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倉儲條件
(1)倉儲麵積能適應物料存放的需要。各類物資能分類儲存,互不影響。生產用原材料、包裝材料、產品無露天存放。
(2)倉庫有防火、防爆、防潮和防蟲、防鼠及照明通風等設施。特殊物料有相應設施。
3.生產廠房
(1)廠房按工藝流程合理布局,並有一定操作空間。
(2)車間有固定的原料、中間體、半成品存放區域。
(3)車間有防暑降溫和取暖設施,車間內通風采光良好。
(4)生產廠房按《規範》對不同工序劃分等級要求(如控製區、潔淨區)嚴格分開。
(5)控製區廠房有防蟲鼠、防塵、防汙染、防蚊蠅及防異物混入等五防措施。
(6)潔淨區有高效過濾空調裝置,塵埃與菌落能達到規範要求。
(7)控製區、潔淨區內牆、平頂和地坪要材質堅硬,平整光滑,無縫隙,無死角,無顆粒性物質脫落,易清洗,易消毒。
(8)根據工藝、設備要求,有防火防爆、報警、消防設施。
(9)青黴素類生產與其它藥品生產廠房及空調係統,嚴格分隔,防止交叉汙染。
4.檢驗部門
(1)廠中心化驗室和車間室的麵積與檢測的產品相適應。
(2)精密儀器室、留樣觀察室、標準溶液配置貯存室及藥理、生測室按工作要求有防震、防潮、調溫裝置。
(3)動物房有防蚊蠅、防蟲鼠設施,環境安靜,通風良好,衝洗方便,室內基本無臭。
設備:
1.生產設備
(1)具備工藝規程所規定的全部設備、儀表,性能良好。
(2)接觸藥品的設備應表麵光潔、平整,與接觸藥品不發生化學反應,無油垢、異物混入的機會。
(3)設備管道排列整齊,不同物料管道有區別標誌。
(4)受壓容器、防爆設備有安全裝置,有消除靜電,防明火以及滅火設施。
2.公用係統
(1)水源充足,水質能符合生產要求。
(2)有充足電源,抗生素發酵和原料藥生產的關鍵工序有備用電路。
(3)鍋爐供汽能力能保證生產需要。
(4)燃料貯存場所與生產廠房間隔一定距離。
(5)鍋爐煙囪有除塵裝置,煙囪不冒黑煙。
3.檢驗設備
(1)按產品檢驗項目所需儀器應齊備,性能良好,能保證正常檢驗使用。
(2)實驗動物能符合藥典規定。
人員:
1.領導班子應符合四化要求。
2.廠長必須熟悉醫藥生產技術,有組織領導能力,有一定科學知識和實踐經驗。
3.廠技術負責人須由有正式技術職稱,有醫藥生產實踐經驗能勝任領導工作的專職技術幹部擔任。
4.產品技術負責人(車間技術主任或專職工程師)必須具備中專以上醫藥(或化學)專業學曆,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以上的技術人員。
5.質監部門技術負責人(質監科長或工程師)必須是中等以上醫藥專科畢業,熟悉檢驗技術,了解生產工藝,從事醫藥工作五年以上的技術幹部擔任。
6.全廠技術人員能達到總人數的5%。
7.質檢人員總數占全廠6%以上,其中廠中心化驗室人數占全廠總人數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