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幾個星期之後,利對解決這個十分重要的最後1英裏的問題開始有了具體方案:在飛機上安裝一個探照燈,到攻擊的最後階段打開探照燈,對準德國潛艇。
1940年10月23日,利向上級呈送了一份文件,概略敘述了他“關於夜間攻擊敵人潛艇的建議”。他建議在“威靈頓”式轟炸機的機首或腹部安裝一部直徑90厘米的探照燈,利看中這種飛機是因為部分這種飛機已增設了馬達和強電流發電機,但卻一直閑置在那裏沒有使用。他所指的是所謂“威靈頓”式DWI型飛機,它們已被改裝,供空中引爆磁性水雷之用。為了爆破磁性水雷,這種飛機在機翼和機身下帶有一個環形電纜,由機身內的一部馬達帶動輔助電機向它供電。飛機在水麵低空飛行時,環形電纜內強大的磁場便將水雷引爆。利要求拆除電纜,用發電機為探照燈提供電流。
任何發明家都一樣,一開始的構思總不很完善,問題在於以後要不斷加以改進。利在他的報告中詳細建議說:
今年初“威靈頓”式DWI型飛機機組使用的發電設備,無論是吉普賽·奎因公司的發動機帶一部90千瓦發電機,還是福特公司發動機帶一部35千瓦發電機,都可為探照燈提供足夠的電力。
探照燈不宜固定,可安裝在一個能向下和向左、右各旋轉20°的旋轉炮塔內。目前陸軍用於地麵防禦的探照燈,重15英擔,直徑90厘米,能以2°張角發射長約5000碼的強大光束,凡不低於此功率的探照燈……均可適應此種用途。
除上麵講的以外,利的探照燈方案要獲得成功還需要解決許多問題。他所建議的那種功率和尺寸的探照燈直到那時為止還從未在飛機上安裝過,這就可能出現許多沒有遇到過的問題。例如,在捕捉目標方麵究竟還有多少困難?當捕捉到目標後,從飛機這種不穩定的平台發射出來的移動光束究竟能不能照住目標?飛行員和探照燈操縱手會不會因反射的耀眼強光而看不見?弧光燈放電會不會幹擾正在工作的ASV雷達?總之,究竟能不能製造出一部能在飛機上使用的弧光燈?
碳精棒弧光燈能發出濃煙,必須用一種氣流把它從燈光前麵驅散,這種氣流同時也可使弧光溫度不致過高。氣流的速度不能太快,否則會吹熄火焰或使光的強度發生波動;而且無論燈光和反射體指到哪裏,這股清除煙霧的氣流都必須恰當地、既不快又不慢地跟到哪裏,這是利必須解抉的最困難的問題之一。
總的來說,利的建議在岸防航空兵中得到良好反應,尤其在兵種司令官對這個建議大力支持之後。鮑希爾在關於利的建議的說明中寫道:“我知道這類問題不一定能取得成功,然而考慮到我方艦船被潛艇擊沉的數字已經上升到每月20萬噸左右,情況十分緊急,已不容許忽視任何一種可能的抗擊措施了……。”
法恩巴勒皇家飛機的科學家們則不太熱心。他們認為利所建議的那種探照燈安裝在“威靈頓”式飛機的炮塔內未免太大,他們建議采用一種體積較小的水銀蒸汽燈,但是“這種燈尚處在研製階段,是否可靠還不能肯定……”。回信中還描述了法恩巴勒官方對這一問題的想法:
不知道您是否了解1928年飛機拖帶照明燈偵察艦艇的試驗。這種方法簡單地說,就是兩架飛機相距14英裏飛行,其中一架,也可兩架各拖帶一個照明燈,照明燈直徑4英寸,重9磅,燃燒約兩分半鍾,拖索長250英尺。借助水麵反射光,可以辨別出水麵目標的輪廓。“照明燈-目標-觀察員”三點成一線的時間在1000英尺高度約為3秒鍾左右……我們認為拖帶照明燈的方案能達到您所希望的目的,而且它比其他探照燈方案能夠更快地投入使用。
利於1940年2月收到這封信,他一直保存著信的原件,並在信的下麵用鉛筆寫道:
並非如此。
1.如果潛艇在“照明燈-目標-觀察員”成一線之前即下潛,根本來不及“搜索”。
2.在1000英尺高度僅能觀察3秒鍾是無用的。
3.一個照明燈價值7英磅。
4.如果潛艇正位於護航運輸隊附近某處,則必將暴露護航運輸隊的位置。
利的上級充分了解拖帶照明燈的辦法是不行的,他們站在利的一邊。他們準許利用全部時間研究他的探照燈和著手克服這一方案的缺點。利決定不用90厘米的陸軍探照燈,而用驅逐艦上安裝的24英寸(61厘米)的海軍探照燈,這種探照燈可以裝在一種可伸縮的裝置中,從“威靈頓”式飛機機腹下麵原有的炮位中伸出。利又用弗雷澤·納什汽車公司設計的一種操縱轟炸機炮塔用的非常靈敏的液壓係統,準確地控製探照燈光束的角度和高度。經過訓練的炮手利用這種液壓係統可以非常準確地操縱炮塔,他們甚至常常喜歡作這樣的遊戲,即把一支鉛筆裝填到機關炮的一個炮管中,然後準確地操縱炮塔,用這支鉛筆在炮塔前麵的紙片上寫上他們的名字。
利也解決了最困難的通風問題。他用一根空心的流線形管子從飛機下麵把空氣吸入,再從裝置頂部精心設計的迷宮式洞孔中把空氣排出去。排煙問題也費了一番心血。利的解決辦法是安裝一個旋轉通風帽,用發動機向後噴出氣流,總是把煙排向後麵。
11月22日,利在維克斯公司開會,最後審定“威靈頓”式飛機安裝探照燈的改裝工作細節。幾天以後,“威靈頓”式DWI型P.2521號飛機到達該公司的布魯克蘭工廠進行改裝。
1941年3月,裝備利式探照燈的“威靈頓”式飛機原型準備就緒,開始飛行試驗。這些試驗表明,大功率的探照燈已經能夠在飛機上安裝,而且工作得很好。下一步是在飛機上裝備ASV雷達,並在模擬的對潛攻擊中將這兩部器材配合使用。到4月24日,裝備ASV雷達的工作也告完成,“威靈頓”式飛機飛往北愛爾蘭的利馬瓦迪進行第二次飛行試驗。一個星期之後,按利的設想進行了第一次全夜間試驗,結果以失敗告終。那天夜裏,“威靈頓”式飛機的機組人員不管怎樣努力,總是不能把探照燈光束集中到英國H-31潛艇上。直到第二天,沮喪的利才發現問題的所在。潛艇艇長告訴他,第一次“威靈頓”機正好從潛艇上方飛過,另外兩次在距潛艇400碼的地方飛過,探照燈光照到了潛艇,但燈光每次都離開得太快。潛艇艇員們說,隻要燈光照射的時間稍長廣些,潛艇肯定會被發現。
5月4日淩晨天還沒亮的時候,利親自在“威靈頓”式飛機上操縱探照燈。機組人員在雷達引導下飛向潛艇,距離1英裏時,利打開探照燈進行持續照射。隻經過很短時間就發現了潛艇,利一直用燈光照住潛艇,直到潛艇從飛機下麵消失為止。這次試驗成功之後,“威靈頓”飛機又重複試驗過多次,結果都是令人鼓舞的。英國皇家海軍軍官霍爾-史密斯中校目睹了利式探照燈的試驗,後來寫道:
潛艇被燈光照住之前一直沒有聽到飛機的聲音。飛機能有27秒鍾的時間在燈光照射下俯衝和攻擊,直到與潛艇距離拉大到500英尺為止。這個成就是驚人的。對於一個精幹的善於協調配合的飛行機組來說,探照燈無疑是在夜間和低能見度條件下攻擊潛艇的十分寶貴的武器。
參加利馬瓦迪試驗的人員都覺得利式探照燈毫無疑問已經成功了。然而在幾個星期之後卻來了一場十分突然的打擊,整個計劃險些被砍掉。
原來在1941年5月,利的探照燈並非當時英國皇家空軍試驗的唯一機載探照燈。赫爾默上校還設計了一種大型飛機在高空使用的探照燈,以便夜間照射敵人的轟炸機,由隨伴照明飛機的單座戰鬥機進行攻擊。赫爾默認為岸防航空兵的飛機也可以使用他的探照燈發現水麵的潛艇。由於戰爭初期和戰爭過程中存在的混亂狀態,這裏有必要說一說利和赫爾默探照燈的差別。利式探照燈的功率是10.5千瓦,赫爾默探照燈是它的13倍,赫爾默探照燈另外還需要一個蓄電池組,要占用整個飛機炸彈艙。利式探照燈裝在機殼下方,因此操縱手的眼睛位於光束上方約6英尺的地方;而赫爾默式探照燈則裝在機首前方,占用了整個機首,飛行員必須順著光束進行觀察。這種安裝方法的缺點在霧天比較明顯。例如大卡車上的霧燈安裝在駕駛員視平線下方約6英尺的地方,耀眼的反射光很小,甚至在很壞的條件下也能夠觀察到前方。而小汽車的駕駛員則幾乎要從霧燈的正後方去觀察道路,由於反射光很強,駕駛非常困難。更重要的是,利式探照燈隻發出一束4°寬的狹窄光束,該光束可以由飛機前方向兩側各個方位角和各種高度照射,而赫爾默的探照燈利用散光透鏡發出的光束寬達12°,而且隻能固定地照到飛機的正前方。
1941年6月接任岸防航空兵司令官的朱伯特空軍上將,後來曾經寫到他為什麼差點否定了利的探照燈。
我一直是赫爾默探照燈的密切合作者。我開始到岸防航空兵任職後,覺得這種探照燈一般來說也可用於攻擊德國潛艇。我認為它光束寬,亮度大,作用肯定可靠。因此曾發出指示要利少校回去繼續任助理人事官。兩個月之後,我坦白地承認,我犯了錯誤。我發現赫爾默的探照燈過於明亮,對付潛艇無此必要,而且也不適用。後來我才得出結論,利的探照燈最適於搜索德國潛艇,並決定停止赫爾默的探照燈,集中研究利的探照燈。
8月中旬,經過兩個月的中斷之後,利又以全部時間重新研究他的探照燈,粗糙的“拚湊物”已證實可用,現在該是“穩定”設計方案和分別設計各個部件的時候了。這一切共耗費了幾個月的時間。尤其是利為了獲得一個滿意的光束控製方法,化費了很多的心血。他還根本改變了探照燈供電的方法。原先的內燃發電機係統過分龐大和笨重,利決定改用七個標準式RAF12伏蓄電池組成的蓄電池組,由飛機發動機帶動一個小發電機對蓄電池進行點滴式充電。試驗表明探照燈在每次攻擊中的照射時間都不需要超過半分鍾(在這半分鍾內,“威靈頓”式飛機可飛行1英裏),蓄電池的電量完全夠用這樣長的時間。經過利改進後的這種新式探照燈裝置共重600磅左右,現在已做好了投入生產的準備。
新式雷達和利式探照燈投入使用後,德國喪失了夜間遭受空中攻擊的“豁免權”。但是隻要海水不是特別透明,潛艇還可以用下潛的方法規避空中攻擊。1941年英國科學家還試圖製造一種搜索水下潛艇的機載磁力探測儀,但試驗證明這種儀器對水下潛艇極不敏感。
利發明機載探照燈一事,說明外行也能為打敗德國潛艇作出重大的貢獻。但這幾乎是絕無僅有的事例。而且可以肯定,一個不了解反潛作戰的人很難想出或絕對想不出有價值的方案來。例如,1941年4月10日,丘吉爾先生收到他的科學顧問林德曼教授的一封信,信中寫道:
有人建議由飛機或驅逐艦把大量帶有燈光的小塊磁鐵投放到疑有潛艇的地方。任何一塊磁鐵隻要撞上潛艇,就會吸附在潛艇上,從而顯示出潛艇的位置。雖然這個簡單的方案可能行不通,但按這個道理似乎可以再設想其他的信號裝置。例如,磁鐵可以帶有含磷化鈣或類似物質的相應裝置,磷化鈣與水接觸後能產生自燃氣體,不斷放出氣體就會產生許多氣泡,氣泡到達水麵後便會發出火光而成為一種有用的標誌。任何一塊磁鐵隻要擊中潛艇,就會吸附在潛艇上隨之運動,並不斷放出氣泡,氣泡又在水麵發出火光,從而不斷暴露潛艇的位置。
當然還有許多其他的發明和設計,但我認為這種形式的建議是值得探討的。
首相卻不以為然,五天之後,他以丘吉爾的特有風格表示了不讚成。
簡直是牽強附會。如果飛機和驅逐艦離潛艇這麼近,那末直接投炸彈或投深水炸彈把它擊沉豈不更好!我們執行這種任務的飛機隻有很少幾架,給它們安裝這種小玩意兒和小設備豈不太複雜、太麻煩!我決不想參與這種事。
由於沒有一種儀器能夠發現水下的潛艇,岸防航空兵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取得什麼進展。
隨著反潛戰愈見複雜化,聰明的人們愈來愈感到需要向那些戰鬥著的人們請教,如何才能找到最好的武器。1941年3月,帕特裏克·布萊克特教授(現任皇家學會會長)任鮑希爾空軍上將的科學顧問。那年夏天,他為岸防航空兵成立了一個作戰研究組。威廉斯教授第一個參加了該組。威廉斯教授對反潛工作毫不陌生,他剛從法恩巴勒調來,在那裏一直從事一種磁性近炸引信的設計,這種引信是當炸彈經過潛艇附近時將其引爆。
布萊克特認為,成立作戰研究組的目的是使作戰參謀人員能在軍隊機關通常所不了解的一些問題上得到科學的忠告。一年之前,布萊克特曾為陸軍防空部隊組建過這樣一個研究組,他深知這個組對於岸防航空兵有深遠意義,他後來寫道:
“要更新武器”,這成為普遍的呼聲。一些新設計取得成功之後,往往要引起新的空想,出現類似這樣的說法:“我們現在的設備很不好,訓練很糟糕,供應奇缺,備件全無。我們需要一種別的新裝置!”於是一種幻想的新式武器象阿芙羅狄蒂女神一樣在飛機製造部裏出現了,這種武器不但有完整的備件,還有一套經過訓練的人員。
作戰研究組的任務之一就是不斷研究現有武器的實際性能,客觀分析新式武器的可能性能,對更換裝備的優缺點提出盡可能正確的分析方法。
總的來說,結論是這樣的,到目前為止,科學家們在生產新裝備方麵花費的精力太多,而在合理使用現有裝備方麵則花費的精力太少。結果許多第一流的科學家至少在一個時期裏,從技術部門湧向了作戰部隊。如果這些科學家能夠重返技術工作崗位,他們會成為更有用的人才,因為他們對作戰究竟需要些什麼已有了新的了解。
第一批正在進行的規劃中,有一個項目是分析在這以前對潛艇所進行的各次攻擊。不久前剛參加了近炸反潛炸彈研製工作的威廉斯教授,帶著新鮮的經驗開始了這項工作,想找到一種有作戰研究價值的典型戰例。
深水炸彈比效果不大的反潛炸彈有明顯改進,但仍不夠滿意。英國飛機對潛艇的攻擊,僅有1%是“肯定擊沉”,有2.5%是“可能擊沉”。在不增加深水炸彈的體積和重量的條件下,提高爆炸效果可以有兩種辦法。一是改進炸藥質量,提高爆炸威力,這項工作已在進行中,一種改進的鋁末混合炸藥即將供深水炸彈使用。二是盡可能讓炸藥靠近潛艇艇體爆炸,已設計的水下近炸引信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要使潛艇艇體斷裂這種結果具有較大的概率,就必須使250磅重的深水炸彈在距潛艇20英尺以內爆炸。以往深水炸彈的定深都在100至200英尺之間,這是潛艇從發現飛機(按平均發現距離計算)時起開始下潛,在飛機實施攻擊的時間內所能到達的平均下潛深度。威廉斯分析了許多數據,最後發現了在論證定深方麵的錯誤。他在論證這一問題的報告結尾中寫道:
在所有攻擊中,大約有40%是在攻擊的瞬間尚能看到潛艇,或者潛艇剛剛消失還不到15秒鍾。根據這個統計數字,以及根據潛艇下潛時間愈長,位置愈不易測定的情況,可以推論在攻擊時尚能部分看到的潛艇或剛剛下潛的潛艇,與已消失15秒鍾以上的潛艇相比較,前者的攻擊價值比後者大十倍。而在以前的攻擊中,重創或擊沉潛艇的百分比太小,其主要原因很可能是由於過多注意了下潛時間長的潛艇……
實際上正如威廉斯提出的,當攻擊飛機從潛艇上方通過時,潛艇確實均處於125英尺左右的深度上,但由於與下潛旋渦的水平距離加大了,潛艇並不一定會被擊傷。能被深水炸彈擊中的隻有在水麵上被發現的潛艇或正在下潛的潛艇。但直到那時為止,深水炸彈總是在這些“易攻”目標下方很深的地方爆炸,結果不能造成致命的損傷。例如,德國VII型潛艇位於水麵狀態時,耐壓艇殼的底線僅在水麵以下約12英尺的深度上。由於這一原因,盡管有些潛艇在水麵被發現並被深水炸彈擊中,但僅受到強烈震動,最後仍然能夠逃脫出去。人們都還記得,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深水炸彈都是在水麵以下60-80英尺的定深度上爆炸,由此可以推算出有多少德國潛艇由於這一原因而避免了沉沒的命運。威廉斯的分析說明當時急需的並不是象近炸反潛炸彈這類全新的武器,因為發展和製造這種武器是困難而又昂貴的,更現實的是對正在使用的深水炸彈采用更為合理的定深。
根據威廉斯的計算,飛機投放的深水炸彈理想的爆炸定深應當是水麵以下大約20英尺。但當時使用的引信做不到這一點,因為這些引信主要是為水麵艦艇設計的,為了艦艇的安全,最小定深為50英尺(因為軍艦可以用火炮攻擊水麵的潛艇,不必用深水炸彈)。岸防航空兵立即開始采用最小定深50英尺,同時開始優先製造相應的淺定深的水壓引信。
發現深水炸彈的定深不正確這件事,證明岸防航空兵成立作戰研究組很有必要,但是布萊克特和他的小組並不滿足於已取得的成就。
飛機自從參加反潛作戰以來,總是與潛艇競相提高發現對方的距離。潛艇力求潛入安全深度,飛機則力求在潛艇下潛之前對潛艇攻擊。除在能見度條件很差時,或飛機從太陽方向進入攻擊時,或潛艇觀察員極端麻痹時,潛艇都能在飛機攻擊之前全部潛入水下,優勢總在潛艇一邊。能否采取措施使飛機不太容易被潛艇發現呢?無論在晝間或在夜間,飛機在光亮的天空背景下總是一個容易被看見的黑點;隻有一種情況例外,即當太陽光或月光被飛機反射到潛艇觀察員身上而使觀察員看不到黑點時,但這是罕見的情況。岸防航空兵使用的“威特雷”和“威靈頓”式飛機過去一直執行夜間轟炸機的任務,飛機下表麵為黑色塗色。為了降低被潛艇發現的距離,飛機是否值得改塗較明亮的顏色呢?唯一的辦法是進行充分的試驗。於是一架“威靈頓”式飛機下表麵被漆為白色,它和另一架塗黑色的“威靈頓”式飛機多次飛過地麵觀察員的上空。試驗結果證明,塗白色的飛機被發現的距離要比塗黑色的飛機低20%。威廉斯根據這個數據算出,白色飛機攻擊水麵潛艇的機會要比黑色飛機高30%。既然在其他條件相同時,擊沉潛艇的數量與能夠成功攻擊的次數成正比,那末擊沉數量肯定會隨這個比率而提高。因此,對岸防航空兵的反潛飛機重新噴漆顯然是值得的。在1941年最後幾個月,海軍巡邏飛機的下表麵都改噴白漆。早在幾百萬年之前,海鷗和其他海鳥就采用了這種保護色,現在人們才認識到它的優越性。
英國情報軍官們研究了“狼群”戰術之後,對“狼群”戰術可加以利用的幾個弱點有了清楚的了解。在英國政府海軍部大樓下麵的德國潛艇跟蹤室內,羅傑·溫司令官和他的參謀部研究了大量護航運輸隊的戰鬥,熟悉了鄧尼茨的戰術。鄧尼茨的戰術是先用一架偵察飛機或一艘潛艇搜索護航運輸隊,發現護航運輸隊後將測得的位置報告洛裏昂潛艇作戰指揮部;除這種情況外,還可能命令一艘潛艇與護航運輸隊保持接觸,在水麵尾隨護航運輸隊航行(如果潛艇在水下航行,隻有7節航速的慢速護航運輸隊也能很快甩掉它)。這艘潛艇一邊跟蹤,一邊不斷發出信號,說明護航運輸隊的位置,“狼群”內的其他潛艇便從水麵接近;待整個狼群聚集在捕獲物周圍之後,一場廝殺便開始了。
德國這種戰術的第一個弱點是必須在浩瀚的海洋上發現一支小小的護航運輸隊。如果護航運輸隊能夠根據羅傑·溫司令官的潛艇跟蹤室提供的情報謹慎選擇航路並不斷變換航路,完全可以做到不被發現。其次,德國除在極少數情況下有不間斷的空中偵察外,“狼群”戰術主要依賴跟蹤潛艇與護航運輸隊保持接觸。如果能將跟蹤潛艇擊沉,或迫使跟蹤潛艇長時間脫離接觸,護航運輸隊就可能避免遭受攻擊。第三,跟蹤潛艇幾乎不停地在發信號,幾個小時地向護航運輸隊提供危險迫近的警告。英國無線電偵聽員隻要高度警惕,盡管不能破譯密碼信號,但根據這些信號的類型和發報地點,毫無疑問也會了解可能發生的事情。這樣,在潛艇開始攻擊之前,還可以用飛機加強護航運輸隊的掩護。
英國科學家為了充分利用德國潛艇在集結階段依賴於無線電信號這一弱點,開始為艦艇研製一種小型高頻定向探測儀。裝備這種儀器的護航軍艦測出兩個或數個方位後,便可以準確測出這艘重要的跟蹤潛艇的位置。
對未來的作戰方式逐漸清楚了,然而現時所能采取的對策手段無論在質量上還是在數量上都還不夠。
當朱伯特空軍上將於1941年中到岸防航空兵接任司令官時,岸防航空兵擁有飛機約400架,僅比1939年9月增加三分之一。當時有一個徹底的改裝規劃:用更新式和戰鬥力更強的“赫德遜”式、“威特雷”式和“威靈頓”式飛機代替“安桑”式飛機;增加“桑德蘭”式飛機及增加約30架美國最新的“卡塔林納”式水上飛機。約四分之三的飛機裝備了ASV雷達,所有飛機在反潛巡邏時都攜帶250磅或450磅重的深水炸彈。岸防航空兵編製上的最大缺陷是沒有真正的遠程飛機。“赫德遜”式飛機能進行有效巡邏的距離距基地將近500英裏,而“威特雷”和“威靈頓”式飛機在這樣遠的距離上隻能停留約2小時。隻有少數幾架大型水上飛機活動距離稍遠一些,如“桑德蘭”式飛機能在600英裏的距離上活動約2小時,“卡塔林納”式水上飛機能在800多英裏的距離上活動同樣長的時間。有一個航空中隊正在換裝四引擎美製“解放者”式轟炸機,這種飛機帶有副油箱,能在距基地1000英裏以外巡邏2小時。然而這隻是未來的情況,“解放者”式飛機還是一種沒有經過考驗的新飛機。
由於缺少遠程飛機,空中巡邏僅能在距英國、冰島和紐芬蘭島各岸防航空兵基地約400英裏的範圍內給德國潛艇活動造成困難,在這些區域內商船是比較安全的。然而在更遠的地方,飛機巡邏的威力便大為降低,在650英裏之外,則隻有極少數幾架大型水上飛機逗留的時間稍長一些。在大西洋中部有一個寬約300英裏的水域,空中掩護幾乎或完全達不到那裏,這就是所謂的“大西洋空白區”。在這裏護航運輸隊不得不遭受德國潛艇群的攻擊,而德國潛艇隻要稍遠一點,進入大西洋中部進行攻擊,就可以完全擺脫空中巡邏的幹擾。
在1941年前六個月中,德國潛艇共擊沉商船1,400,000噸,繼續保持了以前每月25萬噸的平均數。如果說希特勒可能戰勝英國的話,那末這最可能發生在海上。戰前人們還不能肯定潛艇是最有效的武器,現在不再有人懷疑了。德國海軍象鍾表一樣準確地定期編入新潛艇。到1941年7月1日,共有53般潛艇在作戰,58艘潛艇在試航,42艘潛艇在訓練新艇員。德國人正在主宰著戰爭的進程,他們毫不懷疑破交作戰的勝利隻是一個時間問題。
隻要飛機還不能到達遙遠的主要作戰地區或不能在夜間進行攻擊,對潛艇作戰就依然隻能施加小小的影響。飛機在作戰半徑內與潛艇遭遇時,它們也隻能夠搜索、發現、威脅和擊傷潛艇,卻很少能夠擊沉潛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