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女性患病特點
產後外感所致之鬱火見於中年婦女,其外感發生在多年前生產過程中或產褥期,因產後調養失宜,長期遺留鬱火症狀。其病機有以下特點:①產後氣血大虧,衝任虛損,外感易於發生寒邪直中少陰腎經,出現陽虛陰盛。②血虛帶脈失養,常伴帶下及帶脈鬱火。③產後家庭不和,心情不暢,肝鬱氣滯,兼之血虛肝體已虧,易於伴發鬱火。由於寒邪直中少陰,陽虛陰盛,自產後開始,長期畏寒怕風,四肢冰冷,足底及四肢關節周圍常有寒氣內滲。在風吹、受寒、飲食生冷、接觸冷水後,即覺骨寒如冰,胃中水汪,不欲飲食。遇情誌不舒則覺胸膈鬱火上衝,麵部烘熱,頭痛頭暈,夜間腰背、胸膈煩熱加重,難以入睡,但兩足仍寒不溫。有的患者,產後開始,圍腰一周常覺酸困,內空似若無物,白帶增多,鬱火激發時帶脈部位之皮膚灼熱刺痛,屬帶脈鬱火。
三、男性患病特點
陽虛陰盛伴發之鬱火在男性較少見。患者以陽虛之體,複感寒邪,直中少陰腎經,其本質是陽氣衰微,腎水過寒。多因風寒、汗後雨淋、久居陰寒之地引起,以中年後多見。此種鬱火之本質仍屬真寒假熱範疇,與陰盛格陽有類同之處。但陰盛格陽之證陰盛於內,格陽於外,其熱為浮陽虛熱。此證則因久病心煩,肝經已有鬱熱,因此風吹受寒,始覺其寒徹骨,繼以心情煩躁,肌腠鬱熱如灼。因此陰盛格陽之虛陽浮越及陽虛陰盛伴發的鬱火,二者病機雖略有不同,但本質均是腎水過寒,若腎陽得複,則無論虛陽浮越或鬱火,均可自行消失。
有些陽虛陰盛患者,陽虛已極,體虛多汗,反複“感冒”,經久不愈。此種“感冒”,發時無噴嚏、流涕、咽痛,僅覺畏寒加重,寒風向汗孔內吹,虛汗增多,痰多嗜睡,頭昏沉重不爽。重者時有鬱火上衝,身熱汗出或為鬱熱大汗,一瞬即逝,汗後又覺怕冷,反複發作。其舌質淡胖,苔厚白滑;脈沉細而遲或脈大而虛帶滑。因“感冒”常用汗法,致表愈虛,動則汗出。實際上溫陽益氣為當務之急。
(第六節)外傷
一、病因分析
手術及外傷後之鬱症、鬱火比較常見。可見於胸部、膽道、腸胃手術及骨折之後,但以頭皮裂傷及腦震蕩後多見。
腦震蕩後患者,常感頭昏頭脹,疲乏無力,記憶力減退,睡眠多夢,手足心熱。甚而頭皮、肢體麻木作脹,皮膚出現蟻行感。每遇心情不暢,即覺煩躁,頭部劇痛難忍,或縫合部位出現灼熱、作脹、刺痛。有些手術後的患者,每遇焦慮緊張,縫合口瘢痕部常有灼熱刺痛或閃電痛,亦屬鬱火疼痛,與手術傷及末梢神經有關。
以上說明,各種病證日久均可產生鬱症及鬱火。在鬱症的治療中,若不及時處理鬱火,則鬱症的療效很難提高。
這裏應指出的是,如何處理中醫的病因和病證的關係問題。
中醫的病因可用“三因”學說來概括。“三因”指內因、外因、不內外因而言。
內因即內傷七情,是指喜、怒、憂、思、悲、恐、驚七種情誌所傷引起的髒腑疾病;外因指風、寒、暑、濕、燥、火六種不正之氣——六淫所致的外感性疾病;不內外因包括創傷等意外事因此。上述的幾種病證,其病因均可包括在三因學說之內。但從“審證求因”的角度看,其所求之“因”已不是“因”而是“果”。如膀胱經鬱火,其病因是外感,但就診時麵對的是鬱火,此時的治療已不是治療風寒,而是發散鬱火。又如外感風寒直中少陰的陽虛陰盛、腎水過寒證,其本質已是腎陽虛寒,陰中無陽,此時的治療已不是發散風寒,而是急溫腎陽。這兩個例子的病因都是外感,但二者的治療不同,一則是發散鬱火,一則是急溫腎陽,說明病因在此時已失去了對治療的指導意義。
二、治療建議
辨證施治的目的在於解決實際問題。“有諸內必形諸外”的理論是我們借患者的症狀、舌質舌苔、脈象進行辨證的依據。“審證求因”則是“由外測內”的方法。根據症狀、舌質舌苔、脈象以判斷患者體內陰陽之勝負、氣血之盛衰、髒腑之虛實,病在何髒何腑,為治療提供依據。至於病因隻能作為參考。
作為情誌病的鬱症,不論症狀如何變幻多端,始終離不開精神創傷及一係列的思維活動,鬱火也是在此基礎上產生的。因此,對鬱症的治療應始終把握住精神因素這個中心,隻有這樣,治療才能主動,療效才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