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平等與民主(2 / 3)

從一開始,信奉政治民主就被南亞各國領導人普遍接受。他們選擇的形式借自西方國家。而西方國家又認為這種選擇不但是值得稱道的,而且是完全自然和正常的——一個不可思議的種族中心主義和缺乏曆史眼光的例子。在南亞急變的時期,西方對於這種政治發展形式等於什麼,它是否會起作用,以及它將何去何從等幾乎沒有進行任何現實的討論。甚至現在也很少。對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到中歐、東歐和南歐新生民主國家所發生事件的回憶,可能會引起某種不安。但是,即使有這種不安也沒有表達出來。

下列事實幾乎沒有給予考慮:當前方國家處於相應的不發達階段時,他們的政治結構十分不同。當已達到比較高級的發展階段時,甚至今天在西歐民主國家長大的青年人,對於隻在幾十年前他們自己國家的選舉權怎樣受到限製也不清楚。在工業革命時期,一些西歐國家曾有過議會政治製度,即投票人選舉區的代表劇。但它們遠非現代意義上的民主政治。實際上,曆史沒有提供任何這樣的例子,高度不發達的國家在普選權基礎上建立持久的和有效的政治民主。同樣,沒有一個國家在已受到堪與南亞各國相比的貧困與不平等程度之苦時,還試圖實現福利國家的平等理想。

享有普選權的充分民主隻有在經濟發展的高級階段才能成功地進行試驗,那時,已達到較高的生活水平和識字率,存在相當高度的平等機會。這樣,普選權的最終實現就是教育、民眾鼓動、組織和首創精神的勝利。在南亞,政治權利從來不必爭取,它由居高位者施與,而不用大眾去要求。缺乏源於旨在組織自己,運用新的權利以增進自身利益的鬥爭的刺激。今天,南亞各國仍然麵臨一個令人望而生畏的問題:怎樣同化絕大多數人,使他們自認為是並以行動表現為國家建設過程中責無旁貸的參與者。

所以,南亞新獨立的國家能夠建立充分民主或維持民主的這種最初希望並沒有充分的根據。這些國家中有四個國家還維持了十分穩定的議會政體。其他國家已受到某種形式的獨裁主義統治。在任何國家,都還沒有出現影響深遠的社會或經濟改革。印度處在另一個極端,擁有建立在普選權和較多選民人數基礎上的牢固的議會政體。但是,盡管這樣,民眾更多的還是政治的客體,而不是其主體。他們仍然是被動的和不活躍的。他們並不知道他們的利益,也沒有組織起來保護這些利益。他們並沒有行使權力。印度的民主已證明是異常穩定的,但這主要是停滯中的穩定,所謂停滯當然指的是關於需要改革該國剛性的不平等結構方麵。

錫蘭的議會民主一度沿著井然有序的路線前進。但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以後,它以一種無責任感的和混亂的方式運行,政治陷入種族的、語言的和宗教的感情之中,激進的民族主義猖獗起來。但它並未受軍事獨裁的影響。這可能主要是因為這個事實:它的軍隊少,並且沒有巴基斯坦或緬甸軍隊擁有的那種地位。僅有馬來亞和菲律賓是該地區保留了議會政治的運行體係的其他兩個國家。但是,在馬來亞,政治穩定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上層馬來亞人和華人及印度村社之間利益的巧妙平衡,大部分取決於享有重要政治利益和特權的馬來亞人能否在更活躍的和受到更好教育的華人不能忍受他們現在所處的次要政治地位之前,改善自己的社會和經濟狀況。菲律賓的穩定甚至更明顯地依賴於高度不平等的權力結構。如果能言善辯的菲律賓人獲準表達他們對民主自由和民主過程的熱情,那麼,或許就是因為他們還沒有向操縱政治權力杠杆的地主利益集團和聯盟的寡頭政治集團提出嚴重挑戰。

在其他國家,由於各種原因,政治民主不能紮根,而被某種形式的獨裁主義政體所代替。上述變化之所以通常得到寬容那是因為:實行政黨製的政治民主,不但腐敗無能,而且破壞民族團結。巴基斯坦民主失敗的主要原因是這個事實:穆斯林聯盟不像印度國大黨那樣,並沒有從思想上或以其他方式準備以議會方式處理公共問題。緬甸和印度尼西亞在試圖設計一個議會政治製度時經曆的許多困難,也可以追溯到類似的事先無準備。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泰國采取了西方式的議會政治,以隨機調整來適應西方民主政治支配的國際形勢。由於該國的獨裁主義傳統,民主深深紮根的機會很小。法國在越南、老撾和柬埔寨統治的獨特性質,以及法國被迫離開的方式,幾乎沒有提供在這些後繼政權中實現政治民主的任何希望。

從現代化和經濟發展的角度看,保留民主政治形式的國家和那些走向獨裁主義的國家之間的差別比實際存在的更顯著。不能說一種政體已證明比另一種更有助於推行經濟和社會改革政策。相反,該地區的各種政治體製在它們無能或無意開始根本改革和實行社會紀律方麵明顯相似。在這個意義上,無論實行民主還是獨裁,它們都是“軟國家”。

在南亞一些國家,走向獨裁主義實際上很少是由外部影響造成的。法國政治不穩定的補救方法是求助於軍人戴高樂以恢複政府的作用,這一事實增添了人們對避開選舉議會的直接統治體製的敬意。南亞並不是沒有注意到法國的這種發展一開始就受到了其他西方國家的普遍歡迎。

但是。國外的影響基本上不是顛覆該地區政治民主的決定性因素。南亞民主的一個根本弱點是,它是自上而下的,沒有經曆大部分人民的鬥爭。該地區的民主已經動搖或失敗時,從來不是因為大眾已經組織起來捍衛自己的利益,因而迫使貴族也采取自衛行動。換言之。南亞的政治發展格局與馬克思的階級鬥爭模式幾乎毫無一致之處,民眾多半依然態度冷淡,而且四分五裂。

這並不意味著人民對現狀感到滿意,情形遠非如此,特別是在印度、巴基斯坦和菲律賓,民眾極端貧困。在鄉村窮人中,經常表現出怒形於色的不滿。但在政治上,它是失敗的,不存在個人進行有效抗議的途徑。

鑒於南亞國家在試圖建立真正的西方式民主中所經曆的重重困難,值得提出疑問的是:他們是否不應該去重複西方發展的早期階段呢?他們不能努力建立一個牢固的上層階層政體,諸如西方國家在工業化時期的那樣的政體嗎?可以證明,在受教育、財產和收入條件限製的選舉權基礎上進行選舉的代議製,將更有希望有效地運行並產生借助於穩定給予大量公民自由的政府。隻將選舉權僅限於有文化人範圍之內可能造成一個重要差別。而且,這種製度的發展前景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選舉權的逐漸擴大將自然緊隨識字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