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結局(2 / 2)

一是與政府司法部達成調解,二是把官司一路打下去,直至上訴到最高法院。喬治華盛頓大學反托拉斯法專家威廉·科瓦西奇的看法是:在所謂的“戰”或“降”兩個選擇以外,沒有第三條道路可走。

大多數反壟斷專家和經濟學家比較一致的看法是:微軟堅持到底利大於弊。因為一直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隨著法庭上反反複複、新證據的發現以及電腦工業的向前發展,形勢最後會變得對微軟有利。用裏奇-格雷律師的話來說,“拖延”是微軟手中惟一掌握和真正會起作用的籌碼。

微軟公司最終可以不理會傑克遜法官所作出的任何判決,而向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提起上訴。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曾推翻過傑克遜法官關於微軟在視窗係統中捆綁“互聯網探索家(InternetExplorer)”瀏覽器違反了1995年一項諒解法案的判決,明確表現出它在如何看待微軟經營行為的問題上與傑克遜法官的態度迥然不同。

馬裏蘭大學法學教授羅伯特-蘭德也稱微軟可能把拖延作為一種戰術加以利用。他指出,從下一步辯論法律條款的適用,到製定製裁措施,再到微軟向最高法院上訴,整個過程至少要持續兩年。即使到了那時,如果最高法院作出了判決,微軟仍然可以提出“重新辯論”,以便在不改變原始事實的基礎上補充進去能夠充分反映2001年或2002年市場競爭態勢的內容。

蘭德教授說:那時微軟可能會非常幸運,因為傑克遜法官可能已經去世或退休,而Linux和Java也可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法律專家還指出,在可能出任上訴法庭組成人選的9名大法官中,絕大多數人都傾向於認為免費提供瀏覽器的做法對消費者隻有好處,沒有害處。因此在某種程度上說,上訴對微軟並不是壞事。

反之,尋求和解對微軟的最大好處在於可以避免實際上被聯邦法院裁決為壟斷。因為盡管壟斷本身並未違反,但萬一微軟被裁決為壟斷,就可能為私人公司對其提出反托拉斯案訴訟開了先例。

達成和解對美國政府也有好處,那就是美國即將在明年舉行大選,如果本案拖到新政府上台之後,新政府對微軟反托拉斯的看法和做法難保不會改變。

3.微軟總裁巴爾默談裁決後的微軟

微軟總裁斯蒂夫·巴爾默是董事長比爾·蓋茨的哈佛同學。1980年加入微軟,親手建立起龐大的銷售和行銷機器。自從1998年被任命為總裁以來,巴爾默先生實際上是這家公司的最高領導,蓋茨先生基本上隻關注產品和技術戰略。兩年前,巴爾默曾因這場同司法部的官司脫口而出道:“去他的簡妮·雷諾(司法部部長)。”現在,他說他很後悔發表了如此“高論”。

判決後,巴爾默在微軟總部接受了《華爾街日報》記者的采訪。“對這一判決我們當然不高興。我們不高興還因為它以這樣的方式出籠”,巴爾默說,“我們深感失望,尊重但並不同意法官的某些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