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思欲進忠良,退不肖,十有餘載矣,徒聞其語,不見其人,何哉?蓋言之是也,行之非也。言之是,則出乎公道;行之非,則涉乎邪徑。是非相亂,好惡相攻。所愛雖有罪,不及於刑;所惡雖無辜,不免於罰。此所謂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者也,或以小惡棄大善,或以小過忘大功。此所謂君子賞不可以無功求,君子罰不可以有罪免者也。賞不以勸善,罰不以懲惡,而望邪正不惑,其可得乎?若賞不遺疏遠,罰不阿親貴,以公平為規矩,以仁義為準繩,考事以正其名,循名以求其實,則邪正莫隱,善惡自分。然後取其實,不尚其華,處其厚,不居其薄,則不言而化,期月而可知矣。若徒愛美錦,而不為民擇官;有至公之言,無至公之實,愛而不知其惡,憎而遂忘其善;徇私情以近邪佞,背公道而遠忠良,則雖夙夜不怠,勞神苦思,將求至治,不可得也。”
文章的最後這一段是尖銳地批評了當時唐太宗雖然知道了用人的標準和識別官吏的原則,可是在實際吏治中並沒有真正做到,口頭上表示采納這一正確主張,行動上卻遲遲看不到具體措施。相反,在識人用人方麵,倒是出現許多令人遺憾的過失和偏差。魏征在這裏反複強調當政者一定要把識別官吏和選用官吏的工作按正確路線真正落到實處,千萬不可口是心非,隻是說說而已,未見實際行動。為了進一步地提醒唐太宗及全體貞觀當政者的高度重視用人問題,嚴格把握統治人才的甄別挑選,並進行官吏隊伍的清理和整頓,提高封建統治集團的治理效能,鞏固封建君主政權的統治,魏征還特地向皇上進了一篇疏論,針對唐太宗中期以後的執政過失,給予反省和批評,並對判斷君子小人,識別忠奸善惡等大是大非問題提供了極精辟的看法。他毫不留情地指出當時政治風氣中有一些極不正常的、有害的現象,“謇諤之輩,稍避龍鱗;奸佞之徒,肆其巧辯。謂同心者為擅權,謂忠讜者為誹謗。謂之為朋黨,雖忠信而可疑;謂之為至公,雖矯偽而無咎。強直者畏擅權之議,忠讜者慮誹謗之尤。正臣不得盡其言,大臣莫能與之爭。螢惑視聽,抑於大道,妨政損德,其在此乎?”然後論述君子與小人之區別以及各自的根本特點及表現。“且君子小人,貌同心異,君子掩人之惡,揚人之善,臨難無苟免,殺身以成仁。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唯利之所在,危人自安。夫苟在危人,則何所不至?”最後又回到他一貫堅持的君臣關係的高度上來,概括這種關係的根本點及根本保證,“夫君能盡禮,臣得竭忠,必在於內外無私,上下相信。上不信,則無以使下,下不信,則無以事上,信之為道大矣。”又說:“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雜,必懷之以德,待之以信,厲之以義,節之以禮,然後善善而惡惡,審罰而明賞。則小人絕其私佞,君子自強不息,無為之治,何遠之有?善善而不能進,惡惡而不能去,罰不及於有罪,賞不加於有功,則危亡之期,或未可保,永錫祚胤,將何望哉!”
應該承認,經過魏征如此三番的叮囑和強調,給唐太宗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在他的統治生涯中,用人問題,辨別忠奸善惡問題,始終是這位頭腦冷靜的皇帝備加小心謹慎的方麵。他曾有感觸地說:“用人之道,尤為未易。己之所謂賢,未磐盡善;眾之所謂毀,未必全惡。”“至於用人,則善惡難別,故知人極為不易。”自己有了這樣清醒的頭腦和深刻的認識,所以對魏征的“教誨”就領會得特別的好。
終其一生,在明辨賢佞忠奸方麵,唐太宗可以說是封建皇帝中做得最好的人之一,這一方麵是他本人的英明,更由於他有幸遇上“忠良智直”四美兼具的好臣下——魏征的指點迷津,才會出現整個貞觀時期君子多而小人少,忠賢得道而奸佞不得勢的美好政治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