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走過吊橋,一個古怪乖戾、骨瘦如柴的人把我們迎接進去,他就是管家艾姆斯。可憐的老人由於受到驚嚇,麵色蒼白,渾身顫抖。那位鄉村警官身材魁梧,神色凝重,心情抑鬱,仍守在球場。醫生已經離去了。
“有什麼新線索嗎,威爾遜警官?”懷特·梅森問。
“沒有,先生。”
“那你可以回家了,你已經夠辛苦的了,有事兒,我們會再請你。管家最好等在門外,請他告訴塞西爾·巴克先生、道格拉斯太太和女管家,我們現在想和他們談談。現在,先生們,請允許我先講出我的看法,然後,你們自己得出結論。”
這位鄉鎮專家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牢牢抓住事實,頭腦冷靜、清晰,並且常識豐富。單憑這些,他也將會事業有成。福爾摩斯專心致誌地聽著他的話。他耐心地解釋案情,絲毫不見官方解說人常常流露出的那種不耐煩的樣子。
“是自殺,還是他殺?先生們,我們首先想到的就是這個問題。難道不該這麼想麼?如果是自殺,那麼我們不得不信,他先把婚戒摘下藏了起來,然後著晨衣下樓,進了這間屋子,在窗簾後牆角處留下泥腳印,使人產生這種印象:有人曾躲在這兒等他,然後又打開窗子,把血跡弄到……”
“我們絕不會這麼看,”麥克唐納德說。
“因此,我看絕不是自殺。那麼,就必然是他殺。我們要確定的是:凶手是來自莊園外,還是就在莊園內。”
“嗯,我們聽聽你的高論。”
“要斷定這兩種可能性的任何一種,都很棘手,但總要找出凶手。我們不妨先假設是莊園中的一個或幾個人作的案。然後,他們趁萬籟俱寂,人們還沒就寢時把他弄到這兒,爾後,用世間最古怪,聲音也最響的武器作案,以便讓大家知道這發生了什麼事。這種武器,莊園中還沒人見到過。因此,這種開局,看來並不合情理,是嗎?”
“是不合理。”
“那麼,好吧。大家一致認為,聽到槍聲後最多不超過一分鍾,艾姆斯和所有人都到了現場,而不是像塞西爾·巴克先生所說,隻有他是第一個趕來的。這樣一來,你還會認為該罪犯會有時間去牆角弄出腳印來,打開窗子,在上麵留下血跡,再從死者手上摘下婚戒嗎?這絕對不可能!”
“你分析得很透徹,我得同意你的見解。”福爾摩斯說。
“這樣,我們又被迫回到那種解釋:此案的凶手是外來人。可我們仍麵臨著不少難題;然而,卻不是那麼一籌莫展的了。這人在四點半到六點之間溜進來,就是說在黃昏後和吊橋升起前那一段時間。因為有客人,門是敞開的,他沒遇到任何阻力。也許他隻不過是一個打家劫舍之徒,要不然就是和道格拉斯先生曾有過私怨。想到道格拉斯先生曾在美國度過大半輩子,而這槍又像是美國出的武器,看來,出於私人恩怨的解釋更合理些。他溜進這間屋子,隻因為這是他撞見的第一間屋子,隨後,他就藏在窗簾後,一直等到夜裏十一點半之後。當時道格拉斯先生走進來。假如他們麵對麵談過話,那相會時間也很短暫,因為道格拉斯太太說,她是在丈夫離開她不出幾分鍾後,聽見槍聲的。”
“那根蠟燭也證明了這一點,”福爾摩斯說。
“的確如此。蠟燭還是新的,隻燒去不到二分之一英寸。遭受攻擊前,他一定把蠟燭放在了桌子上;否則,他倒下去時,蠟燭也會掉下來的。這說明,他進屋的一刹那,並沒有受到襲擊。當巴克先生進來時,隻有蠟燭是亮的,油燈已經熄滅了。”
“這一點很清楚。”
“那麼,現在我們就能以這些線索為基礎,再進一步推論:道格拉斯先生走了進來,放下蠟燭。一個人從窗簾後走出來,手中拿著這支槍,索要那隻戒指——天知道這是為什麼,可當時一定是這樣,道格拉斯先生屈從了。
後來不知是因為這人是冷血動物還是因為他們扭鬥了起來——道格拉斯可能抓起這把錘子(我們是在地毯上發現它的),而他開了火,把道格拉斯打成這個樣子。他扔掉槍,拋下這張奇怪的卡片——V·V·三百四十一,鬼知道這是什麼意思——然後,從窗口逃出去,蹚過護城河。此時,塞西爾·巴克剛好發現了凶案。福爾摩斯先生,你覺得如何?”
“很有意思,隻是有些難以令人置信。”
“老兄,要不是其它的解釋更不盡人意的話,你說的簡直算得上是一派胡言。”麥克唐納德大聲喊起來,“某人殺了人,不論他是誰,我都能清清楚楚地證明,他應該采用其它方式來作案。為什麼要選擇這種退路?明知悄無聲息是最佳逃身方式,卻用了這種火槍,這是什麼意思?福爾摩斯先生,您倒是說話啊,既然您說懷特·梅森的推論難以置信,請您給我們指點迷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