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宜濫用我國新文化運動初期的著名作家、語言學家劉半農,1918年在《新青年》雜誌上最先把“她”字作為女姓第三人稱的代詞。魯迅說:“‘她’和“它’字是劉半農創造的”,“這是劉半農打的一個大仗”。
周作人認為,“她”和“他”並用極好,但又怕印刷廠無“她”字之模,所以他主張用“杜撰的法子,在‘他’字下注一個‘女’來代替”。凡遇女性第三人稱時,他概寫成“他女”。
錢玄同建議,造一個“妵”字,或用外國字母代替。
胡適建議用“那個女人”來代替。還有不少人傾向用“伊”代替。
對於國內關“她”字的辯論,劉半農在倫敦大學寫了《她字問題》、他兌,“她”和“他”很像,容易辨認。並建議再取一個“它”字以代物。
“她”字,本是女性第三人稱代詞,是中性側,本身不含有任何褒貶之意。
可是,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她”字開始逐漸衍變為含有褒獎之意的代詞,並且應用範圍越來越大,榮譽越來越高。報刊、書籍,包括黨和政府的文件、國家法律、法令、領導人的講話。其中不僅以“她”稱黨、國、政府,稱民族、人民,稱國旗、國徽、國歌、首都,甚至稱軍隊、軍旗、軍事活動……總之,世上一切寄托人們美好、神聖感情的事物。幾乎都得由“她”來代表,非“她”莫屬了。
這很有點令人迷惑。漢語發展到今天,用第三人稱指男人有“他”,指女人有“她”,指事物有“它”;“他”、“她”、“它”各司其職,為什麼偏要打亂,以“她”代“它”?
當然,文學作品中的擬人描寫,是可變“它”為“她”或“他”。人們也常寓情於物,將對女性的尊祟、讚美,對母親的熱愛之情,寄托於美好的事物。變“它”為“她”;但這些畢竟屬於文學筆法,加進了主觀的感情色彩。而文學作品以外的文章,如文件、報告、講話,特別是國家法律、法令、外交文件,應行文嚴肅,用詞準確,最好不要濫用“她”字。
“之”與“的”的用法
古漢語中連接定語和中心詞的“之”,不少語法著作把它叫做助詞。譯成現代漢語的“的”,這種“之”確實大致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結構助詞“的”。但它們的語法作用不盡一致。
“之”牯附於中心語,與其結合在一起,屬於下一音步,如“社稷之臣”
隻能讀成“社稷/之臣”;而“的”粘附於定語,與其結合,屬於上一音步,如“偉大的祖國”隻能讀成“偉大的祖國”。
“之”省略定語後,仍和後麵的中心語結合,如“梅之欹、梅之疏、梅之曲”可省略為“梅之欹、之疏、之曲”;“的”則不可,如“祖國的高山、祖國的河流、祖國的平原不能省略為“祖國的高山、的河流、的平原,”隻能把“的”和定語一起省略。
“之”不能省略中心語,如沒有“欹之、疏之、曲之梅”的用法;而“的”則可以省略並列的中心語,如“紅的、黃的、白的菊花”。
“臉”字小考
現在“臉”與“麵”同義。“要臉”也可以說成“要麵子”。但罵人不知羞恥,一般用“不要臉”,而不說“不要麵子”。用法上的這種區別,與“臉”的本義有關。
許慎的《說文解字》沒有“臉”字。《集韻》雲:“臉,頰也。”實際上,“臉”是麵上搽胭脂的地方。胭脂出現於漢代,“臉”字的產生約在第六世紀以後,搽胭脂是婦女的嗜好。因此,古人稱“臉”也限於婦女。例如:“玉貌歇紅臉,長顰串翠眉”(梁簡文帝《妾薄命樂府》);“滿麵胡沙滿麵風,眉消殘黛臉消紅”(白居易《昭君怨》)。
古人的“兩臉”,既今人之“兩頰”,足見古時之“臉”即今之“頰”
(嚴格說是頰上搽胭脂處)。經過詞義擴大,由“頰”的意義引申到“麵”的意義。又由專用於婦女擴大到男女通用。再由實轉虛引申為“麵子”。如《紅樓夢》第四十四回:“鴛鴦笑道:‘真個的,我們是沒臉的了?就是我們在太太跟前,太太還賞個臉兒呢。’”
“麵”也同“臉”一樣可指“表麵的虛榮”,而罵人不知羞恥不說“不要麵”,獨謂“不要臉”,這是頗耐人尋味的。“不要臉”起於何時,不可確考,既然稱“臉”原是婦女的“專利”,“不要臉”的罵語最先用於婦女便不是令人費解的事。封建時代,婦女地位極其低下,不僅要塗脂抹粉取悅於人,尤其要用“禮義廉恥”來規範行為。“有傷風化”便遭“不要臉”的詈罵。當然,“臉”的詞義既經擴大,“要臉”、“不要臉”就不單是婦女的事了。
“坐”字衍義
一個“坐”字,在“停車坐愛楓林晚”這句古詩裏卻出現了“坐著”和“因為”兩種似乎是風馬牛不相及的解釋。“坐”字,在秦“書同文”的年代裏是寫作“職”的。《說文解字》中說,“職”,“從土從留省。”而這個會意字的本義正同“下基也,像草木出有蚍”的象形字“止”和形聲字“留”的本義完全相同。直到文字從小篆演變為隸書時,才廢除了“職”的寫法,通行了古文“坐”的字形。了解了“坐”字的“前身”和它的本義,“因為”和“坐著”以及其他義項的來龍去脈也就迎刃而解了=我們不妨把幾本字典中有關“坐”字共有的幾個義項分成三個層次來剖析一下它們相互間的關係。
第一層:由“草木出有蚍”自土而立引申為人著地而息“坐著”(古今坐相不同)。例:“坐視青苔滿,臥對錦筵空”。引申為其他物體位置所在“居處”,例:“坐落”、“坐標”。由草木之“下基也”引申為萬事之起因“因為”的義項。例:“停車坐愛楓林晚,霜葉紅於二月花。”
第二層:由人著地而息“坐著”引申為不事生產、待在原處“不勞不動”、“守”、“閉門不出”,例:“坐享其成”、“坐困”、“坐月子”。由萬事之起因“因為”而又特指犯罪的來由引申為犯罪本身、與犯罪有關的事和對犯罪(也可指錯誤)的態度“罪”、“對質”、“責怪”的義項,例:“連坐”、“為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