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的林業(1 / 3)

近代的林業

一、帝國主義掠奪中國森林

從一八四○至一九四九年的100多年間,隨著中國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帝國主義對中國的森林資源逐漸加劇了掠奪和破壞。

帝國主義掠奪的對象首先是森林資源極為豐富的東北林區。由於清政府腐敗無能,國民黨當局欺內媚外,沙皇俄國和日本帝國主義兩股侵略勢力先後進入東北林區,在南北部輪番掠奪資源。

(一)沙俄強行割地,奪走森林。由於一八五八和一八六○年清政府先後同沙皇簽訂了不平等的《中俄璦琿條約》和《中俄北京條約》,沙俄強行割去中國領土100多萬平方公裏。在這一大片被割土地上,生長著茂密的森林。按早期公布的數字,森林麵積為82,074萬畝,為同期東北森林的1.8倍;換算林木蓄積量為62.9億立方米,為同期東北森林蓄積量的1.7倍。

(二)沙俄壟斷東北林業,攫取資源。庚子之役,沙俄在參加八國聯軍攻掠北京的同時,還單獨出兵侵略東三省。一八七九年,沙俄的林業資本家在撫鬆縣五道砬子附近修輕便鐵道,大肆掠奪木材運往海參崴。此後,根據《中俄密約》,沙俄於一八九六年和一八九八年強迫清政府訂立《合辦東省鐵路公司合同章程》,達到了“借地修路”的目的。隨後,沙俄又強迫中國政府準許公司在官地樹林內自行采伐,並商定“伐木合同”,規定自采自用有餘的木材納稅後可以外賣,因而助長了亂砍濫伐。沿鐵路兩側50至100裏範圍內的森林,僅20多年時間即已砍伐殆盡。同時,沙俄勢力南移鴨綠江流域、掠奪這一帶的木材。一九○一年沙俄借出兵東北的機會,派遠東總督阿萊克塞夫的參謀馬德羅夫到通化組織商團,伐木沿江流送,並在龍岩浦設立大規模的製材廠,獨霸鴨綠江右岸木材。第二年比素布勃索夫潛入鴨綠江流域,成立“遠東林業公司”,公開搶劫鴨綠江右岸森林,出口牟利。

(三)日本壟斷東北林業,破壞森林,掠奪資源。一是在鴨綠江流域的壟斷。日俄戰爭後,日本勢力侵入東北南部。一九○八年成立中日兩國政府合辦的“鴨綠江采木公司”,東北南部的森林完全在該公司監督下經營。此後,日資又逐步壟斷東北南部的木材加工業。僅安東(今丹東)一地即有製材廠18家,產品除供應當地和華北外,還有一部分運往朝鮮和日本。二是掠奪吉林省的森林資源。一九一六年前後,日本資本家得到吉林省督軍孟恩遠的支持,簽訂了《吉黑林礦借款條約》。當時吉林省為解決地方財政困難,采取發放“林場權”的措施。日本較大的財閥如“大倉組”、“王子製紙”、“三井物產”、“三菱”等公司集吉林,成立富寧、華森、豐材、吉林興林、黃川等林業公司,在敦吉鐵路通車後,開始大量采伐沿線森林。

(四)在東北淪為日本殖民地期間,森林資源遭受嚴重破壞。十幾年中,日本人在這裏修建一些大鐵路和森林鐵路,設置不少製材廠,為大量掠奪森林資源準備了條件。據統計,在“九·一八”以前的一九二九年,東北森林麵積為54,691萬畝,蓄積量為420,410萬立方米;而到一九四二年,森林麵積下降為45,706萬畝,蓄積量下降為373,600萬立方米。日本侵占東北的14年間,先後掠奪優良木材達1億立方米。

中國森林資源經過曆代封建統治者,特別是近代帝國主義者的不斷破壞、掠奪,損失巨大,麵積日益縮小,蓄積量越來越少。

二、近代林業建設進展緩慢

鴉片戰爭以後,不少有誌之士提倡維新,清光緒帝曾詔諭發展農林事業,興辦農林教育,但收效甚微。民國以後,北洋政府和國民黨政府先後建立了一些林業機構,陸續製訂了一些林業政策,可是機構動蕩不定,政策有名無實,林業建設事業進展緩慢。當時也有些有識之士,認識到植樹造林、發展林業的重要性,曾提出一些較好的見解和主張。一九二四年,孫中山在廣州宣講《三民主義》、《建國方略》、《建國大綱》時,談到發展林業問題,認為防止水災和旱災的根本方法都是要造林,要在全國大規模地造林,尤其要在中國北部及中部造林。可是,國民黨政府未能貫徹執行這些主張。

民國時期,主管全國林業的行政機構多變。最初(一九一二)為實業部農務司和農林部山林司,以後為農商部農林司(一九一三至一九二八)、農礦部農務司、林政司(一九二八至一九三○)、實業部林墾署(一九三○至一九四○)、農林部林政司(一九四○至一九四九)。各省林業由建設廳、實業廳林務局或造林場主管。南京、北平、上海、青島4個直轄市由社會局農林事務所主管。各縣林業由建設科、實業科主管。

為了保護管理天然林和水源林,農林部於一九四一至一九四四年對各主要林區的3,306.9萬畝天然林進行了勘查,先後設置秦嶺、洮河、岷江、大渡河、青衣江、雅礱江、金沙江、祁連山、小隴山等國有林區管理處。一九四二至一九四四年在各大河流上中遊勘查森林1,023萬畝,劃設保育林區10萬畝,陸續成立黃河、長江、珠江、贛韓兩江水源林管理處,造林33,697畝。一九四二至一九四七年於甘肅天水、廣西惠水(後遷柳州)和廣東龍川設立天水、西江、東江水土保持實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