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鍾趣談
叫鬧鍾鬧醒,可真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它打斷了你的好夢,讓你惱恨不已。但這畢竟能幫助我們按時起床,去工作或上學。
最早的“鬧鍾”就更讓人膽戰心驚了——那是一枝點燃的蠟燭。中世紀早期的修道士們睡覺前在腳趾中夾一枝點燃的蠟燭,當燭火燒到腳趾時,他們便一個骨碌從床上爬起來。我想,這種燒痛腳趾的“鬧鍾”在修道院之外一定是無人敢用的。
隨著時光的推移,許多鍾都有了正點報時的裝置,但是,能在任意的指定時間發出聲響的鍾卻一直不見問世。直到1787年,一位美國鍾表匠,26歲的列維·哈金斯才製成了第一架鬧鍾。哈金斯喜歡在清晨四五點鍾起床工作,但那時天色尚暗,沒有陽光催他早醒,於是他想到了要製作一個鬧鍾。
對一個鍾表匠來說,其實這並不困難。哈金斯隻不過在一隻座鍾裏加了一隻齒輪和一隻上發條的小鈴,當鍾的指針指向某個特定時間,就會使新加上的齒輪開始轉動,並啟動小鈴發出響聲。
奇怪的是,財富和名聲似乎對他並不重要,哈金斯從沒想到過要為自己的發明申請專利,也沒準備批量生產這種很實用的鬧鍾。但是,他活了很久,直到94歲才無疾而終,這再一次證明“早起早睡身體健康”。他的發明至少為他帶來了健康長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