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功序列的工資體係有兩個特點。第一,體現了一種企業跟職工的借貸關係。40歲以前,企業借職工的,企業壓低了新職工的工資,工資增長幅度低於勞動生產率的增長。50歲以後,企業還職工的,因為過了勞動盛年期,工資增長幅度高於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40~50歲之間,是工資增長幅度最大的時期,這是因為,此時職工正值勞動盛年,而且家庭負擔最重,較大幅度加薪有利於人心穩定。這個工資體係是有長遠考慮的。如果你幹幾年跳槽了,到了新公司後,一切就得從頭開始。更重要的是,一個人現在的表現,是他以後加薪多少的依據,也是以後可能被提升的“檔案”。這就引進了競爭機製。
第二,崗位工資比重不大,各種補助名目繁多。有人作過統計,日本企業的補貼種類有:職務補貼,地區補貼,住房補貼,通勤補貼,特殊通勤補貼,教育補貼,夥食補貼,出向補貼,值班補貼,滿勤補貼,轉勤補貼,年終補貼,特殊工種補貼,兩地分居補貼,取暖補貼,資格補貼,輪休補貼等等,崗位工資平均隻有25%。
企業內工會
企業內部工會是日本式經營的第三根支柱。日本工會可能是世界上最獨特的工會。它是一個矛盾複合體:一方麵,它某種程度地代表職工同資方交涉,爭取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麵,它又跟資方合作,保證企業的生產。之所以說是“某種程度”,是因為日本職工參加工會組織的隻有30%,低於歐美水平。
日本工人運動在五六十年代曾有過波瀾壯闊的曆史。雖然“法人資本主義化”後逐漸趨於平靜,但每年仍要“奮鬥”一番,甚至還搞“限時罷工”。其實,這很難說是工人運動,隻是專注於多長點兒工資罷了。當然,牽涉到經濟利益,勞資雙方都不願輕易讓步。1993年,東京地區私人鐵路工會跟資方談判長工資時,雙方為了每月的100日元僵持不下,最後工會舉行了半天罷工,影響了東京地區幾百萬人的生活秩序。100日元,隻不過是普通職工月工資的幾千分之一。當然,這種罷工並不多見。
奮鬥也好,罷工也好,工會行動都不會超過限度。這個“度”,就是不影響公司的長遠利益,不傷公司的元氣,不危及公司的生存,“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如果說終身雇傭、年功序列是資方對職工的長期投資的話,那麼,職工甘願選擇“企業內工會”,則是自覺不自覺地對這種投資的回報了。因為在雇傭與加薪之間,工會也好,職工也好,往往隻能選擇前者。因此,在日本不會發生像英國煤礦或美國機場那樣曠日持久的大罷工。日本汽車廠家在美國投資建廠時,寧肯選擇其他地方招收不熟練工人進行培訓,也不願在汽車工會強大的底特律安家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