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實施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全麵發展的教育與培養德智體美全麵發展型人才的關係。上麵已經談到,二者是屬於兩個不同的範疇,不可等同。除此之外,二者又有密切的聯係。一方麵,它們之間是手段與目標的關係,培養德智體美全麵發展的人才是教育的最終目標,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對受教育者實施德育、德育、體育、美育全麵發展的教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是培養德智體美全麵發展型人才的手段和途徑,而且這種教育必須是整體的和全方位的,即隻實施德育、智育、體育、美育中的任何一個方麵,或兩個方麵,甚至三個方麵,都不可能真正培養出德智體美全麵發展的人才。另一方麵,也應看到,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四方麵教育與德、智、體、美四方麵素質之間並不是絕對的一一對應的關係,而是相對對應的關係,這也就是我們不能把教育方針中的德、智、體、美理解為是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的簡稱的根本原因之一,即我們們不能理解為德育隻培養德的素質,智育隻培養智的素質,而美育隻培養美的素質。而應該這樣去理解,德育主要是培養德的素質,但同時也兼顧培養著智、體、美等素質,依此類推,美育,不僅主要培養美的素質,它還兼顧培養著德、智、體這三方麵的素質(在這方麵學者們已有諸多論證)。這樣的話,就算教育方針中沒有“美”字,就算人們不怎麼關注美的素質,美育也有其存在的價值。依照這一理解,我們就應該強調一點:培養學生美的素質也並不是美育獨自負責的事情,德育、智育、體育同樣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這一點,往往被我們忽視了,卻又恰恰本應由我們美育工作者自己大膽地提出來的。
2.德育、智育、體育、美育與學校各學科課程之間的關係。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的實施涉及到包括教學工作在內的學校教育的各個方麵與各個環節,但是它們最主要、最有效的實施途徑還是教學,而課程是學校教學工作的出發點,是教學活動的依托,因此,也是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在教學方麵的主要媒介和具體實施。可見,課程設置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的任務,德、智、體、美諸育則是課程設置的主要依據。具體說,為了實施德育,學校教育設置了德育方麵的課程,如思想品德課;為了實施美育,便設置了音樂、美術等藝術課程,因此,各學科課程與德、智、體、美諸育是具有一定的對應關係的。但這種對應關係同樣不是絕對的,因為,所有課程都承擔著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的任務,如屬於美育課程的音樂與美術等藝術課,不僅承擔著美育的任務,也同樣力所能及地肩負著德育、智育、體育方麵的一些任務,這也是我們經常強調的,同樣的道理,除藝術課程之外的學校其他課程也應該力所能及地承擔部分美育的任務,對於這一點,恐怕不僅是其他課程想都沒想過,而且美育工作者自己也很少想到過。這就是美育在學校教育中的一種不平等地位,正是這種不平等地位的存在,才導致了人們把美育等同於了藝術教育,甚至等同於了藝術教育中的音樂、美術課程,也才導致人們片麵地認為藝術課程不僅是為美育服務的,理所應當也是為其他幾育服務的,而反過來藝術課程之外的其他各科課程則堂而皇之是無須為美育服務的,如此,美育的唯一所屬就是音樂和美術課了,這便是目前美育的最大悲哀所在。美育在學校教育中地位窘迫,美育工作者自身要承擔部分責任,以往我們強調美育和藝術教育對其他幾育的奉獻太多而索取太少,以至於美育和藝術教育主體地位容易喪失,容易被人瞧不起。
弄清楚了上述兩種關係,理解學校所設課程與培養德智體美全麵發展型人才的關係就簡單了,二者同樣也是手段與目標的關係,所有不同課程的設置都是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即培養德智體美全麵發展型人才。音樂、美術等藝術課程主要培養學生美的素質,同時兼顧培養德、智、體的素質,而其他非藝術課程主要培養德、智、體的素質,但也應兼顧培養美的素質。即隻有各門課程既分工又協作,課程設置的目標——培養全麵發展型人才才能實現。
綜上所述:其一,美育是學校全麵發展教育中與其他方麵教育平等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它對培養學生德、智、體、美等各方麵素質均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其二,培養學生美的素質的任務雖然主要依靠的是美育,但美育不應也不可能負擔起全部的責任,德育、智育、體育等同樣必須擔負起一定的責任,同理,培養學生美的素質的任務不僅僅是包括音樂、美術課程在內的藝術教育的責任,同樣也是學校所有其他課程的責任;其三,美育不僅僅體現在教學工作之中,學校教育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麵都應承擔起美育的任務。總之,我們要樹立的這種美育觀是一種大的美育觀或較為寬泛的美育觀,美育工作者更要樹立這種美育觀,其他的所有教育工作者更要樹立這種美育觀,因為隻有這樣,美育才有可能真正被人們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