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暴風雨(3 / 3)

休謨尖銳地指出:這種想法是錯的。

休謨認為,人相信因果律其實是一種心理錯覺,隻因為我們發現兩件事總在一起發生,我們就期待它們能再次一起發生。但這其中並沒有可靠的根據。

(你也不能說“科學證明了地球有引力,所以蘋果脫離樹枝和蘋果落地之間是必然的因果關係”,因為牛頓必須先認為蘋果落地存在原因,才可能去研究這個原因。換句話說,“萬有引力定律”就是揭示物體運動的因果律的,自然不能用“萬有引力定律”去證明存在因果律,不然就成了循環論證了。)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有一個沒有科學知識的原始人,他通過觀察發現,公雞打鳴之後,總伴隨著太陽升起,沒有一天例外。那麼他會認為,公雞打鳴是太陽升起的原因。這顯然是錯的。

羅素有一個比喻,說假設農場裏有一隻雞,每次一看到農場主來,就被喂食物,那麼這隻雞就會以為農場主和給它喂食之間有因果聯係。但結果有一天,農場主帶來的不是雞食而是一把獵槍,農夫把雞殺了。換句話說,雞通過觀察發現,農夫和喂食這兩件事總在一起發生,便以為其中有因果關係。但實際上,耗費它畢生時間得到的觀察結果,仍舊不能證明這兩件事之間有必然聯係或者因果關係。

從邏輯上還可以這麼解釋。兩件事連在一起發生,發生了一回,經驗隻能告訴我們這是偶然的。那麼無論這兩件事連在一起發生了多少遍,它還是偶然發生的。因為再多次的偶然累計在一起也不可能把偶然變成必然。

還可以這麼說,我們之所以相信有因果律,是因為我們認為,我們將要經曆的事情和我們之前經曆過的事情是一樣的,我們經驗過的事情肯定會不斷地重複。但顯然這是錯誤的,且不說我們的經驗可能隻是片麵的(就像農場裏的雞),何況世界本身也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

休謨的質疑不是抬杠。類似的誤區在生活中常會遇到。

統計學上有一句經典的話,“相關性不代表因果性”。

意思是說,統計結果如果發現,有兩個數據A和B,每當A上升的時候,B也跟著上升;每當A下降的時候,B也跟著下降。一般人會覺得,這說明了“A是引起B的原因”。

實際上這是錯的。

比如調查大學生的體重和交友數據表明,越是胖的人,身邊的朋友就越多。這下調查人員興奮了,立刻得出一個結論:身體胖是朋友多的原因。身體越胖的人,就越有魅力!

然而,事實或許是這樣,這兩件事有一個共同的第三方原因,比如這些人都喜歡參加飯局。因為飯館裏的飯菜油水比較大,所以這些人的身體比較胖。同時,參加飯局的人社交範圍比較廣,所以朋友數量也多。因此,雖然“胖”和“朋友多”這兩件事總在同一個人身上出現,但這兩件事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自然也得不出來“身體越胖的就越有魅力”這個古怪的結論。

實際上,我們生活中常常遇到類似不靠譜的結論。比如因為“少年犯中80%的人都玩網絡遊戲”,就得出結論,說“玩網絡遊戲會導致青少年犯罪”。那“100%的少年犯每天都吃飯”該怎麼解釋?

或許你還是不服氣。你會想,所謂的兩種可信的知識是休謨自己說的,我偏說因果律就屬於可信的知識,你又能怎樣?

你這麼想沒關係,咱們還有一種比較簡單的思路。

因果律是怎麼來的呢?是我們先觀察到兩件事總連在一起發生,並且這兩件事自己還不單獨發生,我們就說這兩件事有因果關係。這用的是歸納法。

但歸納法是怎麼回事?歸納法要從個別的事件裏總結出普遍規律來。什麼叫“普遍規律”呢?“普遍規律”就是相信在某個條件下,某件事情必然發生。這不就是因果律嗎?也就是說,研究歸納法的前提,是必須相信存在因果律。

這不就成了循環論證了嗎?

休謨對因果律的討論說明,因果律沒法從經驗中得來。假如我們要讓因果律成立,那它必然像理性主義者認為的那樣,屬於超越經驗的規律。但是,理性主義者的那些公設明明又不可靠。這麼說來,可就真沒咒念了。

別著急,我知道你或許還有些不服氣,覺得暈暈乎乎,聽到這裏,覺得好像有道理,但又好像有問題。

不用擔心,別說你了,休謨時代的知識分子聽到休謨的論斷後,也都不服氣。因為這太荒謬了。假如沒有因果律,人還怎麼活著?人為什麼還要勞動,還要生產?我舉起了杯子,明明我舉就是杯子離開桌麵的原因,這種顯而易見的事還有人懷疑?

更何況那是個科學蒸蒸日上的年代。人們認為牛頓準確地揭示了宇宙的真理,認為隻要科學不斷前進就可以解答宇宙中的一切秘密。而因果律和歸納法又是一切科學的基礎,統治行星萬物的物理學怎麼可能是建立在完全不靠譜的基礎上的呢?

但是哲學家們不這麼認為。

他們拿來休謨的論點一看:理性主義有獨斷論的危險,啊,對!一切都得從經驗出發,啊,對!因果律和歸納法是循環論證,啊,也對!所以因果律不能用經驗證明,所以沒有因果律自然也沒有歸納法,啊……啊……也對啊!

於是哲學家們都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