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遮陽到擋雨

有的發明是某一個人的創造;有的發明則是經過漫長的時光,很多人智慧的結晶,然後才逐步實現商品化。傘的發明屬於後者。

本來,自然有風雨,人間有辦法。古老的頭頂樹葉、荷葉等,都是最早的遮陽避雨之法。然而樹葉、荷葉並非新創造,故不應列入發明之中。傘卻與此不同,是人類智慧的結晶。

相傳在4000年前,當時的部落首領黃帝與另一個部落首領蚩尤在涿鹿(今河北省境內)打仗。時值春末夏初,風刮土揚,烈日炎炎。黃帝命人在戰車上撐起一個叫做“華蓋”的用具,就是用來遮住陽光、擋住風沙,好看準對方的軍隊陣勢,以便決定攻打對策。

後來,黃帝打勝了。古人迷信,以為是“華蓋”保佑的結果,因此視它為榮譽和權力的象征,黃帝走到哪裏,華蓋跟到哪裏。所謂華蓋就好像一頂圓形布蓋子下邊支著一根長棍,不能收攏也不能伸大,比較笨重。傘這個名詞,在我國南北朝時才出現,很形象。此前的古代,都稱為蓋。如春秋時,孔子周遊列國,下雨時隻好挨淋。他的弟子顏回歎息道:“孔將行,雨而無蓋。”東漢時,漢光武帝劉秀路經河南封丘,華蓋太大過不了城門,劉秀大怒,欲將縣官斬首。三國時,孫權為表彰大將陸遜打了勝仗,把自己用的華蓋賜賞給他,堪稱殊榮。蓋即傘的前身,隻是蓋與普通老百姓無緣。南北朝以後,一些官吏富有人家,讓工匠仿製蓋,又要與其有所不同。於是一種采用綾羅絲綢當麵料,骨架比蓋小,又可撐可收的防雨遮陽的用具——傘問世了。

唐朝的造紙業十分發達,社會用紙廣泛。有的工匠在紙上塗桐油,製成能防雨的油紙傘,作為羅傘(即綾羅麵料傘)的一個補充。誰知大受歡迎。一時間,下雨人人舉紙傘的情景,在長安各地隨處可見。明代皇帝朱元璋,明文規定庶民不得用羅傘,隻可用紙傘。清代的民間,在廣東、福建等地大量製造黑布傘,行銷國外。

在世界上的其他國家,傘也曾經是莊嚴和帝王的標誌。泰國國王外行,金色羅傘張立於後。緬甸君主的尊號是巨傘之王。日本天皇每次出遊,總有一持傘者恭敬陪同。這些傘都各有本國的特色。

傘在唐朝時由中國傳入日本。公元781年在京城長安(今陝西省西安市)的大街上,有一天突然之間落下雨點。滿街來往的人都打著傘走過,隻有一個前來中國留學的日本和尚沒有傘。他摸摸自己濕淋淋的光頭,好像明白了一件事。回國的時候,他買了許多傘,千方百計帶到日本,送給了親戚朋友。從此,雨傘便在日本流行起來。

1747年,英國的商人漢威到中國廣州辦貨。他看見人們撐著黑布傘在雨中行走,覺得挺好。臨回國前帶了一把傘回倫敦。1750年,當他在倫敦鍾塔下張開傘遮雨的時候,被過路人視為怪物加以嘲笑:“哈,男士不尊重天意,躲在怪物下邊不出來,太不象話了。”還有人指責他,這是對上帝的不恭,應當受到懲罰。漢威不予理會,每天上街帶傘,宣傳使用傘的好處。

傘第一次在美國紐約出現,是在18世紀末葉,街頭上出現一片混亂。婦女們大呼小叫,認為這個既能伸開又能縮小的怪物,簡直能把人嚇得半死。頑皮的小孩子跟在後邊,不停地朝打傘的人扔石頭……

由此可知,一件發明要得到社會認可,一件商品要能被人們接受,決不是件簡單、容易、輕鬆的事,有時要經曆不少的誤會、波折。

幾十年之後,羅馬教皇對傘發生了興趣。他以上帝的名義為傘洗刷不白之冤。教皇出場有專人撐傘侍候,以顯示其莊嚴、鄭重。

傘不僅是人們使用的工具,也是一種收藏品。

法國有個名叫約索夫·哈姆的人,以專門收藏世界上各種傘而聞名。他藏有9個世紀以前的歐洲貴族用的陽傘,也有中國杭州出產的紙傘,以及日本製作的各種花布傘。其中最小的傘隻有3.5厘米長;最大的傘傘麵直徑長12米,撐起來足有半個籃球場那般大。

現在,傘的作用被廣大的人們所承認,它已經成為日常旅行、外出的必帶物品。隨著製傘工業的發展,各具特色的傘:帶收音機的傘、有香味的傘、能照明的傘、防暴催淚傘、盲人探路傘等都相繼問世,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許多方便和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