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氣質散論

兒童氣質危險因素報告

1988年5月,一個多學科的國際小組相聚在意大利科摩湖畔、洛克菲勒基金會所屬的貝拉基奧研究與會議中心,討論有關氣質研究的實際應用問題。會議上發表的論文和討論的問題,無論對專門投身於該專業領域的人們,還是對那些較一般地接觸到發展與行為兒科學的人們,都會引起興趣。這篇文章所針對的,是那些希望了解這一迅速發展領域的主要趨勢的一般讀者。對更詳細的內容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會後出版的論文集。

本文主要回答三個問題(1)關於那些已被證明確有實際意義的氣質危險因素,我們了解多少?(2)根據這些發現,我們已經做了些什麼?(3)為推進該領域的理論與實踐,我們還應該做些什麼?

一、曆史背景

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兒童行為及發展理論逐漸地從二十世紀初的環境決定論向今天的相互作用論轉變。兒童不再像長期以來一直被認為的那樣,是一塊可以任意書寫的白板了。現在人們已相信,人是帶著一種排列有序的行為傾向來到世上的。人通過這種行為傾向與環境相互作用,相互改造。兒童的氣質或者說行為方式,就是這種為數眾多的遺傳傾向中的一種。在過去25年中,人們發現它在兒童生活中起著重要作用。一般認為,氣質與發展的狀態、動機和行為適應性是不同的東西。

氣質不是一個現在才出現的概念。直到19世紀,希波克拉底和蓋倫在古代提出的體液說,在西方文化中仍是一種占有顯著地位的理論。而後,經過二十世紀前幾十年的衰落,氣質在正統的科學原理中再度出現。對氣質的重新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應歸功於兩位先驅者——斯蒂勒、切斯、亞曆山大、托馬斯和他們的合作者以及他們始於1956年的“紐約縱向研究”。

目前有關氣質的學說代表了兒童發展理論上的一場革命,也是解決兒童行為及其機製問題的一個重要突破。認識到兒童對他們所處環境起到的積極作用,以及兒童與環境的相互作用,是理論上的一個重要轉變。目前在看待兒童行為及功能上的偏差時,需要考慮到,無論父母還是兒童身上都不一定有什麼固有的症狀,問題可能起源於兒童正常的行為變化同不和諧環境之間的衝突上,而不是因為行為出現了反常。這類適應上的問題,大多可由普通兒科醫師來處理,而不必求助於心理健康專家。

現在看來,有必要對這些問題加以重新考察。六十至七十年代的調查大多屬臨床研究;八十年代許多研究人員的注意力轉向概念、測量、穩定性一類的理論問題。但在過去幾年裏,由於氣質概念以及母親對孩子氣質的報告的一般效度得到廣泛承認,使得這一研究又回到臨床問題上。

二、我們所知道的東西哪些是有用的

1、氣質危險因素在精神病學、教育學和兒科學中的應用

“氣質危險因素”這一術語,是1986年開始使用的,以克服因使用“困難型氣質”這一概念所造成的越來越嚴重的混亂。根據托馬斯等人對氣質的解釋,氣質包括9個維度:活動性、生物節律、趨向性/回避性、適應性、緊張性、心境、持久性/注意廣度、注意分散性、感覺閾限。難照養的兒童多表現為節律弱,趨向性弱,適應性差,緊張性偏高,心境消極。容易照養的兒童則情況相反。發動緩慢型兒童(slow—to—warm—up children)則表現為,趨向性、適應性差,心境消極,但其緊張性和活動性均較低。紐約縱向研究結果表明,美國城市中產階級和中產以上家庭的2—10歲兒童中難照養的兒童及發動緩慢型兒童,行為問題的發生率較高。

另一些研究者試圖把這些氣質診斷法的應用加以擴展。他們發現,對其他的年齡不同、生活背景不同的兒童,測量結果也不同。因此在使用上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將在下麵“良好適應”部分詳述。)氣質危險因素這一術語試圖包括任何潛在的、令人煩惱的氣質特征。這些特征可能導致兒童對環境適應不良(與環境不能形成和諧關係),也可能導致兒童與養育者之間出現強列的互動壓力和衝突,還可能導致身體健康、心理發展或行為方麵的繼發性行為問題。這些危險因素常被孩子的養育者看作是極難對付的特征,其實並不一定如此。確切地說,氣質危險因素是由某些獨特的特征組成的,它們使具備這些特征的兒童在特定環境下容易發生某種問題。這一定義並不意味著,存在著這樣一些特征,它們妨礙著人們對所有人或所有生活環境的適應。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適應性差、心境消極的兒童,更容易與周圍的各種環境發生衝突。

(1)精神病學

斯蒂勒、切斯和亞曆山大、托馬斯回顧了他們過去接受的教育,特別是在傳統的精神分析學中受的教育,並沒有為他們投身於臨床精神病學的實踐打下基礎。他們講述了他們怎樣在前述的有關氣質的研究中取得成功,以及如何實施他們的紐約縱向研究。在他們的研究樣本中,難照養兒童占10%,發動緩慢型兒童占15%,這些兒童在2—10歲時特別容易出現行為問題。其他主要的氣質危險因素還有:持久性過強、注意力分散、活動性過高或過低。總之,他們發現,氣質對兒童期和青春前期適應性障礙的發生和發展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來說,兒童的年齡越小,氣質造成的影響越容易被發現,而青春期開始出現的新的行為問題則容易被忽視。

切斯和托馬斯強調,氣質本身不是疾病的原因。氣質方麵的臨床問題隻是兒童與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如果養育者善於運用技巧加以處置,難照養兒童也可以不出現任何適應性問題。容易照養的兒童也並不總是平安無事,在某種特定的環境下,也可能出現行為異常。他們認為,“良好適應”概念是理解氣質危險因素造成的各種後果的基礎。自1968年切斯和托馬斯的研究結果首次發表以來,其他學者進行的各種研究證實了他們的發現。盡管這些研究的方法、人群和個別結果與他們有所不同。

(2)教育

近年來,關於兒童氣質在兒童的學習適應能力和學業成績上起的作用,進行了較多的考察,其中主要的當推芭芭拉、凱奧夫和羅伊、馬丁的研究。建議讀者參閱一篇介紹凱奧夫的工作的評論,她的研究同馬丁的觀點基本一致。在本次會議上,馬丁介紹了他與他的合作者的研究。

馬丁和他的研究小組發現,影響兒童學業成就的主要的氣質危險因素是:(1)堅持性差,注意力高度分散和活動性過強(凱奧夫稱之為課業傾向因素);(2)趨向性弱,適應性差;在這兩類表現上得分較低的兒童,在小學低年級閱讀和數學兩項標準化成就測驗中測得的等級和分數也較低,二者呈正相關關係。

馬丁發現,堅持性差、注意力高度分散和活動性較高的學生,可能就是目前被診斷為注意缺失活動過度的那一類兒童。人們有必要了解這些氣質特征和學業成績不良之間的關係,不僅用它來處理明顯具有這些氣質特征的兒童,而且用它來處理所有正常兒童的問題。換言之,不僅用來處理具有堅持性差等氣質、學業成績比一般兒童差的兒童,也可用來處理堅持性水平一般、學習比那些具有較好氣質的兒童差的兒童。

另外,還有一些氣質特征也影響著學業和學習的適應性。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氣質因素影響著教師對學習的態度。教師往往喜歡那些趨向性、適應性、堅持性強的兒童,而討厭那些過於好動、注意力不集中的學習。這種態度毫無疑問地影響著教師對學生的管理。

(3)兒科學

小兒內科學同行為問題、在校行為、以及精神病學和教育學均有一定的關係。但我們對兒科學的參與不像後兩個學科那樣廣泛。兒科醫師更感興趣的是,氣質危險因素對兒童身體健康和發育的影響。

在身體健康方麵,可以確定的受各種氣質危險因素影響的情況。主要是意外事故和兒童虐待。受氣質影響的功能性生理問題,主要有幼兒腸絞痛、睡眠障礙、功能性上腹痛和遺尿。在生長發育方麵,已發現嬰兒期和兒童中期的肥胖症和非器質性的生長發育遲緩可能與氣質有關。從發展角度看,使用標準化測驗進行測量,活動性差和難照養的嬰兒所得到的結果是不好的,至少在短期內是如此。

氣質特征所起的作用不僅表現在身體問題的發生上,而且表現在其最終結局上。憂鬱、緊張、適應性差以及過於敏感的兒童,可能會因為習慣性的不適,馬上發出引人注意的抱怨,因而容易及時得到家長和醫務人員的注意。也就是說,他們得到訪視、診斷和藥物治療的機會可能比別的孩子多。而那些性情活潑、隨和、可塑性強的兒童,生病時往往比較安靜,善於忍受,容易照料,因此,往往得不到足夠的護理。這些臨床上觀察到的現象,應該通過研究加以驗證,把結果收入文獻。

對兒童來說可能成為危險因素的氣質,不但會對兒童直接起作用,像上麵所說的那樣,而且可以通過養育者的變化,對兒童間接起作用。對此類相互作用的研究是近年來開始的。研究結果表明,孩子的氣質會影響大人的以下方麵:夫妻對婚姻的滿意度,夫妻感情,母親的職業類型等。研究發現,難照養型氣質的孩子可以削弱其父母對婚姻的滿意度,使母親變得消極,使父母失去改善自己生活的信心,並促使一些母親放棄工作,呆在家裏陪她們有問題的子女。

2、東歐進行的研究

東歐學者對氣質的研究已有數十年之久,而西方氣質研究者對此卻全然不知。東歐的研究與西歐、北美不同,他們大多把巴甫洛夫神經類型學說作為理論根據,注重的是成人而不是兒童,注重理論而不重視解決臨床問題。不可否認,我們與東歐同行或多或少地研究了一些相同的現象。由斯特裏勞和他在華沙的研究小組製訂的氣質量表,除了不包括心境一項外,其他方麵與紐約縱向追蹤研究及其他學者的研究結果十分接近。

斯特裏勞追隨巴甫洛夫的氣質學說,認為氣質決定於神經係統的強度(反應性)、靈活性以及興奮和抑製的平衡性等特征。根據這個觀點,在弱刺激情況下,一個強神經型的人可能會有一種危險的氣質因素。反之,在強刺激情況下,弱神經型的人可能會麵臨危險。在前一種情況下,人所受到的刺激強度不夠;第二種情況下,人將麵臨難以忍受的過強刺激。

這一理論現已應用於成人,對兒童則研究甚少。東歐研究氣質的學者有數十名之多,但隻有前蘇聯的梅爾林和他的“烏拉爾”小組的研究涉及到兒童問題。

3、氣質危險因素——小結

回顧了氣質危險因素的複雜類型後,我們可以把這些內容歸納為以下幾點:首先,兒童的社會能力和適應性主要受氣質的難易性、可塑性、特別是趨向性、適應性和心境的影響。其次,兒童在學校中的學習能力主要受氣質因素中學習傾向因素的影響,包括堅持性、注意廣度、注意的集中性和活動水平。第三,嬰兒期的生理功能障礙,如結腸炎、睡眠障礙等特別容易發生在那些敏感、活潑的兒童身上。

雖然有這些結論,但我們用它來解決問題時,尤其是遇到那些錯綜複雜的實際相互作用的問題時,仍可能作出不正確的判斷。其他一些特征,如堅持性,在社會適應性方麵同樣也很重要。在社會能力方麵表現出來的趨向性和適應性,對學習能力來說則是重要因素。此外,難照養型氣質與嬰兒期和兒童中期發生的結腸炎、肥胖等常常有關係。我們不能把氣質危險因素與某些臨床問題的相互關係看成簡單的線性關係,最主要的原因是,許多結果與其他因素,尤其是心理社會環境因素有關。下麵我們來看看良好適應與適應不良問題。

4、良好適應的各種影響

氣質危險因素在臨床上之所以重要,還因為兒童養育者或其他人可能會發現,孩子的氣質特征同他們自己的價值觀和對孩子的期望是相互衝突或難以接受的。托馬斯和切斯建議用“良好適應”和“適應不良”來解釋兒童與養育者之間的這種相互作用。當環境特征、周圍人的期望和要求與兒童的能力、動機和行為方式相一致時,就形成了“良好適應”的局麵。兒童與環境之間這種和諧關係一經產生,就會導致最理想的發展。反之,“適應不良”指的是環境條件、外界要求與兒童的能力、特征相互矛盾和不協調,並由此造成發展不正常及適應功能的障礙。和諧從來就不是抽象的東西,它是根據特定的文化或社會經濟群體的價值觀和要求而做出的一種良好的適應。當適應不良在二者的相互關係中造成壓力和衝突時,就會間接地導致兒童對各種臨床問題產生形形色色的生理傾向和心理防禦機製。

以下的特定因素可能會影響良好適應的形成和氣質危險因素的作用:

(1)氣質特征的強度和時間周期

消極的兒童和適應性差的兒童並不完全相同,我們不可能讓所有注意力不集中的兒童在這些特征方麵具有相同的程度。在某一特定環境中,危險因素導致的行為,表現得越強、越頻繁,造成衝突的機會就越多。目前,人們還很少知道,氣質特征有多大的可變性。但正是那些看上去變化不大的氣質特征,將向兒童養育者提出嚴峻的挑戰。例如,很多難照養嬰兒,年齡越大,就變得越容易照養。至今我們尚不了解其所以然。

(2)兒童的其他特征

兒童的年齡是一個關係重大的特征。注意力不集中在嬰兒期算不上什麼問題,而對學齡期兒童,則顯得很重要。性別也可以造成一些不同。許多觀察表明,害羞(發動緩慢型)的男孩,其忍耐性比具有相同特征的女孩差。智力也是需要考慮的因素,一個注意力差但聰明的孩子在學習上比缺少天資的孩子困難要小。其他的氣質特征可能會加深或減輕氣質危險因素的影響。有人發現,一個注意力不集中但適應性較強的兒童,當注意力是否集中對他事關重大時,他會讓自己去集中注意力。

(3)環境

家庭的社會階層、文化背景、母親的價值觀以及兒童感受到的各種支持和壓力,這些環境因素也製約著氣質危險因素的影響。荷蘭的馬丁、德弗雷斯從人類學角度指出,在世界上形形色色的文化中,確有一些類型的嬰兒和兒童是有問題的或難照養的,但是,兒童出生地的文化’壁龕”將決定這些特征中有哪些會表現出來。南非約翰內斯堡的墨溫、斯奎曾報道,兒童的氣質(特別是學習傾向)是義務教育能否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即使對那些最落後的黑人青年也是如此。印度昌迪加爾市的薩維塔、馬爾霍特拉發現,在印度農村,除了測量上的一些問題以外,紐約縱向研究中難照養型氣質的概念沒在什麼意義。因為那裏日常生活很少變化,保育人員又有很大的靈活性。瑞典烏普薩拉的貝裏特、哈格庫爾報道了一個出人意料的情況,嬰兒氣質對經產婦母親適應其孩子的影響大於初產婦母親。在她看來,這是因為國家頒布9個月產假政策的作用。這一政策減輕了母親產後的社會壓力。如果沒有這一政策,家中的大孩子要幫助她們照看小孩子,她們對孩子氣質的適應能力應強於初產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