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中國古代商文化(3)(3 / 3)

考察隊在阿爾泰山北麓跋涉1000多公裏,對史前岩畫進行了全麵的考察。考察結果表明,阿爾泰山岩畫是貫穿歐亞大陸和美洲北部草原地帶岩畫鏈條中的重要一環,它為了解人類的早期活動和東西方民族的大遷徙提供了珍貴的資料。

古代的海關

海關作為對進出國境的人員和貨物監督管理的國家行政機關,是伴隨著一個國家對外貿易實行限製而產生的。

我國海關的產生,具有悠久的曆史。從曆史文獻上看,我國海關的起源可以遠溯到約3000年前的西周。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當時古籍中已有許多關於“關”和“關市之征”的記錄。“關市之征”,就是國家規定貨物通過邊境的“關”和國內的“市”,要進行檢查和征收賦稅。但同時也重視政治上的“守關”,並且有了執掌關市的專門機構和人員。

秦統一中國後,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國家機構,這時諸侯國國界消失,有些關撤銷或成為內地關。但陸地邊境的關仍然存在。秦朝一些邊防城鎮的郡守和邊關的關都尉,負有軍事防衛和管理貿易的雙重職能;漢王朝國內不設關禁,商貨通行無阻,但為防止匈奴入侵,嚴禁銅鐵兵器出關,對商人和使節所帶貨物,均不征稅。當時甘肅的玉門關、陽關都是著名的邊關。

唐代開始,在沿海自岸設市舶使(司),似監管海上進出口貨物和船舶,征收關稅。唐朝內地同時設有26處關,並建立了陸關管理製度,但對陸關的絹馬和茶馬貿易均不征稅,隻是嚴禁兵器出關。宋、元、明各朝代均沿襲了唐代的市舶使製度,建立提舉市舶司,除征收關稅外,還直接管理對外貿易,其職能比較廣泛。元代製定的《市舶抽分則例》,可以說是我國最早較完備的海關法和海關稅則。市舶使(司)已具有近代海關的特征。

清初實行海禁,30年間片帆不準入海,違者處死。康熙二十二年(1683)海禁開放,雖設立了海關,但對海外貿易和國際交往加以限製,實行閉關政策。

1685年,清政府在廣州、漳州(廈門)、寧波、江南(上海)四處設立海關。正式稱為粵海關、閩海關、浙海關、江海關。“海關”之稱由此始。

但從製度上看,它是市舶製度的繼續。也是清初在內地所設“戶關”、“工關”的發展。從此,我國古代海關的職能才逐步完善起來。

長江上的海關

海關,是國家在邊界要道上設立的行政管理機關,它負責執行進出國境的法令、監督貨運、征收關稅和查禁走私等任務。

長江,是我國設立海關最多的一條河流。其中以上海江海關為最早。明末清初都厲行“海禁”;直至1684年才得以解除。上海江海關於次年,即1685年正式設立,與隨後設立的浙海關、閩海關、粵海關,並稱海禁初開時的“四關”。鴉片戰爭以後,列強入侵不斷深至腹地,遠至長江中上遊。侵略者“得隴望蜀”,清政府節節退讓,長江上的海關逐一設置。

1861年設鎮江、九江關;1862年設江漢關;1867年設蕪湖、宜昌關;1891年設重慶關;1893年設蘇州、沙市關;1894年設金陵關;1898年設嶽州關;1909年設長沙關。此外,在沿江其他口岸還有不少海關派出機構。

本來,從清初到1853年,海關一直在清朝政府控製下。1854年,英、美、法駐滬領事趁小刀會起義,地方混亂之機,脅迫上海道台承認由英、美、法三國竊據的“江海關稅務管理委員會”。此例一開。各海關爭相效尤。

沿江海關被列強操縱近一個世紀,直到解放後才回到祖國的懷抱。隨著改革開放,沿江港口依次開放,繼南通、張家港、鎮江、南京港外,1991年國務院第22次會議,又批準蕪湖、九江、武漢港對外籍船舶開放,與港口配套的口岸機構、海關聯檢機構,相應健全。

現在無論來自哪個國家的船舶,都毫無例外地必須遵守我國政府的法令法規,進行邊防檢查、海關檢查、商品檢驗、衛生檢疫及引航、引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