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體育史(1 / 2)

中國古代體育史

原始社會的體育

我們探索體育的起源,不能用近代和現代人們所理解的體育概念和內容去生搬硬套原始社會。人類在最初原始時期的許多社會活動並沒有後來那麼清晰的界限。“教育”和“體育”從其他社會活動中獨立出來是人類發展比較晚期的事。因此,確切地說,原始社會的“體育”隻能是具有體育的一些“跡象”,是一種“萌芽”和“起源”一類的東西。因此,體育的起源及其演變的過程,與人類社會出現的其他活動有著共同點,即它是根據社會的某些需要而產生的。

人類曆史上出現的各種活動,都有一個產生和發展的過程。同樣,體育作為一種社會活動和現象,也是伴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地萌芽、成長並逐漸趨於完善。今天的多項體育運動項目,雖然大別於古代乃至近代,但是,從曆史的進程考察,一些古代和近代的體育活動,還是現今體育與運動的昨天和前天。事實表明世界上不同國家和民族的體育,無論內容和形式都有極明顯的曆史繼承性。

研究我國體育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時期,也就是大約一百多萬年前到距今約四千多年前這一漫長的史前時期。

這一漫長時期,按照使用器物可分為舊石器時代(初、中、晚期)、中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初、中、晚期);按社會組織狀況可區分為原始人群時期和民族公社兩個階段。這就是相當於夏朝(約公元前廿一——十六世紀)初年及其前後,也就是神話傳說中從盤古開天辟地之時,伏羲氏、神農氏、黃帝、堯、舜、禹時代。因為當時社會的經濟、生活、文化教育、藝術以及部落間的戰爭等活動,對於人們的身體,無論是體力還是身體方麵的技能和技巧都已經有了一定的要求。我國古代早期的體育活動,即是適應上述的社會需求而逐步萌芽的。

原始社會的生活對人體所產生的影響。

1.我國的原始社會

我國原始社會曾經曆過三個階段:原始群居時期,母係氏族公社時期和父係氏族公社時期。換一個角度從生產工具的製作和進化過程來看也可分為三個時期:舊石器時期、中石器時期和新石器時期。

原始社會群居時期,我國的原始社會初期,人們過著群居的生活,他們依靠群體的力量,學會了製作和使用簡單的工具,以采集和狩獵獲得生活必需品——食物。我國目前發現的最早的人類化石,是雲南省元謀縣境內,根據科學測定,元謀人生活的年代距今約有170萬年。

母係氏族公社時期,約從10萬年前開始,原始群逐漸形成了一個個的氏族公社。它是以母係血緣為紐帶,所以稱為母係氏族社會。這個時期,生產工具有了很大的進步,使用的石器已經是磨製的了,並且發明了弓箭,擴大了生活的來源。長期的采集和狩獵,使人們逐步增長了生產方麵的經驗。早期的種植和飼養家畜,製陶和紡織開始出現,人們也過著較為穩定的定居生活。

父係氏族時期,大約在五千年前,我國進入了父係氏族社會。傳說中的黃帝和堯、舜時代,大約相當於這個時期。這個時期,農業、畜牧業、手工業有了分工,出現了簡單的商品交換,貧富開始分化,私有製逐漸形成,為爭奪財富的戰爭也相繼發生。

2.狩獵和漁獵生活

考古發掘的文物和古書記載中的一些傳說都證實了在我國原始社會,人們主要是過著狩獵和漁獵的生活。

如:我國考古學家近年在山西省陽高縣許家窯,發掘出距今約有10萬年左右的石球兩千個,經證實,這是我國遠古時期狩獵的工具之一。又如:1963年在我國山西省朔縣峙峪村,發掘出一枚距今約2萬8千7百多年的石鏃。即石製的箭頭。

另外,載於《周易·係辭下》和《世本·作篇》中的刳木為舟,敘述了生活在沿海或濱臨紅河湖泊的原始人,為了捕魚或便於交通,製造的一種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