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以弓馬得天下,對軍隊訓練比較重視,清初有三年一大閱的規定,這一製度一直堅持到嘉慶帝時。清康熙時又另創“會閱”典禮,由清軍會同蒙古各盟旗蕃王共同舉行。清代時火藥兵器已廣泛運用於實戰,故清代大閱之禮除有傳統的檢閱以冷兵器裝備的各兵種作戰水平之外,還要檢閱以火器裝備的部隊。據載其操演之法是每前進五丈作一次實彈射擊,如此連續九次,到第十次時則進行連發射擊演練。校閱場上的槍炮聲,預示著傳統的軍隊即將退出曆史舞台,而以新式的火藥武器裝備起來的各軍兵種,日益成為叱吒風雲的戰場主宰。
田獵之禮
古代的田獵活動,是與軍事活動緊密聯係在一起的,也是軍禮的一項重要內容。田獵,又稱畋獵,即狩獵、打獵之意。在我國古代,隻要國內沒有重大的政治事故如戰爭等,沒有重大的自然災害,帝王們都將一年四季地舉行田獵活動,並動用軍隊參加圍捕追逐,軍隊在田獵時所表演的彎弓騎射、分進合圍諸術,實則上也起到了訓練和檢閱軍隊的作用,由此,田獵也成為古代軍隊訓練中的一大經常性製度。
周代的田獵按季度進行,稱為四時畋獵,每季舉行的時間都在每個季度的中月。周代的四時田獵也各有名目,分別稱為春蔸、夏苗、秋你、冬狩。四季田獵的訓練內容也各有區別。
於仲春二月進行的春蔸,主要訓練士兵掌握軍中的鼓、金等信號,並在這些信號的指揮下,切實掌握“坐作、進退、疾徐、疏數”等陣法和戰術;於仲夏五月進行的夏苗,著重訓練士兵露宿原野的能力以及夜間戰鬥的技巧和能力;於仲秋八月進行的秋彌,則主要進行布陣演練和實戰操練;而於仲冬十一月進行的冬狩,則是對軍隊一年來訓練成果的綜合性大檢閱。
但是,軍事訓練隻是田獵活動中的部分內容,田獵還是一項統治者走馬荒郊、追鷹逐兔的娛樂活動,大自然中的各種飛禽走獸都成為田獵的獵物。但在周代對於田獵也規定了一些禮法上的限製,不允許超越禮規去暴殄天物。周代禮法中規定:幼獸、有孕之獸、鳥卵、鳥巢,不得捕獵或破壞;圍捕時要留一缺口,不能一網打盡。這些規定,體現了立意者的良苦用心,保護了野生動物資源,維持了自然界的生態平衡,於今尚存借鑒意義。
田獵,是一項娛情悅性的活動,曆代統治者多喜田獵,沉迷於此的更不在少數。封建帝王沉迷於頻繁的田獵,一方麵荒廢了國家政務,耗費了國家的大量資財,另一方麵也極大地騷擾了田獵地的百姓生產和生活,對農業生產破壞極大,故曆史上不少人對此都頗有微詞,如司馬相如的《長楊賦》、揚雄的《校獵賦》等作品,都諷刺了帝王們隻顧自己歡樂,不顧百姓痛苦,一味沉迷田獵的嘴臉,也說明寓軍於獵的田獵活動不斷被封建帝王引領上了歪路。
清代的田獵活動,典型的有“木蘭秋彌”。木蘭,在今河北圍場縣,位於承德避暑山莊之北。
滿語中的“木蘭”,意為吹哨引鹿之處,吹哨即模仿雄鹿叫聲,以招引雌鹿。它說明了滿族等少數民族一種特別的狩獵方式:哨鹿。在木蘭秋彌中也有哨鹿之舉,由侍從十餘人護衛皇帝至哨鹿所後,一名侍衛舉起雄鹿頭,模仿其呦呦鳴叫,待雌鹿尋聲而至時,彎弓將其射殺,迅即截取溫熱的鹿血,供皇帝飲用。
清代的木蘭秋彌,還有其特殊的政治含義。清王朝由世居關東的滿人建立,相比於人數眾多的漢族而言,滿人的人數較少,要有效地控製全國是很不容易的,因此滿清統治者很注重其與蒙古族的特殊政治聯盟關係。另外,蒙古族散布於西、北廣闊的邊境線上,要保證邊疆安寧,也勢必要取得蒙古族的全力支持,滿清統治者特別重視籠絡蒙古上層貴族集團,也就成了理所當然、義所必至的事情。正是出於這種考慮,木蘭秋彌就成了融洽滿蒙關係、鞏固政治聯盟的絕佳機會。故而,每當清帝至木蘭行獵之時,都要召集蒙古等各部首領前來參加,木蘭秋彌由此也就成了民族團結的一大盛會。
木蘭秋彌同時又是滿蒙軍隊的一次大操演。參與行獵的軍隊有步、騎、火器等各大軍兵種,其圍獵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圍而不合的行圍,一是四麵包圍的合圍。行獵之時,先由各部兵士分散開來,將四方野獸向預定的包圍圈中驅趕,然後皇帝入圍,指揮各部協同收縮包圍圈,格殺企圖突圍的野獸,遇到凶猛的猛獸則由操火器的官兵將之射殺。如果圍中野獸較多,皇帝也會大發慈悲,使包圍圈網開一麵,縱部分野獸逃出。逃出的野獸是皇帝格外施恩才得以放生的,屬於皇帝的仁政,所以也不再允許任何人加以獵殺。通過這種大規模的行獵,鍛煉了軍隊,對軍隊的日常建設,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朝覲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