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決對IT業的影響(1 / 2)

法官裁決對IT業的影響

如何妥善處理好微軟案,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事情。因為微軟這個全球最大的電腦公司對於消費者、美國政府、互聯網和網上服務乃至整個工廠業來說都至關重要。

1.拆散微軟誰都不是贏家

如果微軟違法得到最終裁定且和解失敗,對微軟可能的懲罰之一就是將這家全球最大的電腦公司肢解。電腦報對此評論說:“拆散微軟誰都不可能會是贏家。”

文章說,我很想認為傑克遜法官的決定是一場“消費者的勝利”,就象那些政府律師們在星期五晚上宣稱的那樣。但這真算是消費者的勝利嗎?我們是不是應該期待一個新的PC操作係統很久就會出來代替WINDOWS?也許PC係統和DRDOS會起死回生,卷土重來?還有誰記得這些PC早期的玩意?

毫無疑問,微軟是壟斷,我能理解司法部的律師們和聯邦執法人員興奮的心情。這是一場冗長而又激動人心的戰鬥,是場預料中政府會贏的戰鬥。但這真是消費者的勝利嗎?在將來的幾年裏在法庭上捆住微軟的手腳代表消費者的勝利?這在邏輯上可有點說不通啊。

除非微軟和政府在不久的將來在庭外解決紛爭,誰都不可能會是贏家。市場變化太快了,任何強加的糾正措施都難以達到預想的結果。沒錯,我們需要一個能公平競爭的場所,但另一個桌麵或服務者操作係統並不是答案。一個獨立的瀏覽器是更好的答案?我並不這麼認為。這個方案成功的機會5年前就錯過了,那個時候Windows可真是不穩定啊,你都能感覺到地麵在它下方顫抖。

我沒有聽說IBM大喊著要重新回到PC操作係統這個市場來。也沒有聽說有哪個富可敵國的人願意冒這麼大的險。誰願意來踩這個地雷?Netscape會嗎?或者是Sun?Compaq?Dell?Sony還是eBay?

有哪個公司願意編寫有七千萬行源代碼的係統?有哪個公司願意把他們的軟件做得跟成千的PC設備和應用程序兼容?又有哪個公司想要和微軟或在微軟公司被迫小型化之後的一個“Babysoft”競爭?有哪個顧客會信任一個新的操作係統?難道我漏掉什麼革命性的東西能讓我們覺得Windows是多餘了嗎?

編寫一個操作係統會很快吸幹一個公司的資源,快得都讓你暈頭轉向。任何想進入這個市場的人從一開始就將絕望地、遠遠落在微軟的後麵,因此,我想沒有人會去嚐試的。也許法官的裁決最終會阻止微軟在未來濫用他們壟斷的權力。但花了這麼大的力,除了拆散微軟外,還有什麼辦法能產生平等實力的競爭對手?不清楚。

會是Linux或者Apple嗎?不會的。他們已經存在,而且在很多方麵他們的性能都超過了Windows。可那又有什麼關係呢?沒有。DEC的微處理器比Intel的要好,那又有什麼關係呢?沒有。許多PC操作係統就象走馬燈一樣,來了又走了。

很少幾個有理性的人不認為微軟對它的競爭對手和合作夥伴冷酷無情。在法官傑克遜麵前,微軟為自己辯護得很糟糕,他們的行政人員和證人的可信度很低。在去年秋天審訊開庭時,誰會想到微軟在法庭上表現得這麼差?

想從法官的裁定裏得到對自己有利的東西,微軟必須同意在庭外與政府和解。這意味著,微軟必須(也許不是公開地)承認自己的行為不當,而且承諾以後不再如此了。一年以前,我就主張微軟應該把自己分成幾個相互競爭的Babysoft。現在我還是這麼認為。就在法官的裁定發表後幾分鍾,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微軟的一個主要競爭對手。他的反應是:“我會購買每一個Babysoft公司的股票。”如果我能的話,我也會的。

雖然這次輸了一仗,微軟手裏還有很多牌可出。他們可以問政府,“沒錯,我們是有罪。但你們想拿我們怎麼樣?”這可是個能讓那些執法者們膽顫心驚的問題。他們敢拆散微軟,擾亂證券市場和經濟嗎?或者,他們會罰微軟一筆款,但這樣的懲罰可能是不是太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