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笄禮
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笄禮是女子的成年禮,舉行過笄禮的女子,意味著從此之後就可以談婚論嫁了。
笄,就是簪的意思。笄禮的形式,主要是結發加簪並取字,其禮儀程序大體取則於冠禮。
主持笄禮的是女性家長,為女子結發加簪的也是女性貴賓。結發,就是改變幼年時代的發式,將頭發梳成發髻,盤在頭頂,然後用徭把發髻包住,再用笄插定發髻。笄後還要為之取字,表示其業已成人,可以嫁為人婦,養兒育女了。
笄禮後代仍然沿用。《宋史》中曾詳細記載了宋代公主的笄禮。笄禮用三加之儀,始為公主加冠笄,再加冠朵,三加九罩四鳳冠。加笄之時,皇帝親臨。待取字之後,公主拜見父皇,敬聆訓誡:“事親以孝,接下以慈。和柔正順,恭儉謙儀。不溢不驕,毋被毋欺。古訓是式,爾其守之。”最後,笄者還要拜見皇後、妃嬪等,並接受她們的祝賀。
明代以後,笄禮廢而不用,但民間依然保留了笄禮的一些遺風,如女子出嫁,要改變婚前發式,將頭發挽束成髻,以示與未婚女子的區別。
3.婚禮
我國的傳統文化中,把夫婦看成為“人倫之始”。《周易·序卦傳》中說:“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錯(措)。”大千世界、萬象人生皆以夫婦之禮為其始點,故而對婚姻之事的重視自然也就是情理中事了。
由於社會發展程度的不同,中國古代的婚姻形式有多種多樣,諸如媵妾製、劫奪婚、轉房婚、入贅婚、交換婚、典妻婚、指腹婚、冥婚等,但處於主導地位的是媒聘婚,即經過明媒正娶的婚姻形式。在這種婚姻中,媒妁居於關鍵地位。所謂媒,就是謀合二姓;所謂妁,就是斟酌二姓。媒妁的作用就是審度、謀合聯婚二姓的門第、財富是否相當,是否門當戶對。所以古人為婚,須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二者缺一不可。若無媒妁從中撮合,其婚姻就是不合法的,稱之為“私奔”。私奔是一種淫亂行為,向來為古人看成為是家門不幸、家族之恥,也會受到社會的一致聲討。所以古人的婚姻對媒妁的依賴是很嚴重的,守禮法的人們決不敢無媒而嫁。如魯宣公的弟弟叔腫未經媒聘便娶了妻子,結果其妻的地位不僅得不到家族的承認,而且將之辱為小妾,甚至在叔胖死後,其妻還被逐出家門,被逼著嫁給了其他人。
古人對婚姻的高度重視,使得古代婚禮的禮儀十分隆重而繁瑣。周代的婚禮,根據禮經的規定,分為六大程序:
(1)納采即男方請媒人到女家提親,並以雁作為禮物,贈送女家。
(2)問名在女家同意後,男方再遣媒人執雁到女家,詢問女子之名及其排行,出生時辰等,女家要設宴款待。問名的目的是通過占卜的方式,來測定男女是否相配,聯姻是吉是凶。
(3)納吉若占卜獲得吉兆,男方派人帶著雁到女家報喜,正式確定婚約,亦即是訂婚。
(4)納征訂婚之後,男方要給女方送上聘禮,包括玄繰束帛(黑三紅二的五匹帛)和儷皮(成對的鹿皮),以此象征陽奇陰偶、配偶成雙的意思。
(5)請期男方用占卜確定下成婚的吉日後,請媒人帶著大雁到女家通告,征求女方同意。
(6)親迎婚期當日,新郎乘車,於昏夜出發前往女家迎娶新娘。裝扮好的新娘立於房中,新娘的父親則於門外迎接新郎人室。新郎以雁為禮,送呈女家,行禮之後退出女家,新娘隨行。
新郎親自駕車,請新娘上車,然後新郎將車交於駕車人,自己先行乘車趕回家中,在家門外迎候新娘。新娘駕到,新郎將其迎人家中。家中已擺好宴席,新郎新娘行“同牢”、“合巹”等禮。同牢,就是新郎新娘共吃祭祀後的同一肉食,象征夫婦自此以後尊卑相同。合巹,即新郎新娘手持用同一隻匏瓜分成的兩個瓢,一人一隻,用來盛酒漱口。匏瓜昧苦,以苦酒漱口,就是要夫婦從此後同甘共苦,相親相愛。合巹後要將瓜瓢還原為一,象征著夫婦倆從此合二為一,相伴到老。宴後,脫去禮服,新郎新娘進入新房,新郎要為新娘解纓。纓是一種絲繩,女子訂婚後即束於發上,以示她已有了婚約。解纓後撤去燭火,婚禮告成。第二天早晨,新婦謁見舅姑,即公婆,以棗栗獻於舅,以幹肉獻於姑,並請舅姑進食,表示新婦從此成為家庭中的正式一員。
我們注意到,在這六禮中,除納征外,其餘五項皆少不了以雁為禮。這並非古人草率為之,而是大有深意的。首先,雁是候鳥,隨季節變換而南來北往,故男婚女嫁也應適時;其次,大雁南飛北翔,追逐陽光,故又稱為隨陽鳥。古人又認為男為陽,女屬陰,婦從夫,亦即陰隨陽,以雁為禮,就有了男女之間陰陽和順的意思;第三,大雁擇定伴侶後,終其一生不會改變。故以雁為禮又象征著忠貞的愛情;最後,雁飛行有序,婚姻也要有序,兄、姐不婚,弟、妹則不應搶先婚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