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紀前後是歐洲南北海域帆船相互融合的重要時期。歐洲南部的地中海沿岸諸國有著悠久的造船曆史,造船工藝技術先進,早就采用船殼板平接的建造技術。由於其長期受東亞和阿拉伯三角帆船的影響,自公元9世紀起,習慣上使用單桅或雙桅三角帆船。歐洲北部的北海和波羅的海一帶在公元9世紀後成了諾曼人的天下。斯堪的納維亞的茂密森林,蘊藏著各種優良的造船材料,與北方民族的粗獷、豪放性格相一致。當地人造船不用鋸子,而用大斧,故隻能砍成一定的木板形狀,木板外緣比較粗糙,相互間不能平接,致使木板間的連接必采用搭接形式。為適應當地海區的狂風巨浪,北方帆船常用橫帆順風而行,而搭接的船殼又有抗浪效應,利於改善航行中的船舶振動,故北方帆船在順風航行時十分快捷。在歐洲最早使用尾柱舵的也是北方帆船。
14世紀以來,北方城市結成漢薩商業同盟,有不少城邦國家參加,其海上貿易的主要工具是船舶。當時該同盟城邦使用的典型貨船是柯克圓船,利於多裝貨物,其長寬比一般為3: 1。由於它經常運葡萄酒,也有稱之為酒船的。為了與繁華的歐洲南方商業城市進行貿易活動,柯克船常航行到地中海去,發現地中海帆船有兩大特色:即船殼板平接,船表麵光滑(水阻力小);使用三角縱帆,便於
頂風航行。而北方有大的魚場,其極為廣泛的貿易空間亦為南方城邦所看好,因而地中海帆船也常出地中海,沿大西洋海岸北上到達倫敦等北部港市,發現北部帆船也有兩大特色:即使用橫帆和艉柱舵。後來由於兩類帆船的航區互為擴展成同一航區,於是如何把過去這兩類在不同航區航行的帆船的重要特色融合起來,創製出更適合遠洋航行的新型帆船,使之在海上能走得更遠隨即提上日程。 北方帆船隻有采用平接建造法,學會用鋸,把每塊平接船殼板的兩頭鋸平,便於板間平接,才能克服搭接船結構不夠牢固的缺點(其極限排水量為500噸左右),船才能造得更大,多載貨,適應遠洋運輸的需要;南方帆船隻有使用舵及縱、橫帆的混合帆裝,才能適應海上風向多變的氣象特點。在順風航行時,橫帆特別有效,而在逆風時,則必須使用尾三角帆與舵的聯合操縱,使船繼續前進。到了15世紀,隨著航船海區的擴展,終於創製出歐洲統一格式的3桅全帆裝帆船。這類船實際上一直延續使用到19世紀帆船時代的結束,隻是在帆裝上不斷有部分改進而已,其基本形式卻一直維持不變。[8]
15世紀的歐洲有兩類標準船型。一類是大船,另一類是快船。大船統稱卡拉克船(Carrack)。一開始,熱那亞人在目睹柯克船的優點之後,創製了熱那亞柯克船,在把柯克船的搭接結構改成平接結構後,它的容積就比較大了。1302年,這類船名為柯乞(Coche)。1350年,在英語中稱之為卡拉克船。那時,這類單桅船開始加上一根後桅,這類雙桅卡拉克船一直沿用了75年。1416年,為英國俘虜的一艘法國雇傭的熱那亞卡拉克船也是雙桅帆船。1416年,英國建造了一艘卡拉克型3桅大船“台屋公爵(GraceDieu)”號,它已經是一艘3桅全帆裝帆船了。該船總長55米,排水量達1 400噸。1505年,在蘇格蘭為詹姆士4世建造了“大密歇爾”(Great Michae)號。該船長73米,比當時一般大船要長30米。對這一長度,不少人提出質疑。不過,卡拉克船無疑是當時最大的船。[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