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改革初期,中國市場上也有過“捆綁”:你要買汗衫,還得買“捆綁”的襪子,不管你是否需要買襪子;你要買蘋果,還得買“捆綁”的梨,不管你是否想吃梨。中國政府下令強迫停止了“捆綁”銷售,對不執行有關法令的廠商予以嚴懲,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建立了市場規範,從而推動了公平競爭和對外合作。現在,國內產品的“捆綁”現象很少見了。二十年發展證明,中國那樣做是完全正確的。如此,現在為什麼允許微軟公司在中國搞“捆綁”呢?在這種執法不公的條件下,中國的國產軟件能有什麼機會生存和發展?
(2)微軟現象之二:盜版者和版權保護
報道說,微軟公司撥出巨款,要在中國全國範圍內搞幾次大規模的“打假”活動,打擊盜版行為。為此,該公司有個全國名單,時機成熟,就一個個挑出來重打一番。中國的亞都公司,便是其中一個。中國有句俗語:“賊喊捉賊”。用這句話來描繪微軟公司在中國的“打假”活動,是再恰當不過了。
例如,《現代漢語拚音方案》的拚音方法是中國科學家幾十年努力的結果,早在一九五八年就被確定為國家通用標準,至今已經使用了四十多年;被確定為聯合國的主要工作語言文字符號之一,也有二十來年了。可是,最近,微軟公司卻公開地把這個標準歸為自己的版權所有,稱之為它的辦公室套件2000版的“中文信息處理的重大技術突破”。這不是明顯的盜版侵權行為,又是什麼?中國一些官員對微軟公司的版權保護要求一應百應,可是,麵對微軟公司這麼明顯的盜版行為,卻置之不理!有關報刊雜誌為微軟公司的“打假”活動大舉捧場,卻隻字不提微軟公司盜竊中國知識產權的行為!
多年來,微軟公司兼並了一些中文輸入法,這些輸入法大都是為了解決中文字符輸入的權宜之計,大都不符合國家頒布的語言文字規範。由於微軟公司產品被誤解為“工業標準”,許多人把這些輸入法誤認為中國的國家標準,使中國的語言文字和文化教育等公共事業一再進入誤區。在微軟公司控製中國軟件市場以前,這種現象從來沒有發生。
如果一家外國公司在美國做了這樣的事情,那麼,該公司早就被起訴和受到法律製裁了:一個是公開地把國家標準盜為己有,另一個是為了利潤而誤導市場和造成公共事業的損失。這些都是明知故犯的嚴重違法行為,比盜版的性質壞得多,按照美國的法律,其懲罰不是幾千萬甚至上億美元的罰款,就是勒令該公司關閉和離開美國。然而,微軟公司在中國做這樣的事情已經多年,不但沒有受到起訴和懲罰,反而被一些媒體作為新的科技動向而大力宣揚,甚至還有許多來自政府和工商業的追隨者。這樣下去,中國的國家標準不全都在微軟公司手裏了嗎?在這種環境下,中國的國產軟件還能有什麼生存機會?
據報道,中國的金山公司也有一套辦公室軟件,正在跟微軟公司的同類產品做“世紀之爭”。然而,如果不能取消微軟公司在中國的特權地位,對微軟公司的嚴重違法行為不做任何處罰,那麼,可以預見,在這場“世紀之爭”當中,不僅中國的金山公司、而且大多數國產軟件廠商都將成為這場競爭的失敗者。
在美國等西方國家,微軟公司因為自己的盜版和侵權而受到起訴和懲罰,已經有多次了,但是,該公司依然故我。在聽取微軟公司的版權保護要求的時候,我們是否也要想想微軟公司在做些什麼?微軟公司利用“打假”轉移視線的戰術,還不應該引起國人的警惕嗎?
(3)微軟現象之三:法律<特權
微軟公司的產品包裝都有一個信簽,說:打開本產品包裝意味著你(用戶)同意附上的用戶合同。那個合同裏有這麼一句話:“用戶使用本軟件造成的任何損失,微軟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這等於是對顧客說:“你沒有權力過問質量,有問題你自己負責。”試想,如果一家飯店說:“你開門進來,就意味著你同意如下的合同:吃了我們的東西鬧肚子,本飯店概不負責。”那麼,有誰敢去那家飯店用餐?為了保障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權利,法律規定,如果有證據說明是廠商質量造成的損失,就由廠商負責賠償。對軟件產品應該一視同仁。如果有證據說明是微軟公司的軟件產品質量造成的損失,就應該由微軟公司負責賠償。不過份地估計,中國市場僅僅為彌補微軟公司的臭蟲造成的損失所花費的資金,就可以成立幾個大型企業或者建立幾所高等學府。然而,微軟公司一直我行我素,不但不向中國人民賠償損失,反而要中國人民為它的錯誤(臭蟲)支付成本。
如果不否定微軟公司的用戶合同,微軟公司在中國就有逍遙法外的法律基礎。微軟公司要求中國尊重它的版權,同時,又蔑視中國法律,對中國人民公開表示不負任何責任。如果政府不能有效地終止這種微軟現象,那麼,中國國產軟件還能有什麼機會生存和發展呢?
(4)微軟現象之四:微軟產品全球化+中國產品地方化
曾有報道說,中國政府訂了計劃,要把軟件工業當作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在不久將來趕上或超過印度的軟件工業水平。然而,如果中國軟件市場還是在微軟公司的控製之下,那麼,要實現這個計劃又有多大的可能性?
印度政府支持多種電腦操作係統和多種語言文字軟件產品,印度和國外的廠商在印度的競爭是平等的,微軟公司沒有受到任何特殊關照,它的二、三流技術在印度沒有受到青睞,它的產品和行動也沒有得到印度報刊的吹捧,微軟公司的“打假”活動在印度是自我諷刺,該公司更沒有成為印度政府的高級顧問。更重要的是,從一開始,印度政府就明確表示對微軟公司的軟件“地方化”沒有興趣,而是強調和大力支持軟件發展“全球化”,鼓勵本國廠商使用任何可以使用的操作係統和語言文字從事軟件事業。在這些條件下,各國多數軟件技術公司更願意跟印度軟件廠商合作(包括向印度投資和傳授更高的軟件技術),各國客戶也更願意到印度軟件廠商那裏訂貨。這些是印度軟件產業興盛的重要條件。沒有特殊地位、跟更好的軟件技術相比還差一節、沒有得到“地方化”和“打假”的共鳴,等等,這些是微軟公司沒有在印度開辦研究中心的主要原因,而不是一些國內報刊說的中國的軟件工業條件比印度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