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費醫療管理的通知
近幾年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公費醫療管理方麵做了大量工作,有些地區還進行了一些初步改革,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對節約開支,防止浪費,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還存在著不少問題。主要是藥品浪費嚴重,經費超支很多。公費醫療超支的原因很多,除了幹部、職工平均年齡老化,醫療技術條件改善,新藥品應用和部分藥品提價,醫療管理費用增加等客觀原因外,管理方麵的問題也很大。如公費醫療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鬆弛,執行製度不嚴,有的隨意擴大享受公費醫療範圍和報銷範圍;少數單位和人員特殊化,搞不正之風,少數醫療單位大量購進和濫開營養滋補等自費藥品;有的藥品生產和經營部門大搞濫搞包裝和生活用品包裝,大量生產和銷售名為“藥品”的營養滋補品和化妝品;有的單位對幹部職工思想教育不夠,對公費醫療缺乏正確的認識。公費醫療製度本身也有一些弊端,如經費支出都由國家包下來,超支與浪費並不由享受公費醫療的個人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為了保障幹部和職工的身體健康,防止浪費,提高經濟效益,切實改革和加強公費醫療管理,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公費醫療管理機構
公費醫療涉及廣大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必須十分重視。各地要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各級公費醫療管理機構,衛生、財政及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同時要充分調動醫療單位、享受單位和享受人員共同參加管理的積極性,切實做好這項工作。
二、加強思想教育,糾正不正之風
要切實加強對享受公費醫療幹部、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自覺遵守醫療製度。對廣大醫務人員要進行醫德、醫風教育,努力學習醫療技術,改善服務態度,提高醫療質量,堅持醫療原則,自覺糾正和抵製不正之風。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模範遵守公費醫療製度,不得利用職權搞特殊化。
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
各地區要對公費醫療管理工作進行一次徹底的檢查和整頓,對存在的問題要認真解決,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公費醫療享受範圍。各地要對現有享受人員進行一次認真的清理,對符合享受公費醫療的人員,核發醫療證件,實行憑證就醫。各地區和單位不得隨意擴大享受範圍。
2.嚴格執行醫藥費報銷範圍的有關規定,不論任何幹部包括高級幹部在內,凡應由個人負擔的掛號費、自費藥品、未經醫院批準的自購藥品和其他不符合規定的開支,一律不得由公費報銷,對違反規定擴大開支範圍的,要嚴肅處理。衛生部門要切實加強藥品管理,結合臨床需要,認真研究製定用藥規範。為了保證用藥安全有效,要建立和加強新藥品的審批製度。醫療單位要把醫療效果和經濟效果緊密結合起來,把公費醫療的管理作為考核醫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嚴格把關。醫療單位原則上不應經營非治療性和純屬營養性的藥品,也不得把營養滋補藥品和非治療性商品當作“藥品”在公費中列報,如有違反,要沒收其加成收入,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醫藥生產、經營部門對國內銷售的藥品,不得亂搞包裝,營養滋補藥品和滯銷藥品不得向醫療機構搭配銷售。
3.堅持分級分工醫療的原則。對享受公費醫療的人員,實行劃區定點醫療製度,糾正看病“滿天飛”的現象。醫療單位對患有疑難病的幹部、職工,應組織醫生會診,積極治療。並加強對轉診的管理。
四、積極慎重地改革公費醫療製度
公費醫療製度的改革勢在必行,在保證看好病、不浪費的前提下,各種改革辦法都可進行試驗,並注意總結經驗。在具體管理辦法上,可以考慮與享受單位、醫療單位或個人適當掛鉤。但在改革中要注意,不要把公費醫療經費包幹給個人,致使一些年老體弱的患者,得不到及時、合理的治療;對符合離休條件的人員、享受醫療照顧的人員(高幹)、在鄉二等乙級以上殘廢軍人,以及癌症、烈性、急性傳染病等患者,要予以適當照顧,但也必須貫徹因病施治,合理用藥的原則。
五、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要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搞好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個人衛生和勞動保護,開展體育活動,增強體質。積極開展衛生宣傳,普及醫療保健知識和合理用藥常識。各級衛生部門要有計劃地組織幹部、職工進行健康檢查,力求做到無病早防,有病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