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藥品生產主要操作崗位的工人,應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經崗位操作法、安全操作法考試合格。
9.化驗工應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經專業培訓考試成績及格方能上崗。
10.廠有專人負責全麵質量管理工作。
生產過程管理:
1.按《工藝技術管理辦法規範》要求編製的產品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經過簽署批準。
2.工藝改變能按《工藝技術管理辦法》及《規範》規定的審核批準手續進行。
3.技術檔案內容齊全,保存完整。
4.生產記錄(包括原始記錄、批生產記錄或工藝流通卡等)填寫完整、清楚、真實,投料有複核人簽字。批生產記錄保存至藥品質量負責期或效期後一年。
5.各種計量儀器(包括各種量具、衡器)有專門機構或人員進行管理,定期檢修檢定,各項檢定記錄保存完整。
6.車間有專人負責衛生工作,並負責監督執行衛生製度。
7.全廠設備檔案齊全,主要設備建立檔案卡片,內容填寫齊全。
8.有設備維護、保養與檢修製度並嚴格執行,泄漏率達到規定要求。
9.有安全防火、防爆措施和製度,有專人負責監督執行。
10.倉庫有驗收、貯存、發放製度,做到帳、物、卡相符。
11.原輔料,包裝材料進廠後經化驗檢查,合格後,入庫驗收,合格品與不合格品能嚴格分清,標誌明顯。
12.標簽,說明書內容符合《藥品管理法》和《規範》的要求。印刷、驗收、發放使用有製度,並照此執行。
13.廠有職工業餘技術教育計劃,並認真執行。
質量管理:
1.有獨立的質監機構和三級質量檢查網。
2.有明確的各級質量責任製,並貫徹執行。
3.有原輔料、中間體、半成品包裝材料的質量標準,並能執行。
4.廣泛開展質量管理小組活動,參加人數占考核產品生產總人數的20%。
5.有四消滅一保證(消滅混藥、差錯、異物混入、整批返工退貨與保證不合格產品不出廠)的措施,並嚴格執行。一年內未發生重大事故。
6.同一工房(工序)不能同時生產兩種不同品種或同品種而不同規格的藥品。
7.製劑生產更換品種有清場製度,能嚴格執行,一年內未因此發生混藥事故。
8.個人工作服、勞保用品齊備,穿戴符合規定。
9.直接接觸藥品的操作人員和從事無菌操作人員有定期體檢製度。有健康卡片,有傳染病、隱性傳染病、外傷感染患者及藥物過敏者及時脫離直接接觸藥品崗位。
10.有健全的檢驗規程,各種標準液、指示液,有專人負責配製,標定、複核保管、發放。
11.各種精密儀器有使用、校驗、保管製度,有使用登記卡片,專人負責檢查、維修。
12.檢驗記錄和報告有專人複核,簽字,並保存至廠負責期或效期後一年。
13.留樣觀察能按廠訂規定留樣,定期考察質量,記錄完整,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信息。
14.有不合格品處理記錄。
15.退貨有專帳,有處理記錄。
(二)產品質量
三批樣品必須達到發證產品質量考核標準得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