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吳斌這麼說,幾個人趕緊過去,分別和老人家握手,又說了些祝他早日康複之類的話。
師傅招呼老伴兒搬椅子給客人坐,又對老伴兒說:“老伴兒,到中午了,我想吃餃子,去食堂打點吧!”
“好好好,我這就去。”跟做刑警的老伴兒生活了一輩子,她同樣也看得出,吳斌帶這麼多人來,肯定是碰到要緊的案子了,便識大體地在吳斌耳邊小聲叮囑一句,“你師傅今天情緒特別好,早上還吃了半碗粥,人也不糊塗了,你留下來陪他說會兒話,不過別讓他太累了。”
“知道了師母,您慢點走啊……”吳斌關切地說。
師母剛出門,師傅的神情便嚴肅起來,衝著韓印和顧菲菲等人打量了幾眼,扭頭對吳斌說:“說吧,連刑偵局都來人了,看來案子不小?”
吳斌低下頭,有些難以張口。師傅一直都是他的偶像,不僅教會了他如何辦案,更教會了他如何做一個正直的警察,他非常非常害怕,害怕接下來的問題,會揭開師傅不為人知的一麵。
“白……白秀雲的案子您還記得嗎?”吭哧了半天,吳斌硬著頭皮說。
“誰?你說誰的案子?是1979年的‘12·28’案嗎?”師傅身子一震,閃過一道複雜的眼神。
見師傅反應雖有些激烈,但臉上並不慌亂,反而好像還帶著一絲驚喜,吳斌長出一口氣,說:“對,就是那個案子。您當年參與了嗎?我們想聽聽案子的情況。”
師傅沉靜下來,對韓印等人又逐一掃視一番,最後視線回到吳斌臉上,淡淡地說:“你們怎麼突然想起要問那件案子?”
“師傅,是這樣的……”吳斌接下師傅的話,從頭至尾將三起案件,再到檔案室失火,再到他們對局長周海山的懷疑等等,詳詳細細講了一遍,然後亮明觀點,“我們覺得白秀雲一案的凶手,很可能是被冤枉的。”
“這樣看來,周海山他們當年果然對案子做了手腳,否則也不至於如此惶恐,竟連老檔案室都給燒了。”師傅微微頷首,深吸一口氣,說,“既然你們今天提起了,那我就說說積壓在我心底三十多年的疑問吧。總的來說,當年案子結得太過草率,有很多疑點沒有捋清楚,而且審訊中可能使用了刑訊逼供,所以我認同你們說的,那很可能是一起冤案。”師父頓了頓,凝神回憶了一會兒,繼續說,“白秀雲一案對我來說,記憶深刻,不僅僅因為剛剛說的原因,更主要的那是我從部隊轉業到大要案隊所參與偵辦的第一起案子。大致情況是這樣的:案發那天早晨6點左右,緊挨著白秀雲家的鄰居,聽到一陣孩子撕心裂肺的哭聲。哭聲持續了很久,鄰居有點擔心,便出來看看白秀雲家發生了什麼,結果就看到白秀雲像個大雪人似的坐在她家院子裏的秋千上……”
“麻煩您說得再詳細些,對我們分析凶手的行為特征很有幫助。”韓印從隨身的背包中拿出一支錄音筆,放到病床邊的茶幾上。
“好。”師傅沉默片刻,在腦海裏仔細搜索了一下當年的記憶,道,“當時院門和房門都是敞開的,客廳裏很亂,白秀雲的睡衣被撕碎扔在地上,她兒子睡在客廳裏的小床上。法醫判斷白秀雲是在客廳裏被掐死的,然後被拖到院子裏擺到秋千上,死亡時間大概在發現屍體的9個小時之前。白秀雲臉部遭到大麵積重擊,下體被塞入兩支彩色蠟筆,死前有性交的跡象,但下體損傷不大,在其大腿內側發現了精斑,客廳茶幾上有一盒蠟筆,很新,像是剛開封的,不過少了塞在白秀雲下體裏的兩支。雪是淩晨才下的,因此沒發現腳印,但在客廳沙發茶幾等處以及蠟筆盒上,各提取到不屬於白秀雲的一組指紋,茶幾和沙發上的指紋很亂,經鑒定是來自同一個人。”師傅拿起放在床邊茶幾上的水杯,潤了潤喉接著說,“當時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幾乎鮮有謀殺案發生,更別提如此怪異殘忍的作案手段了,所以案子一出,幾乎可以用震驚整個國家來形容。考慮到案件性質惡劣,一旦泄露出去可能會引起大範圍的社會恐慌情緒;另外當時時局複雜,同時也擔心敵特勢力借機擾亂民心,以至案發後市局立即將案件全麵封鎖,指派當時我所在的全局破案率最高的大要案隊第一小組,以‘隱秘’的方式,‘限期’偵破該案。結案後,所有資料歸檔作為絕密封存,任何人未經市局領導批準不得調閱,也未向社會通報過此案,就好像那案子從未發生過似的。”
“為什麼會抓錯凶手呢?”顧菲菲趁著師傅喘口氣的工夫,插話問道。
“唉,其實主要是因為辦案組一開始就選錯了偵破方向。”師傅歎口氣,道,“當時組裏把偵破側重點放在彩色蠟筆上。那個時候商品資源匱乏,彩色蠟筆很不好買,而且非常貴,白秀雲一個人拉扯個孩子是不會舍得買的,那麼肯定就是有人送給她的。而送這樣一個昂貴的東西去給一個單身少婦,這裏麵恐怕有著牽扯不清的曖昧關係,於是組裏初步判斷:白秀雲一案,很可能是一起求愛不成,導致惱羞成怒,進而強奸殺人的案子,希望能通過彩色蠟筆牽出凶手。
“基於這一判斷,我們秘密詢問了白秀雲單位的同事以及她周圍的社會關係。據她的同事也是好朋友梁豔反映:白秀雲被殺當天中午,有一個相貌平平的矮胖男人到單位來找她,下午白秀雲回來梁豔追問她,她說那男的是她的初中同學,正在追求她。梁豔覺得,蠟筆很可能就是那男的獻殷勤送的。我們通過梁豔的描述,找到那個男人。他叫徐宏,是一家國營百貨商店的售貨員,他承認在和白秀雲交往,但矢口否認蠟筆是他送的。可是我們對指紋做比對以後,發現他的指紋與我們在蠟筆盒上提取的指紋是吻合的,於是就把他抓到隊裏審問。
“那時,差不多組裏所有人都傾向於徐宏是凶手,而進一步對精液做測試,也正好吻合徐宏的血型,由此看起來證據鏈已經形成了。由於當時破案時限已到,市裏和局裏不斷向辦案組施加壓力,所以在自認為證據確鑿,但還未取得徐宏口供的情形下,辦案組負責人便急著向局裏彙報說凶手抓到了,局領導十分高興,立即向市裏通報,市裏領導也當即表示要進行嘉獎。
“可沒想到隨後的審訊並不順利,對於我們提出的證據,徐宏都給出了看似合理的解釋。他承認蠟筆是他送的,而之所以一開始否認,是因為蠟筆是他在商店庫房裏偷的;同時他也承認白秀雲大腿內側的精液是屬於他的,但強調他們是在中午時候彼此自願發生性關係的。其實他的話倒是蠻符合實際狀況,屍體上確實未有強奸造成的嚴重撕裂傷。但辦案組那時已是騎虎難下,放了徐宏重新再找線索,時間上根本來不及。而且出爾反爾,到局領導和市領導那兒也沒法交代,逼到最後就有些‘是他也是他,不是他也是他’的意思了。或許是忌憚我是剛進組的,怕我亂說話,也摸不清我的底細,當天審訊持續到淩晨,組長和周海山找了個理由把我支走了,說是讓我先回宿舍休息,早晨好接他們的班繼續審。可第二天清早,我一到組裏,便聽說徐宏已經全撂了,他承認在強奸白秀雲時用力過猛失手掐死了她,並且在口供上簽了字,隨後不久他便被槍決了。我還記得那天早晨,我走進審訊室,發現牆上和地上都是血跡斑斑的,我想那應該就是徐宏被刑訊逼供時留下的印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