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容人之隙

古人曰:“建大事者,不忌小怨。”是說大凡在事業上欲求進取,以事業為重的領導者,必須“不忌小怨”,容人之隙。因為:

第一,容人之隙,可以“化怨為誼”,獲取人心。周定王元年,楚莊王平定叛亂後,大宴群臣,並讓愛妾許姬為大臣們敬酒,一陣輕風,吹滅了廳堂內的燈燭。黑暗中,有個人拉著許姬的衣袖調情。許姬不從,順手扯下了他的帽纓,並告訴莊王,要求掌燈後立即下令查出帽子上沒有纓的人。莊王哈哈大笑,當即發話:“請眾官都把帽纓去掉,以盡情痛飲。待大家都把帽纓扯下,莊王才下令點燈。這樣,究竟誰是行為不軌者,已無法分辨。許姬不理解,莊王說:酒後狂態,人常有之,倘若治罪,必傷國士之心。後來,在吳兵伐楚的戰爭中,有個人奮不顧身,英勇殺敵,為保衛楚國立了大功。此人名叫唐狡,他就是“先殿上絕纓者也”。後人有詩讚道:“暗中牽袂醉情中,玉手如風已絕纓;盡說君王江海量,畜魚水忌十分清。”

第二,容人之隙可安定情緒,穩定軍心。俗話說:“小怨不赦,則大怨必生。”領導者與部屬常在一起,難免矛盾,甚至可能產生怨恨,作為領導者若能容人之隙,不計小怨,則能迅速化解;但若記恨在心,伺機報複,則小怨必成大怨,甚至反目為仇,刀槍相見。

那麼,容人之隙應注意那些問題呢?容人之隙必須做到兩條。一是不念舊惡,度外用人。度外用人是曆代智能之士用人的一條重要原則。北宋時期傑出的科學家沈括在《夢溪筆談》中說“範文正常言:史稱諸葛亮能用度外人。用人者莫不欲盡天下之才,常患近己之好惡而不自知也。能用度外人,然後能成大事。”曹操用人的一大特點也是度外用人,甚至連為袁紹寫檄文,罵曹操為“贅閹遺醜”,辱及三氏的陳琳,也被重用,封為祭酒。因此,楊阜說曹操寬宏大量,“能用度外之人。”唐朝武則天時,駱賓王為作敬業起草《討武明空檄》,罵武則天“入門見嫉,娥眉不肯讓人,掩袖工讒,狐媚偏能惑主。”武則天讀後僅是微微一笑,可是當讀到“一杯之土未幹,六尺之孤何托?”時,馬上問:“誰為之?”當她知道是駱賓王所作時,激動地責問:“宰相怎麼能忽視這樣的人才?”一邊讀著辱己檄文,一邊讚賞作者之才,恨相見太晚,惋惜未遇之憾。足見武則天氣度之大,胸懷之闊。如此容人之隙,何愁“江山”不保。二是以德報怨,厚施薄望。即不僅怨隙可容,而且施以“恩德”,給予關心和重用。唐代名臣魏征,曾經是李世民之政敵,李世民奪取政權後,寬宏大量,仍然重用了魏征。俗話說:“隙莫大於叛”,在一般情況下,叛我投敵之人“十惡不赦”,可是,漢高祖劉邦對於那些背叛過自己又重新回歸之人,都能以寬厚之心容納使用。如韓王信守滎陽時投降了項羽,後又逃歸劉邦。劉邦不但沒有殺他,反而“與信剖符,王潁川”;雍齒原是劉邦起沛時的一名屬將,為劉邦守豐。不料他背叛劉邦,幾乎使劉邦無立足之地。後雍齒再次回到劉邦身邊,仍被封為什方侯。以至許多對劉邦心存畏忌、企圖謀反之人都感動地說:“雍齒封侯,吾等無憂也。”從而平息了一場醞釀中的叛亂。

為什麼度外用人,以德報怨會收到如此之效?因為它體現了一個“誠”字,而待人以誠卻又是理解人、感化人的最重要的條件。

四、容人之仇

如果說,容人之隙尚為勉行,而容人之仇則更為不易。因為,“仇”者,必有你死我活之矛盾,殺親滅族之仇恨,若能容之,其“量”何其之大。但是,反過來說,“大仇”尚能容之,則小怨小隙更能諒解,其震動之大,感召力之強,效果之妙,非一般用人措施所能及。

但是,容人之仇亦非一般人所能做到,它不僅需要極其寬闊的胸懷,而且需要遠大的眼光,高尚的思想品質以及對人的深刻了解,尤其必須做到以下三條:

第一,以事業為重,以私仇為輕。古人曰:“私仇不及公。”在社會生活和社會的各種鬥爭中,尤其是政治鬥爭中,因各種原因而造成私人之間或家庭、家族之間的各種仇隙在所難免,對於一個領導者來說,必須慎重處理,若以私仇為重,感情用事,則必使公務原則紊亂,貽誤事業發展;若能以事業為重,不計私仇,則必使“人心歸我”,事業得人。據《三國誌》載,宛城之戰中,張繡率軍殺死了曹操的長子曹昂、侄子曹安民和大將典韋,曹操自己的右臂也在亂軍中被流矢所中。後來,張繡聽從賈詡的勸告投靠了曹操,曹熱烈歡迎張繡的到來,不僅沒有報殺子之仇,而且還同張繡結成了兒女親家,並拜他為揚武將軍。張繡十分感激,他在後來的作戰中,為曹操統一北方建立了汗馬功勞。假如曹操以私仇為重,則必失良將,亦無統一北方的順利發展。

第二,以長遠為重,以眼前為輕。“大仇”當前,應首先考慮長遠利益,切勿為眼前私仇所激,更不能因一時之激而輕舉妄動,遺害事業發展,正所謂“小不忍必亂大謀”。漢光武帝劉秀在稱帝之前,一度隸屬於劉玄。一次,突然接到立有赫赫戰功的長兄劉糸寅被更始皇帝劉玄因嫉謀殺的消息,禁不住捶胸頓足。這種打擊,為一般人所難忍受,但是劉秀考慮到王莽未除,複漢事業未成,一旦與劉玄分裂,則兵力分散,必為王莽所滅,因而強忍悲痛,容劉玄殺兄之仇,親赴宛城向劉玄謝罪,“未嚐自伐昆陽之功,又不敢為伯升(即劉糸寅)服喪,飲食言笑如平常。”劉玄自感羞愧,隻好封他為破虜大將軍、武信侯。劉秀也因此而得生存,兵力迅速發展,終至推翻王莽,恢複漢室,一統天下。假如劉秀不能忍悲容仇,一時激忿,興兵討伐劉玄,恐怕也不會有後來的王莽“新”朝滅亡,東漢王朝的建立。

第三,以理解為重,以成見為輕。處事謹慎的原則之一,就是多站在對方的角度想一想,拿現在的話講,就是多予理解。容人之仇也應如此,應考慮到事情所處的背景、條件,給予實事求是的分析,如此而常常能使仇恨化解,寬容之德也必自然而生。春秋時期,有公子糾與公子小白爭位,著名的管鮑之交的主人公,便分別是兩位公子的師父。在爭奪王位的過程中,管仲曾半路攔截,射了小白一箭。小白繼承王位以後,管仲歸來,齊桓公(即小白)考慮到管仲當時“各為其主”,忠誠不二,給予理解,重用管仲,委其為相,管仲竭力報效,遂使齊國成為春秋五霸之首。唐朝武則天時,契丹經常侵擾唐朝邊境,契丹名將李楷固和駱務整屢敗唐軍,殺死很多唐軍將領。後來,他倆前來歸降,許多被李、駱殺死的唐軍將領親友、大臣紛紛上書,請求武則天殺李、駱,報血仇,但是武則天聽從狄仁傑建議,理解李、駱盡力事主的背景,以國事為重,拋棄個人恩怨,委以重任,派駐邊防,邊疆很快得到安寧。假如武則天不能理解李、駱,容人之仇,恐怕邊疆仍有流血,難得安寧。

領導者若能做到以上“三重、三輕”,則必能胸懷寬闊,氣量宏大,容人之仇也就自然形成。

五、容人之傲

尊嚴,是大多數領導者所看重的東西,失之不行,辱之不可。但是,世上恃才傲物者、剛正不阿者也為數不少,他們常常不把領導者的尊嚴放在心上,不把權力、地位放在眼裏。因此,而使領導者又麵臨著一個新的難題,即能否容人之傲的問題。

所謂容人之傲,意即為了事業得人,而對那些傲視於己的剛正不阿或恃才傲物者予以寬容,或者熱情接納。然而,真正做到容人之傲卻也不易,容人之傲必須具備“紆尊降貴”的氣量。《呂氏春秋》《下賢》篇曰:“有道之士固驕人主,人主之不肖者亦驕有道之士。日以相驕,奚時相得?”“賢主則不然,士雖驕之,而已愈禮之,士安得不歸之?”漢代張良曾遊下邳橋上,有個老漢故意墮鞋橋下,要張良下橋拾取,張良強忍怒氣為老漢拾鞋,並替老漢穿到腳上。老漢很欣賞張良的氣量,於是送給張良《太公兵法》一書。後人蘇軾就此事評論說:“倨傲鮮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後可以就大事。”戰國時期趙國的將軍廉頗不服宰相藺相如的能力和地位,多次在路上阻擋藺相如的車子,羞辱藺相如,藺相如總是謙恭避讓,以國事為重,不計較個人恩怨,以誠相待,使廉頗大為感動,負荊請罪,終於結成“刎頸之交”。

但是,真正做到“紆尊降貴”,必須解決一個對“良馬難乘、良才難令”的認識問題。有些曆來喜歡唯命是從的人,一見“傲慢無視”之態,怒氣便油然而生,他們不懂得“良弓難能,然可以及高入深;良馬難乘,然可以任重致遠;良才難令,然可以致君見尊。”俗話說,“藝高人膽大”,技藝超人,學識淵博的賢能之士,因其看事透徹,具有遠見卓識,說話處事自有其獨到之處,非同凡響,有時甚至態度生硬,口吐“狂”言,這種“狂”,不是無知,倒常常是能力的外露,是自信的表現,不僅不可怕,而且從一定的意義上說,甚至是可貴的,必須予以熱情歡迎和容納。閑居隆中的諸葛亮,雖“躬耕隴畝”,但常論晏嬰,自比管(仲)樂(毅),高唱“大夢誰先覺,平生我自知”。就是桃園三兄弟三顧茅蘆,也是雪天跑空路,兩次閉門羹。可見其“狂傲”到何等地步。但也正是這個“狂徒”,使劉備三分天下有其一,智慧超人,功勳卓著,名垂青史。

另有一種“傲”,即“含諫之傲”。這種“傲”是作為一種旁觀者,明察秋毫,洞悉當權、當政者之弊,以“傲”為諫,誘其注意,陳述利害,以達其規諫、自薦之目的。春秋時,齊桓公領兵伐宋,一牧牛人,迎麵而來不避讓,鞭敲牛角,高唱:“……生不逢堯舜之時,賢才常穿粗布衣,喂牛從黃昏到深夜,漫漫長夜漆黑墨然。……”齊桓公聽後,勃然大怒,令人把牧牛人抓來問:“寡人治齊,百姓安居樂業,諸侯賓服,草木茂盛,堯舜之時也不過如此,你為什麼說‘生不逢堯舜’‘長夜漆黑’?”牧牛人回答:“堯舜在世,不用自言,百姓信服;不用發怒,就很有威望。堯棄親子丹朱,讓位於舜,舜避於河南,不得已而繼位。而大王殺兄得國,挾天子以令諸侯,又怎能與堯舜相比?”齊桓公暴跳如雷:“匹夫出言不遜!”喝令斬首,牧牛人毫無懼色,仰天長歎:“桀殺龍逢,紂殺比幹,今寧戚要與龍逢、比幹齊名,排在第三了!”齊桓公見其不附炎趨勢而臨危不懼,念頭一轉,怒氣頓消,笑對寧說:“寡人試汝耳。”於是委以重任,並以寧戚之責為戒。

當然,對恃才傲物者也應具體分析,如果是桀驁不馴,故弄玄虛,則應拒之於門外;如果是居功自傲,目空一切,則應設法挫其傲氣,使之認識“天外有天”;如果是確有真才,甚至是高才,則應不計較其傲態,禮待有加,委以重任。

六、容人之私

容人,有一個重要的方麵,就是容人之私,即對部屬的私交、私利和隱私,不予幹涉,允許其存在和發展。因為,人之為人,自有其獨立的愛好、追求和社會交際,這是人的社會生活、經濟生活和家庭生活的實際內容,既不可壓抑,也不可缺少,更不可全部取消。存在是正常的,不存在倒是極不正常的,不僅作為上級對部屬不可予以幹涉,即使是父母對子女也不可予以幹涉。以某種意義上來說,私生活正常健康的發展,正是個人全麵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取消這部分生活,必將導致人的畸形發展,必將產生變態或病態心理,這不僅傷害其本人身心,也將傷害工作和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