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低段音樂審美趣味培養
音樂教育是“審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小學低年級的音樂教學中,如何發揮它的這一作用?這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根據小學低年級學生的年齡特征和認知特點,我們認為培養他們對音樂的“審美趣味”是教學的側重點。什麼是音樂審美趣味?審美趣味是指學生對音樂的興趣和愛好。美國現代心理學家布魯姆指出:“學習最好的刺激乃是對學習材料的發生興趣。”這說明興趣是學習的基礎。從美學角度看,隻有形成正確的審美趣味,才能有深刻的審美體驗、主動的審美意識、正確的審美評價,進而形成創造美的欲望。由此可見審美趣味是審美教育的基礎。
小學低段音樂教材(無論是部編還是省編)都為我們提供了培養審美趣味的有利條件。教材中選擇了許多適合於低段兒童的結構短小、旋律動聽、節奏明快、形象鮮明的音樂作品。教師應充分發揮教材優勢,做好這項工作。許多老師在這方麵已經積累了不少經驗,如:創設優美的音樂教學環境;進行樂音化教學活動的訓練;用音像結合的方式進行欣賞教學;用角色化的歌表演與遊戲增強學生的情感體驗;用“競賽”評比的方法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音樂教學活動……。然而,也有一些教師對學生審美趣味的培養還停留在較淺的層次上,本文想就此談幾點認識。
一、培養審美趣味獲得美感體驗
美好的音樂作品是能帶給人以快感的,其中包含了生理快感的成分。音樂不僅對人類,對動物也是這樣(國外有給奶牛聽音樂以提高牛奶產量便是一例)。但這畢竟不是音樂審美的本質表現。我們有的教師看到女孩喜歡跳舞,男孩子喜歡打擊樂,在還沒有聽完全曲,學會新歌,感受音樂所要表達的內容、表現的情緒時便讓學生盲目地跳起來,敲起來。還有教師對音樂欣賞這一重要的教學內容,采取了形式主義的教學方式,粗粗一聽,簡單一講:“這首歌曲表達的音樂情緒是歡快的”,“這首樂曲是優美、抒情的”便草草了之。以為這就是音樂審美教育。其實音樂審美的本質應是美感。法國作曲家聖桑說:“音樂不是生理滿足的工具。音樂是人的精神最精致的產物之一。人生其智慧的深處有一種獨特的神秘的感覺,即美的感覺,借助於它,人才能領悟藝術……”因此,我們在培養學生審美趣味時,不能滿足於對感官的刺激,生理的快樂。以上老師的片麵做法,究其根源還是對審美教育認識不足。
人的音樂美感屬於社會意識。美感必須是“賞心悅目”“悅耳動聽”的,由五官快適進而使精神需要獲得滿足而產生的那種愉悅,“是經過感官到達於情感、想象、理智、意誌等方麵的高級心理活動,是在感性直覺中積澱著理性內涵的審美體驗”。因此,音樂教師在教學中應該熟悉音樂教材,麵向全體學生,製定好每一節課的教學目標,把握住每一個教學環節,充分挖掘教材的歌詞美、旋律美、節奏美、力度美……以教師動情的演唱、演奏,生動有趣的講解,結合使用直觀形象的教具,啟發學生細細品味音樂,以達到培養學生樹立正確的審美趣味、積極進行審美體驗、提高學生的音樂鑒賞力、音樂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的目的。應該指出,當前的一些年輕人沉溺於震耳欲聾的音響、聲嘶力竭的演唱,把音樂當作一種官能滿足和生理刺激的工具,不能不說是我們基礎音樂教育失敗的一種表現。
二、擴展學生的審美趣味開闊音樂視野
在美學界流行著一句話:“趣味無爭辨。”這是說,一個人喜愛什麼音樂,不喜歡什麼音樂是因人而異的,我們沒有必要讓人們都有相同的愛好。相反的,我們應該尊重每個人的興趣和愛好,但這並不是意味著我們放棄了引導和教育。因為低年級兒童由於受年齡、文化、生活經驗的局限,審美趣味是狹窄的。教師有責任通過音樂教學活動讓他們的審美趣味在縱向和橫向兩個方麵擴展,以開闊學生的音樂視野。
低年級的學生往往對當代的音樂作品比較熟悉,因而倍感興趣。然而中華民族炎黃子孫在人類曆史長河下創作了極為豐富的音樂作品,這是我們國民族文化的寶貴財富。小學音樂教學負有不斷擴大學生音樂審美視野的任務,要讓學生不僅喜歡當代的音樂,對古代、近代、現代的優秀音樂作品也能逐漸欣賞、喜歡。教材中安排的噴呐獨奏曲《百鳥朝風》、管弦樂《春節序曲》片斷、民歌《馬燈調》、男聲齊唱《大路歌》等內容正是進行民族音樂教育的極好的材料。除此以外,還可以利用課外音樂教學活動,如學校藝術節中讓有文藝特長的學生演奏民樂,演唱民歌、名歌,有的放矢地介紹民族樂器、樂曲、民歌或曆史上有名的聲樂作品,讓學生更多地了解民族音樂,熱愛民族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