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招投標引發的政府采購案開庭審理
一起因招投標糾紛引發的企業狀告政府采購部門的案件,今天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
此案原告方為浙江的金華市益迪醫療設備廠,被告方為全國畜牧獸醫總站、農業部畜牧獸醫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兩單位。
金華市益迪醫療設備廠在法庭上稱,2000年8月,他們按全國畜牧獸醫總站發布的招標采購設備公告參加了招標采購活動,而且他們的招標設備──冷凍切片機報價最低。隨後,這家企業又按照要求,將三套樣機送至北京,農業部畜牧獸醫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對三套樣機進行檢測,認定樣機有一套不合格,企業在提出異議後很久,檢驗單位才作出書麵答複意見。此時全國畜牧獸醫總站已與另一家企業簽訂了產品采購合同。
金華市益迪醫療設備廠認為,全國畜牧獸醫總站在招投標活動中排擠其他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公平競爭,將招標項目化整為零,沒有將中標結果及時通知未中標人等行為違反了招標投標法和產品質量法,嚴重侵犯了原告的財產權和經營活動,因此,要求兩被告賠償經濟損失15萬元,並賠禮道歉。
全國畜牧獸醫總站和農業部畜牧獸醫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在今天法庭上答辯稱,金華市益迪醫療設備廠不能中標的原因是因為產品不符合中標條件,有偽造國家醫藥主管部門發放的產品注冊證的問題。本次招標工作從程序到評審以及對被告提供樣機的檢測等均是依法進行的,整個招標過程中不存在違法問題。因此,請求法庭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在審判長主持下,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和辯論。經過一上午的審理後,主審法官宣布休庭,並將擇日宣判。
據了解,政府采購製度於1995年被引入我國。統計顯示,6年來,我國每年政府采購的規模已從最初的幾十億元增長到了去年的653億元人民幣,預計今年這一數字將突破1000億元大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