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積極爭取貸款、價格、銷售、藥政管理等方麵的優惠政策,以體現對已實施《規範》的企業的優惠。
七、繼續做好交流、研究、指導和谘詢等方麵的工作,為推行《規範》服務。
為了有組織有領導地推行《規範》,有必要組織成立全國性的“推行《規範》研究小組”,組織一些對推行《規範》工作有經驗的專家、行家,研究《規範》執行中的有關技術問題和政策,不斷完善《規範》內容。研究小組下設若幹個如設計、合成藥、抗菌素、口服製劑、注射製劑等專業組,以便按專業開展活動,使全國水平不斷發展,不斷提高,對需修改,補充的內容組織研究討論,根據需要承擔谘詢工作。
研究小組的籌建,由中國醫藥工業公司具體承辦。
附件:化學製藥行業推行《藥品生產管理規範》“七五”規劃意見
附件:化學製藥行業推行《藥品生產管理規範》“七五”規劃意見
藥品是防病、治病、康複、保健和計劃生育的特殊商品,藥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係到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國際上,為保證藥品質量及開展對外貿易,大力推行GMP,對藥品質量由最終成品檢驗轉到對藥品生產的全過程進行質量監控。目前,國際上已有一百餘個國家和地區推行GMP,美國、日本和西德已作為法律公布執行。
我國化學製藥行業在吸取國際上推行GMP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於1982年製訂並印發了《藥品生產管理規範(試行稿)》(以下簡稱《規範》)。經過試行與修改,於1986年7月由國家醫藥管理局頒布,在全行業推行。幾年來在軟件管理到硬件改造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據國家醫藥管理局國藥工字〔86〕194號文及中國醫藥工業公司藥工字〔86〕第72號文的規定與要求,結合國家及地方“七五”規劃和企業的現狀,製訂化學製藥行業推行《規範》“七五”規劃意見。
一、現狀與問題
(一)行業基本情況
1.根據17個省、市、區醫藥主管部門不完全的調查統計,擁有化學製藥企業547個,其中原料藥廠84個,綜合性廠162個,製劑廠301個,各占總數的15.4%、29.8%、55%。547個企業擁有車間1326個,其中製劑車間883個,占66.6%。據調查,改造一個原料藥精、幹、包崗位需50-100萬元,製劑原地改造需300-500萬元,說明按《規範》要求改造所需投資之大。
2.根據108個企業的調查統計,建廠在30年以上的有44個企業,占40.74%;建廠在10年以上、30年以下的有61個企業,占56.48%;而10年之內的僅3個,占2.78%。固定資產淨值與原值之比在80%以上的占15.7%,60%以上的占59.26%,60%以下的占25%。可見醫藥企業老廠占多數,意味著按《規範》要求改造任務之重。
而企業留利與年利稅之比為19.21%,說明企業留利水平不高,自我改造能力跟不上發展的需要。
(二)推行《規範》情況
自《規範》試行以來,尤其是1986年國家醫藥管理局發文正式頒布以後,各地、各企業積極行動,落實推行《規範》的組織,目前從省級主管部門到企業基本上明確了一個部門主抓,有的還成立了推行領導小組。教育方麵也已由淺入深展開,較廣泛地舉辦學習班進行培訓教育,並且在製訂推行《規範》規劃,抓典型、組織交流等方麵也做了大量工作。在技術改造與管理工作中,一些企業能按《規範》要求結合基建、技改、產品創優、發放產品許可證及原料藥接受美國FDA檢查等進行因地製宜地改造。全國原料藥經美國FDA檢查通過的已有22個品種(以企業為單位)。據9個省、區、市醫藥主管部門的不完全統計與推薦,截止1987年上半年已改造的車間有167個,占擁有車間數(585個)的28.55%,其中省認為基本符合《規範》要求的有83個,占已改造車間數的49.7%,占擁有車間數的14.19%。尚無能力改造的企業從抓軟件入手加強了管理,突出的是多數企業經推行《規範》後,在質量管理方麵,逐步重視質量標準的製訂及生產過程的監控,中間體、成品化驗相應配備必要的檢測儀器嚴格檢驗程序。倉貯管理方麵,加強分區、標誌管理,建立帳、卡等方麵程序管理。生產管理方麵,近年來,較突出的是原始記錄和批生產記錄普遍有較大改進與提高。
總之,目前我國推行《規範》工作已經起步,從無到有,由淺入深,軟件先行,因地製宜地改造硬件,取得一定成效。但地區、企業以及企業內車間(部門)之間發展還很不平衡,從《規範》推行的進度、廣度和深度看尚有一定差距。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