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起模仿作案的原案件,在變態犯罪曆史上,都是非常著名的案例。而它們之所以稱得上著名,一方麵,是因為凶手作案手段極端殘忍;另一方麵,則因為它們至今仍然是懸而未解的案件。這便賦予它們神秘的色彩,數十年來不斷有人癡迷於這兩起懸案的研究,希望能夠挖掘出真相。那麼本案凶手的目的又是什麼?是因為癡迷於挖掘真相,導致走火入魔?還是對凶手的一種崇拜和致敬?還是一種想要學習和體會變態犯罪的快感?總之,隨著第二起模仿案件的出現,凶手的作案動機便更加難以捉摸了。
起初,韓印以為凶手作案的目標,主要是針對妓女,但現在看來不管是“坐台小姐”還是“舞廳歌手”,都隻是凶手模仿犯罪中的道具而已,對於整個案件來說她們的身份沒有太多的研究價值。當然,如果有線索證明她們之間存在交集,就另當別論了,可惜直到目前為止,專案組方麵還未找到兩名受害者在生活中的關聯之處。
同樣,凶手此次作案的表現,與其首次作案一樣,對懸案細節的模仿十分精準。也同樣,如韓印先前分析的,這是一次有充分預謀的作案。凶手一定曾在兩個受害者周圍出現過,而且案發現場相隔很近,說明凶手對玉山街道非常熟悉,甚至也許就居住在那兒。那麼,接下來的工作重點,是集中警力在兩個案發現場附近以及死者的工作場所,尋找潛在的目擊證人,詢問在案發前是否有形跡可疑的人出現。
對玉山街道深入細致的排查,結果可以說一好一壞。
壞的方麵,是兩名死者之間確實沒有任何聯係;好的一麵,是有一名在街邊拉客的“小姐”,表示曾在半夜裏目睹有人在第一起案子現場徘徊,而且還一直手舞足蹈地比畫著,但時間不是在案發前,而是在最近。
會不會是凶手重返現場溫習快感呢?如果是,他會不會重返第二個現場?針對“站街小姐”提供的線索,韓印建議專案組對圓形廣場進行嚴密監控,可讓他沒想到的是,當晚那個身影就出現了。
晚上11點多,街上人車漸漸稀少,一名身著黑色運動裝、頭戴灰色運動帽的男子,進入監視範圍。他從廣場邊的一條胡同中鑽出,帽簷壓得很低,站在街邊左右張望了一下,然後裝作很隨意的樣子,緩緩向廣場中間的花壇靠近。
他在花壇邊定住身子,怔怔地注視著花壇中的雜草,像是在沉思,片刻之後,他開始圍著花壇轉悠,嘴裏振振有詞,雙手胡亂比畫著……
吳斌一聲令下,幾名警員從監視車輛上跳下來,迅速向廣場中央靠攏。男子眼見幾個壯實的漢子朝他奔過來,急忙轉身飛快向廣場另一側的居民區跑去……
那居民區麵積很大,當中交錯了若幹條胡同,裏麵黑漆漆的,地勢坑坑窪窪、高低不平,追趕進去的警員不敢放開來跑,隻能摸索著前行,目標很快便沒了蹤影。
幾個警員正自沮喪,突然聽到不遠處傳來細微的呻吟聲。順著聲音找過去,一個警員點亮手機屏幕照了照,看見正是目標男子躺在地上,臉上滿是鮮血,敢情這哥們兒路也不熟啊,慌不擇路把自己撞倒了。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警員隨即掏出手銬,把男子雙手銬住,從地上拖拽起來。
在廣場中抓捕到的男子,很快被帶回刑警隊。他臉上的傷勢並不重,經過簡單處理,便被送進審訊室,接受訊問。
“姓名?”
“張鬆林。”
“年齡?”
“43歲。”
“職業?”
“作家。”
一套常規問話,男子沒有絲毫抵觸,應答相當配合。顧菲菲冷著臉繼續問:“大半夜不好好在家待著,到廣場瞎晃悠什麼?知不知道那是殺人案現場?”
“知道,知道,實在不好意思,給你們添麻煩了。”張鬆林使勁點點頭,做出歉意的姿態解釋說,“我手頭上正在寫一部罪案小說,聽說了案子,就想到真實的殺人現場感受一下氣氛,尋找一些創作靈感。沒想到被你們當成了嫌疑人,而我又錯把你們看成劫道的,所以就跑了……真的……真的完全是個誤會。”
“這麼說,前幾天出現在‘巷口’的那個人,也是你嘍?”顧菲菲問。
“對,是我。”張鬆林幹脆地答道。
“你怎麼知道殺人案的?”顧菲菲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