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美人格的真與善
我們如果擺脫審美人格的抽象釋義,那麼或許又可以把審美人格理解為道德人格的審美追求。美國著名的哲學理桑塔耶那認為這是善向美的轉化,人格在這裏追求的是“美善”,“這就是美善,是對道德的善的審美要求,也許是人性中最美的花朵。”由此可見,我們人格境界的追求,不僅必須而且可能從真、善、美的統一中去實現。
(1)審美人格的現實與理想
在馬克思唯物史觀的基本觀點看來,和人類任何理想形態一樣,一方麵人格理想當然要超越一定的人格現實,否則理想就不成其為理想了;但另一方麵,理想之區別於空想就在於理想是受現實條件製約,並以現實存在和發展的客觀規律作為可能性根據的。所以,就審美人格而言,它固然要超越一定時代條件下的現實人格,但與此同時,時代和社會的現實又要對理想人格的塑造和追求起製約作用。我們認為,這種製約作用主要表現為:
其一,審美理想人格的道德品性及智慧才能方麵的塑造和實踐中的追求能否實現,直接取決於一定時代條件下的社會實踐生活本身,因而尼采所追求的充滿了壯美色彩的那種理想人格——“超人”是不存在的。
其二,審美理想人格擁有怎樣的才能品性,追求怎樣的人格境界,也都隻是現實社會生活條件的產物,是特定社會集團現實的物質利益的反映,因而不存在超越時代和階級條件的所謂永恒的聖人人格。
其三,審美理想人格的精神風貌也總是時代和社會風尚的折射和體現。因此,我們在曆史與現實的考察中可以發現,在人們所崇尚的不同的審美理想人格中總是可以找到現實生活的影響痕跡,如航海家崇尚勇敢冒險的審美理想人格,遊牧民族則追求強悍豪爽的審美理想人格等等。
可以肯定地說,審美人格之理想是否符合社會時代的發展,既是這種理想人格是否真,也是衡量理想人格是否進步合理(即“善”)的惟一標準,因此也是這種審美人格能否得以實現的惟一現實保障。
因而,審美人格理想的建構中反映和把握時代和現實社會條件,反映現實人格的客觀存在是至關重要的。普列漢諾夫在談及恩格斯的理想時就這樣說過:“他也曾有理想,但他的理想從來沒有脫離過現實。他的理想,也就是現實,但這是明天的現實,是將要發生的現實。”我們認為審美理想人格的塑造也同樣必須是對現實人格的一種合乎規律的反映,如果脫離了客觀的現實人格,那麼這種理想人格隻能是一種不可能成為現實的空幻人格。當然,這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麵。事實上,理想與現實的關係還有另一個重要的方麵,這就是以現實為根據的理想,它同時又必須是對現實的超越和升華。理想總是超越現實的。因而,審美人格的追求從理想人格的塑造上講,這個被塑造的審美人格事實上又是一種被理想化了的人格,一定社會或團體要以這種人格的典型使其成為現實生活中行為主體效仿的楷模。
這樣,審美理想人格事實上就表現為人對道德現實的一種向“善”的超越。現實生活中是真、善、美與假、醜、惡並存的,但在審美理想人格中則是真善美的和諧統一,是真、善、美對假、醜、惡的積極揚棄。也因此,審美理想人格與現實人格的關係就可以歸結為“應有”與“實有”的關係。正是這個“應有”的理想人格構成行為主體在人格完善和成熟方麵的奮鬥目標,並因此使行為主體的人格顯示出美的風姿及由此而具有了激勵主體積極向善的精神力量。倘若審美理想人格等同於現實人格,那它就不成其為理想,從而也就不會對行為主體產生如此巨大的德性與審美的激勵作用。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認為,從人類曆史上看,任何一個時代的理想人格之所以是美的,那都是因為這種人格,超越了它所處的時代的現實人格之上。無論是中國古代儒家“仁義”的理想人格,墨家“兼愛”的理想人格,道家“真人”的理想人格,還是西方近代資產階級“自由、平等、博愛”的理想人格,抑或是空想社會主義者“愛好勞動,彼此友善,關心整體,積極向上”的理想人格的塑造,都是作為對現實超越的理想形式而存在,並對人類行為實踐發生積極的影響作用的。也因此,這些不同理想人格的理論和實踐,都對人類社會曆史的進步起到了積極的影響和促進作用。
因此,我們從審美人格的理想與現實統一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地說,審美人格的美不是抽象的。在現實生活中為什麼審美人格能極大地激發行為主體的創造熱忱和進取精神?這個問題的惟一答案隻能是因為這種人格是真的和善的。因此,我們認為,真的原則和善的原則構成審美人格塑造的兩大基本原則:
其一,審美人格的美首先必須是真的。這亦即是說理想人格是對現實可能性的反映。所以理想人格不是一種不切實際的空想,它對人格風貌、品性、才能等的要求是從現實人格中概括出來的,有著真實的可能性根據。也因此,審美理想人格就總是表現為對現實生活中代表未來的那種人格的精當概括和反映。這樣,特別重要的就是,由於人是社會的人,人的本質是在於它的社會關係的存在。因此,審美理想人格還總是要準確地把握現實社會的發展趨勢,古語稱“識時務者為俊傑”,這裏的“時務”正是社會發展的客觀必然性趨勢。所以,那些逆曆史潮流而動者,無論其人格品性多麼堅強,但最終總要被時代潮流所淘汰。
其二,審美人格的美更要求是善的。這亦即是說,我們在理想人格的建構中又總要反映著社會和時代最大多數人超越現實、超越自我的美好理想。理想之稱為理想,而不稱為現實就因為它要依照人格主體的意願而超越現實,表現為一種“善”的目的和向“善”的實踐努力。當然,這種“善”的願望是以對現實可能性把握為基礎的,但同時更必須是反映最大多數人的共同願望,從而也是符合社會曆史進步潮流的。
顯然,我們在審美理想人格的塑造中如果不包含這種“善”的成分,那它就會喪失德性的力量。從這樣一個規定來看,那麼我們無疑應當首肯社會中每一個行為主體的自我人格設計,因為這也是一種超越自我現實存在的理想建構。但必須特別強調指出的是,這個自我設計必須遵循“善”的原則。如果我們這個自我設計走向了個人主義、利己主義、惟我主義,那麼這就是一種“不善”的設計,而這種設計由於當然要遭到時代和社會曆史的擯棄和否定,從而必然喪失美的社會現實根據。
因此,審美人格的真與善的規定也就是理想人格的真、善、美三者的統一。任何一個科學的合理的能在人類生活實踐中發生影響的並具有審美感染力的美的人格理想,總是真、善、美三方麵因素的交融滲透與和諧統一。
顯然,就人生的具體實踐而言,審美理想人格的具體範式可以各種各樣,藝術家型的、科學家型的、實業家型的、政治家型的、軍事家型的、文學家型的等等,其具體內涵也極寬泛,如批判和懷疑精神,隨機應變能力,勇於獨創和銳意進取,富於同情心和正義感,具有崇高的利他主義精神,能真正愛和恨等等。但一個真正科學的合乎一定社會現實發展要求,並體現時代道德精神風貌的審美人格塑造,總是必須包含真、善、美這三方麵的基本規定的,否則,這種理想人格的塑造就喪失了其實踐的根據。
(2)中西文化比較中的審美人格追求
在中西文化劇烈碰撞的今天,我們以真、善、美統一的標準來反省我們傳統的理想人格理論以及審視西學東漸中的西方理想人格理論,無疑是有意義的。這個意義不僅在於人作為文化的存在物我們永遠無法擺脫傳統的影響,更重要的還在於一個走向現代化進程中的民族,是需要相應的現代人格作為主體條件的。
從審美人格真、美統一的價值原則來看,審美理想人格的塑造的一個基本原則必須是“真”。亦即是說,人在自己設計人格的理想目標時必須以人性的實際可能性作為前提。因而如果把理想人格的追求,視為是對自我人性的剝奪,是為了達到一種人人皆成為無私無欲的“聖人”,那麼,這種理想人格的塑造和追求就喪失了真的根據。
我們認為,中國傳統文化規範和影響下的理想人格理論,雖然十分強調人的道德節製力量和人格的意誌力量,而且這個傳統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那樣在民族文明史上發生了積極的影響作用,但這種人格理論卻不恰當地把理想人格的追求視為是達到一種擯棄一切人欲而成為聖人的過程。盡管我們在漫長的中國曆史發展中從未發現過有這樣無私無欲的聖人,但是作為傳統的根深蒂固的理想人格要求,在幾千年的道德教化中,人們想象和接受的都是這樣一種聖人形象。在這種理想人格的規範下,一切的激情、衝動、憤懣、幽怨都在“滅欲無欲”的平靜淡泊中消融了,自我人格中再也沒有發自心靈世界的淒厲崇高的抗爭和嚴峻悲壯的搏擊。人格的美在這裏無疑已失落了。
顯然,我們在對審美人格塑造的過程中,在汲取傳統人格理論注重積極的頑強的意誌品性培養的同時,必須揚棄這種無私無欲的聖人式的人格追求。因為這種人格追求恰恰是對真、善、美品性的否定,從而也將在人的生活實踐中帶來極大的危害。從理論上分析,我們認為這個危害性至少表現在如下三方麵:其一,這種人格追求通常導致行為主體把道德的約束過程視為外在的異己力量的強製剝奪,從而使行為主體無法真正達到自律與自由的理想人格境界;其二,這種人格追求也常常使行為主體出現萎縮的自我意識,由於始終隻把自我看成是實現“聖人”之道這一目的的一個手段,因而必然要在人格中表現出來一種消極無奈的奴性性格;其三,這種聖人的人格追求還導致封閉式的隻注重內心做功的內向性思維方式,使行為主體缺乏對外部世界和現實社會人生的積極的開拓和進取精神。
也正是從這一點上,我們充分肯定在當代中國人的自我人格追求中存在的自覺或不自覺的反傳統傾向。因此,在現時代審美的追求決不是成為無私無欲的聖人,而是在協調自我欲求與社會道德規範要求的過程中使自己擁有理想的人格,從而實現理想人生。這亦即是說,在審美理想人格的追求中並不意味著把自我的所有欲望剝奪殆盡,而是相反,每一個自我都能自主而有效地保持自身的內在目的與社會道德要求之間的適應關係,從而使自己順利地實現各種現實的需要,以達到自我實現和自我完善的目的。
也因此,我們或許可以認為,如果在現實社會生活中,依然有人在審美理想人格的追求中力圖使自己成為傳統人格中的聖人,那麼就一時的效果而言其結果或許是“善”的。但是,從道德的最終目的,即人格的真、善、美全麵發展和完善的角度考察,這種人格追求卻是一種不真的、虛假的追求,所以,是不善和不美的。而且,這種聖人式的所謂理想人格的追求,不僅導致人們無法形成道德上真、善、美品性,而是常常相反,使人們走向人格上的虛偽和墮落。這種人格顯然是對審美人格的一種無情否定。
在我們對傳統人格進行反省和批判的同時,在中西文化日益交融的現時代,對西方理想人格理論的分析、借鑒和批判,對於我們正確理解並建構合理的審美理想人格,無疑具有重要的啟迪意義。
正如我們已看到的那樣,這其中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論無疑最為引人注目。而且,無論我們是否意識到,這一理論事實上對當代中國人的人格追求實踐已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根據弗洛伊德的研究,他認為人格由“伊德”、“自我”和“超我”所組成。“伊德”是人與生就有的東西,主要表現為本能。這是人格中最原始的部分。由於“伊德”受快樂原則支配,因而它盲目地毫無節製地追求自身欲望的滿足。而“自我”則是從“伊德”中分化出來的一部分,亦即是說,當一個人出生以後由於和外界所必然發生的聯係,從而接受了現實原則的陶冶和規範,就不再受快樂原則支配了。所以,“自我”在現實原則的指導下所追求的目標是:既要獲得欲望的滿足,又要避免社會的懲罰。而“超我”是道德審美化了的“自我”,在“超我”中形成了良心、德性等內涵。人類道德所以存在並能延續至今,正是因為每一個人的人格中都存在著“超我”的成分。人類文明最高尚最完善的道德理想正是在個人的“超我”人格中得到鞏固的。然而,弗洛伊德又認為“超我”和“伊德”一樣不理性,它不斷地以犯罪感、過失感和內疚感方式來懲罰人的內心世界,從而使人格處於一種緊張疲憊的狀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