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醫院基本建設管理和設計要點(試行)
一、縣醫院的建設管理
1.嚴格按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辦事
縣醫院的建設在批準項目建議書後,一般要經過以下幾個階段:(1)可行性研究,(2)編製計劃任務書,(3)選擇建設地點,(4)委托設計,確定設計方案,審查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及預算,(5)建設準備,(6)計劃安排,(7)施工,(8)竣工驗收,交付使用。
可行性研究要對所在縣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區域規劃的現狀和發展、疾病構成和發病率、醫療網點的布局、交通以及擬建地點的水電、地理條件等情況進行全麵的調查研究,做科學的論證分析,以提出醫院的規模、性質、分科設置、建設地點的方案。
計劃任務書一般應包括以下幾點:(1)建設目的和根據,(2)建設規模,(3)建設地點及地形地貌、水文地質資料、交通布局等,(4)防空、防震及三廢治理的要求,(5)建設工期,(6)建築麵積和投資,(7)改、擴建項目與原有建築群體的關係說明及原有建築物的壽命分析,(8)水、電等市政設施的供應情況,(9)建築設備及醫療設備的設置及安裝要求。
2.組織強有力的籌建班子
凡有建設任務的縣醫院,都要組織強有力的籌建班子。最好能由熟悉醫院管理和基建管理的醫、護、衛生技術人員、醫院管理、經濟管理人員參加,與設計、施工單位密切配合,這是搞好醫院建設的關鍵之一。
3.加強行業把關和審批製度
省、地、市衛生廳(局)要從衛生行業角度對縣醫院的建設進行宏觀控製。對縣醫院建設的可行性研究、計劃任務書、設計方案以及初步設計要組織有經驗的醫院管理人員及熟悉醫院建設的設計人員共同審查確認後,方可由地方政府行使審批權。
4.加強施工管理、實行招標投標製度
建設單位要認真貫徹基本建設管理改革精神,實行招標投標製度,選擇技術力量強的施工單位。加強施工監督,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階段驗收,材料、設備成品驗收和總驗收,健全竣工圖紙、技術檔案等製度。
二、縣醫院的建築設計
1.縣醫院的總體規劃和設計應執行“綜合醫院建築設計規範”。
2.要十分重視和遵守總體規劃。總體規劃布局要合理,應有一個較理想的發展中線,適當留有發展用地,並注意節約用地。醫療、服務、生活功能分區應明確。流向要符合清汙分開的原則,避免交叉感染。改、擴建要充分利用原有建築設施,不要盲目亂建。
3.堅持適用、經濟、美觀的原則。醫院建築要做到方便病人,有利醫護管理工作。
4.醫院建築應根據占地麵積和地形特點,使門診、醫技、住院三部分相對集中。醫技部門應便於門診及住院共同使用,集中管理。
5.醫技部門設計應保持開放盡端,注意留有發展餘地。如有條件可采用框架結構,以增加使用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