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劉晏:振興中唐經濟的富國名臣(2 / 2)

劉晏認為,要搞好經濟,增加收入,就必須掌握各地的經濟情報,尤其是物價。為此,他在各地設道巡院,並在諸道巡院至京城之間,高價招募騎馬騎得快的人傳遞情報。因此,四方物價之高低,即使最遠的地方,四五日也能知道。由於劉晏較好地掌握了各地的經濟情報,經濟工作十分主動。他采取“豐則貴取,饑則賤與”的方法,在豐收地區糧價偏低時,用較高的價格買進糧食;在歉收地區糧價偏高時,用較低的價格把糧食賣出去,來調節物價。這樣做的結果不僅朝廷獲得大利,各地物價大體平穩,無甚貴甚賤之憂。有一次,京師鹽價突然暴漲,他很快從揚州調了三萬斛鹽運往關中,使鹽價很快恢複正常。一些偏遠地方木材和山貨很便宜,他便派人用合理的價格收購進來,然後轉賣到其它地方,增加了財政收入。

劉晏還用官府食鹽專賣法來控製鹽價。他認為鹽官吏設得多,就會增加財政負擔,還會擾民,所以隻在產鹽地區設置鹽官負責收購鹽戶煮出來的鹽,然後加價賣給商人,任憑商人轉銷各地。其它地方的州縣就不設鹽官。那些離產鹽地區遠的地方,政府就把官鹽運到那裏,存貯起來,陸續賣給大家。有的地方沒商人去,鹽價上漲,就減價把鹽賣給那裏的百姓,以降低鹽價。這種買賣當時叫“常平鹽”。“常平鹽”不僅使官府得到了賣鹽所得的利潤,還方便了老百姓。

為了搞好經濟工作,保證財政收入,他對官員要求很嚴,堅持任人唯賢。他認為“士有爵祿,則名重於得,吏無榮進,則利重於名”。對檢劾出納等工作一律委任有才有進取精神的誌士,官吏隻辦文書一類的公務。對親戚朋友一概不用。所以當時負責經濟工作的數百人都是“新進銳敏”,“所任者雖數千裏外,奉教令如目前。”

劉晏雖然在經濟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貢獻,但在統治階級的爭權奪利的鬥爭中,仍然免不了悲慘下場。德宗即位後,劉晏為尚書,楊炎為吏部侍郎,二人關係不太好。後楊炎因原宰相元載貶職而受到影響,劉晏參與了對他的處理。楊炎被起用為宰相後,怒追前事,要為元載報仇,將劉晏逐出京城,後又誣其參與謀反,於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將其殺害。劉晏家屬連累者數十人。當抄其家時,發現家中隻有“雜書兩乘,米麥數斛而已”。貞元五年(公元789年),德宗才弄清劉晏有大功而無罪,並為其平了反,為其子封了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