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期是兒童半幼稚、半成熟的時期,處在“最動蕩、最易變化、最不穩定的一個時期”(克魯普斯卡婭語)。在這一時期,他們的抽象思維和語言能力迅速發展;獨立性、自覺性、義務感、紀律性等個性品質在形成;生活經驗、文化知識日益增多;自我意識逐漸增強;具有了初步的“世界觀的萌芽”。心理品質向成年期過渡。
2.不同年齡階段兒童對兒童文學的要求
心理特征不同的各個年齡階段的兒童對兒童文學的要求是有區別的:
幼兒文學的要求是:內容方麵,應著重闡述初步的道德觀念或某些必要的知識,要具有濃鬱的娛樂性和趣味性;表現方法要以反複和對比為主;語言方麵,既要淺顯、口語化和規範化,又要形象有趣、富於動感;形式上要以圖為主,圖文並茂;體裁上主要是兒歌、小詩、圖畫故事、生活小故事、連環畫、短小的童話等等。
童年文學的要求是:主題方麵要單一、淺近、具體、明朗、富於教益,要遵循循序漸進、由淺入深的原則;人物形象多是有理想、有追求、勇於開拓進取、具有奉獻精神的先進的成人形象或兒童形象,允許出現否定性人物,塑造時,多用外貌刻畫和動作描寫,少用靜止的心理描寫和細節描寫;情節要生動、單純,具有濃重的故事性;結構要緊湊、完整;語言要生動、富於趣味性;基調要明朗、樂觀;內容上要以表現光明麵為主,力求做到真善美的統一;體裁方麵,要以兒童故事、童話、寓言、兒童詩、兒童科學文藝和兒童影視劇等為主。
少年文學的要求是:主題要豐富且呈現多義,題材要寬泛且有較為深刻的內涵,既集中描寫、讚頌生活中美好的、光明的一麵,也不回避客觀存在的消極、陰暗的因素;在人物刻畫方麵,以寫少年為主,也不冷落對成人形象的描繪,而且要較有深度和力度;情節設計既可曲折完整,也可“淡化”處理;表現手法和藝術風格方麵應趨於多樣化;體裁方麵以小說、動物小說、科幻作品、散文、遊記、報告文學、傳記體作品、少年詩歌、影、視、劇等為主。
總之,“兒童讀者從幼年到童年到少年,在這一年齡增長的過程中,其總體的兒童特征逐漸淡化、消失,而總體的成人特征逐漸強化、明顯。供給他們閱讀欣賞的兒童文學作品也相應地出現這種變化,即兒童文學自身的總體特點愈來愈淡化以至於消失,而成人文學(主要是指青年文學)的總體特點愈來愈強化以至於完全取而代之。……兒童讀者的年齡愈小,兒童文學的特點愈鮮明。”(黃雲生《一個被誤解的文學現象——關於幼兒文學及其理論的思考》)
(二)兒童文學的民族特征
任何一個擁有自己文學的民族,其文學作品中必然都洋溢著濃鬱的民族氣息,表現出強烈而獨特的民族色彩,擁有著相對穩定的民族特征。兒童文學也是這樣。弗洛伊德曾經說過:“人類從來不完全生活在現在以內,超自我的意識形態把過去保存下來,把種族和人民的習慣保存下來,這種東西隻能緩緩地屈服於現在的勢力,屈服於經濟條件的新的發展。”(轉引自英奧茲本《弗洛伊德與馬克思》)
兒童文學的民族特征是指民族的獨特性在兒童文學作品內容、形式上的總體反映,即某個民族兒童文學所獨有的個性特征。
1.兒童文學民族特征的成因
兒童文學作為文學的一個獨立分支,同樣能充分表現特定民族的地域特色、生活特色與民族特色,也有著同樣能反映該民族的思維方式與審美方式並極富民族欣賞習慣的藝術形式。它也以自身濃鬱的民族特性呼應著世界、人類的進步潮流與文化發展進程,融入世界文學之林,為豐富世界文學作出自己的貢獻。
特定民族的兒童文學必然具有本民族自身濃鬱民族特性的原因,是由該民族特有的兒童心理、語言、環境、生活狀況等所決定的。因為,在長期的曆史發展過程中,聚居於一定地域的一定的民族形成了區別於其他民族的、相對穩定的社會生活條件和獨特的文化傳統以及特殊的民族心理和民族語言等等。這樣,不同民族兒童的生長環境、生活場所、生存狀況、精神追求等自然都具有本民族的特征,而民族兒童文學作家又必然地具有本民族獨特的精神氣質和審美理想。因此他們反映本民族生活的兒童文學作品就必然打上了獨特的民族印記,表現出兒童文學的民族特點。這些不僅包括直觀的作品形式,而且包括通過形式所表現的內容。一個民族的兒童在學以及它獨具風格的藝術表現形式,是這個民族曆代的兒童文學作家在長期的生活實踐和藝術實踐中共同創造出來的。兒童文學的民族特征是民族個性的體現,是不同民族的兒童文學相互區別的重要標誌。法國啟蒙運動的思想家伏爾泰說過:“從寫作的風格來認出一個意大利人、一個法國人、一個英國人或一個西班牙人,就像從他麵孔的輪廓、他的發音和他的行動舉止來認出他的國籍一樣容易。”(伏爾泰《論史詩》)
2.兒童文學民族特征的具體表現
首先是作家從本民族兒童的審美角度選取、提煉的反映特定民族生活內容的題材。任何一位優秀的兒童文學作家都有對給予自己生命和精神的本民族的生活形態、曆史文化傳統的深切關注和對本民族兒童生活的現在形態和未來形態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兼之兒童文學本身的教化義務,使作家選擇題材首先要從本民族兒童的審美角度出發。例如,同樣是反映日本侵華戰爭曆史題材,同樣是兒童小說,日本女作家壺井榮的《二十四隻眼睛》講述了二戰前後18年間,在日本濱海的一個窮漁村,大石久子老師和她的12個學生之間的離散重逢、物是人非和真摯友誼的故事題材。通過生活中平凡的人與事間接控訴了侵華戰爭帶給日本人民、尤其是兒童的災難和創傷,宣泄了日本人民對戰爭的反感、對和平生活的渴望的情緒。我國作家徐光耀筆下的《小兵張嘎》則選取了抗日戰爭時期,頑皮少年張嘎在日寇的殘酷掃蕩中失去親人,在八路軍這個戰鬥集體中逐步成長並最終成為一個抗日小英雄的故事題材,表現了中華民族和以張嘎為代表的中國兒童奮起抗戰、保衛和平的主題。這些都是作家從各自民族兒童的審美角度出發而選取、提煉的民族題材。
其次是兒童文學家筆下浸透濃重民族精神積澱的審美意象。例如,同是寫虛幻的神魔世界,美國作家鮑姆的童話《奧茨國的魔術師》(多部“奧茨”係列童話)的奧茨國是個充滿或然律的虛幻的遠離現實法律的地方,是浸透著“美國夢”和美利堅民族獵奇和喜歡冒險的心理積澱的童話意象。被兒童占為己有的我國明代作家吳承恩的《西遊記》中,不管是天宮的神仙世界,還是深山僻壤的妖魔鬼怪,都打上了我們民族思想文化的印記,是浸透著中華民族獨特精神積澱的文學意象。其中,天宮的神仙與深山僻壤的惡魔都是地上中華民族封建王朝體製的變形化。玄奘取經既是虔誠信佛,又是為了“祈保我王江山永固”,分明是儒道的互滲互補。觀音形象是佛教理想的幻化,豬八戒錯投豬身也是佛教輪回轉世思想的體現。這些意象,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我們民族以儒家為核心、儒釋道互滲互補融彙合流的思想文化特征。這種同是描寫虛幻的神魔世界而形成各自民族精神質的規定性的審美意象的文學現象,正如果戈理所言:“真正的民族性不在於描寫農婦的無袖長衣,而在於具有民族的精神。”(轉引自《別林斯基論文學》)
其三,符合本民族兒童欣賞習慣,又能激發他民族兒童新鮮感的民族形式。不同民族的兒童文學都具有自己獨特的民族形式。因為各民族兒童文學在表現本民族社會生活的長期過程中,會逐步形成適合本民族人民和兒童的審美心理的獨特的藝術形式。
(1)經過錘煉的具有獨特風格的民族語言是兒童文學民族形式的第一要素。語言是思想的物質外殼。是文學的第一載體。高爾基說過:“文學就是用語言來創造形象、典型和性格,用語言來反映現實事件、自然景象和思維過程。”(高爾基《論文學》)我國“五四”以來優秀的兒童文學漢語作品都明顯地體現出漢民族語言特有的概括力和表現力,它們在結構上的對稱、和諧和均稱,特別是詩歌語言的簡練和精致,構成漢民族兒童文學的顯著特征。像李昆純的兒童詩《冬爺爺捏紅了弟弟的鼻子》,全詩僅用了46個字就勾勒出飄雪的寒冬裏,一個不怕冷的男孩子在田野上用彈弓打餓鳥的畫麵,既簡練、精致,又對稱、和諧。即使是同一語係,不同民族的兒童文學作品的語言風格仍然具有明顯的區別。“意大利語的柔和和甜蜜在不知不覺中滲入到意大利作家的資質中去。在我看來,詞藻的華麗、隱喻的運用、風格的莊嚴,通常標誌著西班牙作家的特點,對於英國人來說,他們更加講究作品的力量、活力和雄渾,他們愛諷喻和明喻甚於一切,法國人具有明徹、嚴密和幽雅的風格”(伏爾泰《論史詩》)。至於東西方兒童文學語言的民族特征的差異就更明顯了。像被稱為“俄國文學之父”的普希金從富有表現力的樸實無華的俄羅斯民間口語、民間歌謠中汲取語言養料就是明顯的例證。“他把民間諺語和俗語直接引入自己的童話詩。例如‘妻子可不是手套,/既不能從手上抖落,/也不能把她塞進腰帶。’”(韋葦《西方兒童文學史》第236頁)
(2)洋溢著民族審美意識的幻想是兒童文學民族形式的特殊表現形態。每一個有著悠久曆史的民族都有著自己神話般的童年時期,都有著本民族對於世界的原始詮釋——即通過幻想的方式去描述未知世界,諸如天堂、地獄、神仙、鬼怪等等。隨著民族的形成和發展,承襲著原始思維的民族審美意識也形成和發展著。作為民族審美意識(審美理想、審美趣味、審美感受等)的特殊表現形態——幻想,就成為區別不同民族兒童文學的一種獨特的表現形式。世界各國“從民間文學發端”(韋葦《西方兒童文學史》)的兒童文學史表明兒童文學思維方式承襲著幻想——這種特殊表現形態的必然性。例如,同樣是童話中的幻想人物,“稻草人”這個形象在不同民族作家的筆下,就體現出不同的審美形態。中國是一個有著悠久曆史的農業古國,對於土地的依戀深深植根於中華民族的審美意識中,因此,葉聖陶筆下的“稻草人”便具有了有感覺、有思想、有感情,但不能說話、植根土地而不能走動的特點。幾乎是同時期的美國作家鮑姆的童話《奧茨國的魔術師》中的“稻草人”,則同人一樣,能說話會走路,反映了美利堅民族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漫長的遷移曆史情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