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現代漢語詞典(81-82)(1 / 1)

點擊現代漢語詞典(81-82)

81、淫亂

【淫亂】(P1503)在性行為上違反道德準則。

這個解釋範圍太寬。婚外情、未婚同居、包二奶乃至賣淫嫖娼,都屬於“在性行為上違反道德準則”,但尚不能稱為“淫亂”。淫亂是一個法律概念。1997年修訂的《刑法》在“擾亂公共秩序罪”這一節第301條第一款有“聚眾淫亂罪”的罪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59條規定:“進行淫亂活動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影電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音像製品內容審查辦法》第15條中規定:“基本符合第十四條的規定,但在個別情節和畫麵上有下列內容的,刪剪這些內容後可出版、複製、進口。(一)5、讚賞性表現或具體描寫淫亂、強奸、通奸、賣淫、嫖娼等情節和畫麵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淫亂”這一概念都是與其他性犯罪相區別的,說明它是一個特殊的性犯罪現象。淫亂罪多表現為多人聚集在一起進行亂交、濫交(包括聚眾從事手淫、口淫、雞奸等行為),還可以是在公共場所(當眾)進行性行為。法學家認為:淫亂行為一般具備如下特征:(1)足以引起一般人的羞恥感情的行為;(2)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的行為;(3)違反善良性道德觀念的行為。進行淫亂行為的目的都是尋求下流無恥的精神刺激。如果行為人隻是單個地並非聚眾地與他人自願進行兩性活動的,如未婚男女之間的同居行為以及已婚男女間的通奸行為,則行為人不構成本罪。例如:“重慶一舞廳集體淫亂被民警現抓”(中新網)“同時與兩婦女淫亂 湖北‘五毒書記’張二江被查”(中新網)而《現漢》所說的“在性行為上違反道德準則”的範圍比法律所規定的“淫亂”要寬得多,不能給讀者以明確的概念,會引起一定的思想混亂。應改為:【淫亂】在性行為上嚴重違反道德準則,如聚眾亂交、當眾濫交等。

82、引蛇出洞

【引蛇出洞】(P1504)比喻運用計謀誘使壞人進行活動,使之暴露。

大概由於在反右派鬥爭中采用過“引蛇出洞”的策略,這個成語一向名聲不好,各成語辭典均未收入。其來源也不明。一般地說,在對犯罪行為進行鬥爭中,公安司法部門應當可以采用“引蛇出洞”的計謀。但不能說成是“誘使壞人進行活動”。因為,如果壞人被誘使而進行犯罪活動,則必然會對社會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危害。例如,據媒體報道,湖北省鄂州市發生了一起“為抓強奸犯,讓受害人再次被強奸”的離奇事件。2003年6月6日晚,鄂州市鄂城區楊葉鎮白沙村6組村民李某到楊葉派出所報案,稱一蒙麵持刀男子於6月4日和5日晚兩次入室,對其進行強奸,當晚可能還要作案。接報案後,值班民警設計了荒唐的抓捕取證方案,並組織人員到李某家守候。次日零時許,作案人再次持刀入室對李某實施強奸。抓捕時,楊葉派出所守候人員反應遲鈍,處置不當,致使作案人從後門逃脫。在這起案件中,警方為了偵破案件,不惜損害無辜者的合法權益,不僅沒有起到保護社會安全的作用,相反漏掉了真正的罪犯。結果有關責任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如果根據《現漢》的解釋,當地民警的行動就可以說是“引蛇出洞”而被肯定了。所以,如果“引蛇出洞”的計謀可以被運用,那就不能是“誘使壞人進行活動”,而隻能是誘使他從隱蔽處出來,以便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