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百姓生活交往俗禮(3)(1 / 3)

來賓退出時,主人要相送到門。相送時還有“三辭”之儀:一辭而許送,稱為“禮辭”;再辭而許送,稱為“固辭”;三辭而不許再送,稱為“終辭”。終辭之後,相見之儀方告結束。

從禮經中的士相見禮看,是很強調雙方間的尊敬和禮貌的,但其同時也很強調相見雙方的尊卑等差。這兩點對後代的相見禮都有很大的影響。在封建王朝中,直至宋代,才在禮典中出現了相見禮的內容,其後直到明清,皆有此禮。此時的相見禮,主要是根據封建官員的品級高下,確定其相見時所應執的禮儀,以及官員與庶人之間、庶人與庶人之間,根據其地位尊卑以及年輩高低,在相見時所應執的禮儀。這套禮儀,徹頭徹尾都貫穿了封建的等級特征。例如宋代規定,下級官員在路上遇見上級,須“斂馬側立”,候其通過或分路引避。又如明代規定,學生見老師,若是相別時間已久,須四拜行禮,若是近別,則行揖禮。與此同時,這套相見禮中也繼承和保留了先秦時期重禮節、講禮教的傳統。例如清代規定:士庶相見之禮,主人出迎來賓,主客相揖而人,登堂再行拜禮。飲茶敘談之後,客人告退,主人送至大門外,賓主相揖而別。這套禮儀程序,與先秦的士相見禮,差別並不甚大,這也說明了中華民族以禮待客,互相尊重的優良傳統源遠流長,而且從未間斷。

冠婚之禮

1.冠禮

冠禮,是給進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的禮儀。它源於原始社會時期的成丁禮。在部落時代,男女青年發育成熟後,都要舉行成丁儀式,標明自己從此之後就成為部落社會中的正式成員了,都要擔負起成人所必須擔負的責任,也享有相應的權利。

古代貴族男子二十而冠,即滿了二十歲就要舉行冠禮,其地點在宗廟,以示慎重其事。

主持冠禮的人是受冠者的父親或長兄,他們要事先“筮日筮賓”,即以卜筮來確定行冠禮的吉日和負責加冠的來賓。從這些情況都可以看出,古人對冠禮非常重視。為什麼會這樣呢?古人認為,成年之前的人可以不承擔重大的社會責任,而一旦進入成年社會,就既享有成人的權利,也要對社會履行應盡的義務,負有繼承父業、治國安邦的重大職責,所以在其成年時對其進行成年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要讓他們從成年時就懂得成人社會的遊戲規則,日後才能承擔起使社會穩定發展的任務。根據《禮記》的記載,成人教育的內容主要在於四個方麵:“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通過這些方麵的禮儀教育,使之具有“孝、悌、忠、順”的完美品德。因此之故,在冠禮舉行的時間、地點和來賓選擇上都十分慎重。

到了舉行冠禮的這一天,主持冠禮者在宗廟阼階(堂前東階)偏北的位置安排受冠之席。

之所以選擇阼階,因為阼階是主人接待賓客之位,意味著受冠者從此可以代父接待賓客了。

冠者從東房出而就席,由輔助加冠的來賓為其梳頭、挽髻、加簪、著綴(束發用的黑帛),做加冠前的準備。然後,由事先擇定的貴賓莊霞地為受冠者加冠。加冠儀式為“三加”,每一加皆有其獨特的寓意。第一加為緇布冠,這是用黑麻布做成的帽子,傳說這是太古之冠,以此表示不能忘本之意;第二加為皮弁冠,這是用白鹿皮製成的帽子,表示從此要服兵役;第三加為爵弁冠,這是用紅中帶黑的細麻布或絲帛做成的前小後大,其形如爵的帽子,表示從此可以參加祭祀活動。“三加”之儀行於士人的冠禮,如是諸侯的冠禮,則要“四加”,即在三加之後還要加玄冕,這是一種外黑裏紅的禮帽,供諸侯祭祀四方百物之用。天子的冠禮為“五加”,即在前麵四加的基礎上,再加袞冕。袞冕是天子祭祀先王時所用。袞冕與玄冕形製、顏色相差不大,其頂上都有一塊前圓後方的冕板,隻是在冕冠前後垂掛的玉串,當時稱為旒,其數量不同,玄冕前後各三旒,衰冕前後十二旒。

加冠完畢,參與冠禮的人要向加冠者敬酒祝賀。然後加冠者從西階下,去拜見母親:再回到西階以東,為其加冠的貴賓給他授字。字是表字,是根據名的字義另取的別名。命字之時,賓、主、冠者都站在堂下階前,由賓致辭:“禮儀既備,令月吉日。昭告爾字,爰字孔嘉。

髦士攸宜,宜之於假。永受保之,日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當。”(《儀禮·士冠禮》)命字之後,名隻用於自稱,除君王、父祖外,其餘人等都不能直呼其名,因其已經成人,已具有為人父的資格,故都要改稱其字,以示敬重。

命字之後,主人向賓客敬酒,贈送禮物,表示感謝。加冠者則換上黑色的禮帽禮服,帶上禮品,拜見兄弟姐妹,還要出外拜見君、卿、大夫等。這一係列的拜訪,實則是向社會宣告:

某人已是成人,已具有成家立業、治國安邦的資格了。

上述冠禮的禮儀程序,是周代的規定。以後曆代都沿襲這一模式,隻是其程序逐步趨向簡化而已。漢代皇帝的冠禮稱為“加元服”,一般於正月甲子或丙子吉日舉行。皇帝加冠共為四加:緇布冠(東漢改為進賢冠)、爵弁、武弁、通天冠。士庶冠禮趨於簡化,隻行一加之禮。

魏晉時皇帝冠禮用一加,皇太子再加,王公、世子三加。舉行冠禮時,開始使用音樂伴奏。後齊皇帝行冠禮,又增加了祭圜丘、方澤、宗廟之製。這些新的內容也為後世沿用。唐代皇帝冠禮加一冕,皇太子、親王等加緇布冠、遠遊冠、袞冕,為三加。明代皇帝仍沿一加之製,皇太子則三加,其冠為翼善冠、皮弁、冕旒。庶人冠禮,沿用宋代司馬光在《書儀》中記載的冠儀:初加巾,次加帽,三加襆頭。清代滿人入主,其俗與中原不同,故也沒有冠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