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不服烏拉特前旗獸醫衛生監督管理所行政處罰決定案
「案情」
原告:王敏,男,59歲,漢族,農民,住內蒙古伊克昭盟達拉特旗樹林召鄉大城西村。
被告:內蒙古巴彥淖爾盟烏拉特前旗獸醫衛生監督管理所。法定代表人:陳向前,所長。
1989年7月12日至18日,原告王敏從伊盟達拉特旗先後兩次販入烏拉特前旗沙德格蘇木(相當於鄉)黑山羊、綿羊247隻,第一批117隻,第二批130隻,賣給牧民李伍、王明亮。王敏持有伊盟達拉特旗樹林召鄉獸醫站出具的兩批羊的檢疫證:一為7月11日出具的,數量為128隻羊,到達地點為巴盟烏拉特前旗沙德格蘇木。此檢疫證,在被告查處的期限內,原告一直未向被告提供。二為7月15日出具的,羊的數量為120隻,到達地點為包頭。原告向被告出示了此檢疫證。烏拉特前旗沙德格蘇木人民政府發現了原告王敏販入的第二批羊。由於該地區屬於自治區烏拉山白絨山羊育種基地,未經批準,其他土種羊一律不準進入該地區。在此之前,王敏曾於1985年6月至7月曾販入黑山羊多次,將“羊瘟”病帶入該地區,引起羊瘟病大麵積流行,造成50000多元的經濟損失,王敏所承擔的賠償數額至今尚未交清。為此,沙德格蘇木人民政府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良種家畜家禽管理辦法》的規定,於1989年7月20日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1.為了防止疫病擴散,對王敏這兩次販入的黑山羊全部集中管理,進行檢疫、檢驗,疫情觀察,預防注射羊痘疫苗和羊三聯疫苗,待一月後確認無疫病時,統一變價處理,其全部費用由王敏承擔;
2.建議伊盟達拉持旗檢察院對王敏多次販賣羊隻、羊絨進行審查;
3.由於王敏多次販羊到沙德格蘇木造成疫病流行,實屬屢教不改,嚴重影響了蘇木的畜牧業生產發展,破壞了白絨山羊基地建設,汙染了草場,給牧民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王敏必須給予必要的經濟賠償3萬元,並處以罰款2000元。與此同時,沙德格蘇木人民政府向旗人民政府呈報了處理意見。烏拉特前旗獸醫衛生監督管理所(以下簡稱旗監理所)得知上述情況後,立即派員進行了調查了解。查明:王敏販羊兩次:第一次販羊117隻,“無檢疫證”;第二次販羊130隻,“證物不符”。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對王敏第二次所販賣的羊隻進行了重檢。經過檢查,未發現有《條例》所規定的疾病(但大部分羊感染了較嚴重的腸道寄生蟲病),檢疫結果為合格,出具了檢疫證書,並將檢疫結果通報了沙德格蘇木政府。經多次通知,王敏拒不到達指定地點交納檢疫費和取檢疫證,也不向旗監理所提供第一批117隻羊的檢疫證明。旗監理所又派員到羊隻原產地調查出證情況。調查結果表明,產地檢疫機構出具的檢疫證件均不能證明王敏販入烏拉特前旗羊隻的檢疫狀況。旗監理所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四十條的規定,於1990年9月5日對原告作出了罰款500元,並限期交納防疫檢疫費271.5元的處理決定。原告王敏不服,於9月10日,以處罰無據為理由,向巴盟獸醫衛生監督管理所申請複議。該所經過複議,維持了原決定。原告王敏仍不服,向烏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訴稱:被告旗監理所所作的決定,查證事實不清,有檢疫證按無檢疫證論處,實屬不公,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該決定。因被告工作人員不出具任何手續,將其所販賣的130隻羊扣押,至今下落不知,造成損失共計21209元,要求賠償。被告旗監理所辯稱:該所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規、規章正確,處理適當,請求人民法院予以維持。原告請求賠償其被扣羊隻的損失,因不是本所的具體行政行為,故不予賠償,請求人民法院查證。
「審判」烏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經對原告的起訴進行審查,認為:原告不服被告的行政處罰決定的請求和要求賠償130隻羊損失(計款21209元)的請求,應當分案進行審理。被告的處理決定沒有涉及扣押原告販賣的130隻羊,而原告的130隻羊係沙德格蘇木人民政府所扣押,扣押的時間是1989年7月17日。該扣押行為發生在行政訴訟法實施(1990年10月1日)之前,應適用當時施行的民事訴訟法(試行)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審理的行政案件,適用本法規定”。而當時的有關法律、法規並沒有此類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規定。因此,原告的賠償請求應另案處理。烏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告王敏1989年7月中旬從伊盟達拉特旗販入烏拉特前旗沙德格蘇木兩批羊隻,其所出示的《檢疫證》,與實際販入羊隻數及到達地點不符。原告在被告對其作出處罰決定前,僅向被告出示了一批羊的檢疫證,而一直未向被告出示另一檢疫證,故被告認定其無檢疫證是有根據的。因此,被告所作的行政處理決定,證據確鑿,適用法規、規章正確,程序合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參照《實施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四十條第一項之規定,該院於1991年10月10日判決維持了被告的行政處罰決定。宣判後,王敏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