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少領導者恰恰在這點上無容人之量,他們或者大肆宣傳:“在領導和組織麵前無隱私可言”,恨不得洞察了解部屬的一切;或者“教育”部屬“以公司為家,獻出一切”,其中包括獻出個人的一切時間、一切精力及一切隱私;或者以“公”字衡量部屬的道德和事業心,見私利,則大發雷霆,罪之為“私心太重”;見私交,則側目而視,罪之為“拉幫結派”;見私隱,則眉峰緊皺,罪之為“心術不正”,恨不得部屬把一切都交“公”,除了工作,別無其他才好。而某些領導者自身在強調“公”心的同時,卻大發私欲,或則“權力不授,調資不漏,受賄唯恐不厚”;或則“喝酒不醉、跳舞不累,釣魚打獵全會”。不但如此,還常常冠冕堂皇地稱之為“責任重則應報酬高”、“不會休息就不會工作”、“合同敲於酬酢之間,生意成於舞樂之中”、“謝安敲棋,決戰千裏;我之閑樂,運籌成敗”,而實質上恰是“隻準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這一方麵顯示了這些領導者的虛偽麵目,另一方麵也說明了自命“品質端正,道德崇高”的某些領導者自身也是“食人間煙火”,私欲有求的。

當然,容人之私,不是說容人一切私欲,僅是指正當的、正常的、國家政策法律所允許的私欲,那種違法亂紀的私欲,損人利己的私欲不僅不容,而且要繩之以法,嚴加懲處。

那麼,容人之私包括哪些內容呢?

一是,容人私交。即允許部屬享受交友的權力、交際的權力、參加各種合法的社會團體和社會活動的權力。對此,領導者既不可“以己之交,強人之交”,亦不可“欲交必交我,欲從必從我”,更不可因自己的感情變化而“愛屋及烏”或“殃及池魚”。

二是,容人私利。即允許部屬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追求、交換、贈與各種物質的或精神的利益,作為領導者既不可限製部屬私利,也不可傷害部屬私利,即便是部屬在追求私利以及個人消費上有些缺點,隻要不是違法亂紀,都不可橫加幹涉。當然,適當加以勸導是可以的。清時,胡林翼任湖北巡撫,官文為兩廣總督,督撫同城,權責難分。起初,胡對官文私費揮霍,很有成見,但想到,督撫不和,非國家之福,且官文私費豪奢乃私事耳,便一改初衷,誠心結納,遂以精細之用心,使內眷既如家人,更與官文相約為兄弟,真正做到交歡無間,相互援引,公情與私誼均極融洽。因此,他在撫鄂期間,能作到事權歸一,而威震武漢,支援了曾國藩的東南戰爭。胡林翼的這種容人之私而顧全大局的態度,於今大有可鑒之處。

三是,容人隱私。世上所有的人,都有其各自的隱私,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隱私是人身權力的一部分,尊重別人的隱私,其實質就是尊重別人的人身權力。反之,通過各種手段竊取、了解別人隱私的行為,是一種極不道德的行為,作為一個領導者更應注意。當然,如果雙方都樂於交談隱私,那當別論。但是,如果以竊取別人隱私為樂,甚至作為敗壞、陷害人的材料,那就應該受到道德法庭的審判。這種事如發生在部屬同事之間,領導者應予以嚴厲批評和嚴肅處理,如發生在領導者自身,那他至少是已經失去了做人的起碼條件,更失去了做領導的起碼資格。

七、容人之愛

與容人之私類似,還應容人之愛,即允許部屬有自己的愛好、愛情和追求。人,是有感情的動物,自有其喜、怒、哀、樂、憂、愁、思;人,有表露的天性,露才、露欲、露愛、露憎,自是難抑;人,有追求的欲望、求知、求愛、求財、求利、求進取,不可遏止。所以,人在工作之外,必有各種愛好和追求;即使對於工作本身,也有其愛好和不愛好的區別。因此,作為一個領導者希圖取消部屬的各種愛好,或者抑製部屬愛好,或者把部屬的愛好納入自己愛好的渠道,那都是強人所難,都是極不公正、極不合理、極不可能的。正確的做法隻能是容人之愛。

容人之愛,首先應容人愛好。人之愛好,各不相同,有的愛好醫學,有的愛好文學;有的愛好鉗工,有的愛好電工,有的愛好養花,有的愛好釣魚;有的愛好琴棋,有的愛好書畫;有的愛好西餐,有的愛好中菜;有的愛好交際,有的愛好孤僻;有的愛好熱鬧,有的愛好清靜。可見,人的愛好內容之廣、類型之多、距離之大。也正由於人的這種愛好的多樣化、廣泛化,才奠定了各行各業的基礎,提供了鑽研各種學問的情趣和條件,而如果“千篇一律”,愛好單一,恐怕會危及這大千世界的存在。

其次,容人之愛應容人愛情。人既有情,則必有所愛,尤其是人與人之間的情愛更是普遍存在,而且情愛的力量之大,有時候竟無可比擬。梁山伯、祝英台相愛情深,但因祝父嫌貧而未成眷屬,但死後仍變成雙蝶相伴,可見“愛魂”之力。其實,愛情於事業,於工作並無壞處,它常常正是進取的助力。

再次,是容人個性。個性和愛好之間有著密切的聯係,某些方麵的個性甚至就是愛好。例如,有些人愛笑,稍遇樂事便大笑不止;有些人愛說,常常健談不歇和直言不諱。人的個性隻要無害工作,無害他人,就應允許其存在。豪爽的盡管讓其豪爽,細膩的盡管讓其細膩,樸質的盡管讓其樸質,機靈的盡管讓其機靈。愛笑的盡管讓其去笑,愛哭的盡管讓其去哭,愛說的盡管讓其去說,“一千二百句”盡可讓其發展為“二千四百句”,領導者不必多問,如有可能,還可適當地利用一下,讓其個性為工作服務,如此容人之愛,豈不兩全其美。

八、容人之錯

“人恒過,然後能改”中談及“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既然人的過錯難免,那麼,容人之過也就順理成章了。本段著重探討怎樣容人之錯的問題。

怎樣容人之錯?首先應分清錯誤的類型而采取相應的態度。第一種類型,過失性錯誤。過失並非有主觀意圖,而是未曾想錯而終於致錯。對這種錯誤必須寬容。因為,由於人的思維寬度有限,可能考慮不周,過失難免,並非其主觀意圖所致。對這類錯誤,容之,則寬其心,去其疑;不容,則使人人謹小慎微,不敢進取,北宋官至樞密的韓琦,為人寬厚大度。他有傳世的珍寶玉杯二隻,珍惜至極,一次招待貴賓被一小吏不慎碰倒摔碎,坐客懼驚,小吏伏地待罪,他毫不動氣地說:“一切物品都有損壞的時候嘛。”還有一次。一個小兵手持蠟燭,不慎燒了韓琦的胡子。古時的人雖很注重“須眉”,但韓琦也未動怒。韓琦對部屬過失如此大度,使部屬深受感動,無不盡心竭力。第二種類型,主觀性錯誤。這種錯誤主要是主觀認識和主觀性行為造成的。因為,他們的認識不對,而自以為很對,才犯了錯誤。而且,在其沒有轉變認識之前,愈是要堅持錯誤,造成的損失也愈來愈大。對這種錯誤也應予以寬容。因其雖有錯誤,但其主觀願望尚好,有的事業心還十分強。但是,在寬容之中必需幫助其總結經驗教訓,因其能力較低或因其業務不熟還應調整其職,恰當安排。晚清時,有一個叫任謂長的畫師,他的畫技在當時名聲較大。有個叫任伯年的窮畫匠為了混飯吃,便經常冒用任謂長的名字畫些扇麵賣錢。任謂長發現了這些冒牌貨後,覺得這個年輕的冒牌者功底還不錯,便到任伯年的鋪子裏訂了五把仕女扇麵。過了幾天,任伯年果真及時交了貨。任謂長笑著問:“任謂長老先生畫得能有這麼快嗎?”任伯年胡諂道:“我送得快,他也就畫得快,他是我的家叔呀!”任謂長當時並未動怒,覺得他是窮極所致,而且願望尚好,並無惡意,更無惡果,於是開心地說:“我就是任謂長呀,你既願意,我就做你的叔叔吧。”從此,他悉心指導,並資助任伯年到蘇州去學習。在其栽培下,任伯年青出於藍,成了當時造詣極高的畫師。第三種類型,執行性錯誤。即由於執行了領導的錯誤指令而造成的錯誤。這種錯誤,根在領導,對執行者更應寬容。公元前628年,晉文公和鄭國國君都相繼死去,秦穆公想乘晉文公治喪的機會,發兵攻鄭。大臣蹇叔和百裏奚分析形勢,權衡利弊,提出反對攻鄭意見,而秦穆公為樹秦威,堅持攻鄭,於是派孟明視為大將,西乞術、白乙丙為副將,率兵車三百輛伐鄭。而晉、鄭早已獲得消息,做好了抵抗準備。秦軍在路經晉國崤山時,誤中晉軍埋伏,全軍潰滅。孟、西、白三將也被晉軍活捉。當時,晉襄公的後母文嬴是秦穆公的女兒,為緩和晉、秦關係,勸晉襄公放回了三員敗將,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回秦以後,秦穆公身穿孝服親自迎接,引咎自責,再三安慰他們說:“寡人聽蹇叔之言,以至今日之敗,這是寡人之錯,與你們無關。”仍然讓他們掌握兵權,孟明視三人感激得涕淚交流,一心要報仇雪恨,加緊練兵,激勵將士,終於公元前624年夏天大敗晉軍,雪恥榮歸。第四種類型,失責性錯誤。即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而造成的錯誤。對這種錯誤,應看其“前科”有無、悔改程度和惡果大小。若是前錯不改、態度惡劣且惡果較大,則應從嚴懲處,不予寬容;若是初犯之錯,悔改態度較好,而且後果不太嚴重,則應在教育的同時予以寬容。據報載,某一化工廠副廠長曆來夜間值班都認真負責,不離廠區分秒,可有一次,朋友之子結婚,邀其前往喝酒,這個副廠長看廠區生產正常,便暫離一時,前往祝賀。未想到就在這段時間,生產發生事故,因未能得到及時請示,延誤了時間,造成嚴重損失。事後,上級主管部門考慮其係為初犯,且悔過態度較好,在給予恰當的紀律處分的基礎上,予以寬容,讓其繼續留任了副廠長職務。從此,他認真負責,嚴格律己,生產組織得井井有條,榮獲三年無事故,無跑、冒、滴、漏的“文明企業”光榮稱號。第五種類型,故意性錯誤。故意性錯誤是一種性質惡劣的錯誤類型,雖未達到犯罪程度,頗似犯罪的初始,或者犯罪的前兆,其特點是明知故犯。例如,明知嫁禍於人為錯,可偏偏如此而行;明知“貪天之功”為恥,可偏偏貪部屬之功為己有;明知挪用公款不對,可偏偏挪用不止。對於這類錯誤也如對待失責性錯誤一樣,應視其態度、後果而決其寬容與否。第六種錯誤,無錯誤的錯誤。即平平庸庸,什麼事情也不做,還自以為得計,說是自己雖無多大成績,但也未給人民帶來任何損失,雖說能力不強,但也無錯誤;沒有建樹,也無過失。聽上級話、跟上級走。一手拿著文件,一手對照執行,照章辦事,決不走樣,“章”外之事,也決不過問。即使是油瓶倒了,也要先請示,後拾扶,因為放倒油瓶,是否是領導的重要“戰略部署”,也未可知;房子塌了壓住八個活人,更要先請示,後救援,因為他們是好人還是“壞人”,隻有“高瞻遠矚”的領導者才心中有數。宋朝有一王宰相,在位之時,人言伴君如伴虎,他卻伴虎如伴羊,安詳自在,好不愜意。其要訣不過九個大字而已。每朝呈文,稱作“取聖旨”。他本人決不多插一句嘴,原汁原湯,“煮壞了羊頭沒咱家的事”。人稱“三旨”相公。對這類平庸之人,決不可以寬容。因為,寬容的目的是為了使其悔過自新,激勵其更加努力工作。而平庸之輩,即使是寬容感化,也決無“創造性工作”可言,唯有撤職究處(因為不幹工作也是一種錯誤),才是“正確對待”。根據以上六類錯誤的分析,容人之錯主要是指那些過失性、主觀性、執行性錯誤以以及大部分失責性、故意性錯誤,而對於那些態度惡劣、不思悔改、後果嚴重的失責性、故意性錯誤及不負責任的平庸性錯誤決不寬容,可見,容人之錯決不是寬大無邊,也不是容忍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