第3章 高血壓病的治療(1)(1 / 2)

(第一節)治療常識

一、走出降壓藥不合理應用的誤區

既然降壓藥物不少,為什麼腦卒中等並發症依舊很多,發生率下降不十分明顯呢?其中原因不少,但降壓藥應用不合理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不合理應用降壓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沒有把降壓藥與非降壓藥區別開來:高血壓病的特征是血壓升高,用降壓藥才能把血壓降下來。有的病人,甚至還有些醫務人員,分不清降壓藥與非降壓藥。聽信一些非降壓藥不正確的宣傳,認為可以“軟化血管”,對心髒疾病有利,對降低血黏度有好處,可以治療高血壓病。其實這些藥物並沒有降壓作用,長期服用結果是血壓仍處在高水平下,導致發生腦卒中等並發症。

(2)服用降壓藥的劑量不足:高血壓病的治療,必須使血壓降到正常水平,並長期服用,才能算達標。也隻有這樣,才能起到預防並發症的目的。不少病人服用降壓藥劑量太低,結果血壓仍高於正常。一般說,高血壓病人60%~70%用一種降壓藥可以使血壓降到正常;另外約20%需兩種降壓藥合用,才能使血壓達到正常;另有10%左右需3種降壓藥合用。還有186千帕(140毫米汞柱),舒張壓(低壓)>120千帕(90毫米汞柱),兩者之一或兩者均有即為高血壓。收縮壓172~185千帕(130~139毫米汞柱),或舒張壓113~118千帕(85~89毫米汞柱)為“正常高限血壓或高正常血壓”,這是高血壓病的“警戒線”。“正常高限血壓”容易發展為高血壓病,“正常高限血壓”時的心腦血管病危險已比正常血壓時明顯增高,此時期不需用降壓藥物治療,但應嚴格改變生活方式,包括戒煙限酒、低鹽、減肥、堅持有氧代謝運動,控製緊張等,父母有高血壓的人更應關注自己血壓的變化。有高血壓病的人要早治。即使1級高血壓(輕度高血壓),在認真改變生活方式基礎上,也往往需用降壓藥。治療高血壓病要持之以恒,血壓降至正常後應持續用藥,降壓藥不會進一步降低正常血壓,卻可防止血壓回升,大多數病人需終身服藥。血壓高就用藥,降至正常就停藥,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不但無益,而且有害。

高血壓病人的血壓晝夜多變,清晨一覺醒來是血壓增高最明顯的時刻,也是心肌梗死、心絞痛和心髒猝死的高峰時刻。保持24小時血壓平穩下降,方可避免淩晨高危時刻,因而提倡使用每日服用一次的長效降壓藥物。如用短效藥物,應先服藥,後晨練。

把血壓控製到滿意水平。血壓下降到172/113千帕(130/85毫米汞柱)或更低有益,無風險。心肌梗死後和腦卒中病情穩定後仍應把血壓降至上述的滿意水平。有糖尿病和尿中可檢查出蛋白的病人,血壓控製應更嚴格,降至160~172/106千帕(120~130/80毫米汞柱)。老年人患了高血壓病,則不一定遵循以上標準,而將血壓控製在186/120千帕(140/90毫米汞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