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生育政策調整問題
在我國推行“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生育政策之初曾說過,這是個“一代人”的政策。現行生育政策的實際執行效果如何,生育政策究竟是否需要調整等,在距離推行“一胎化”政策近一代人的今天,我們必須對上述問題作出明確的回答。我們從是否需要調整、調整幅度以及如何調整三方麵對中國生育政策的調整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對策建議。
1對中國現行生育政策的重新認識
1.1現行生育政策主體內容的概括
目前,對中國現行生育政策主題內容的概括仍停留在“一孩政策”(少數幾個省份)、“一孩半政策”(大部分省份)、“二孩政策”(個別省份)與多孩政策(極個別省份)上。這種提法在政策推行之初的一段時間內是比較確切的,因為盡管各省份在計劃生育條例中對其它一些特殊對象的再生育給出了明確的規定,但當時符合這些條件的對象極少。計劃生育的推行,使婦女平均生育子女數與家庭規模都大為減少,當實行計劃生育後出生的人口、特別是獨生子女陸續進入婚育行列,在現行生育政策下允許生育兩個孩子的人數與比例較以往(他們的父輩)大幅度提高。如上海在現行生育政策不變的情況下,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絕大多數夫婦可以生育兩個孩子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對現行生育政策內容的概括仍停留在以往的提法上就顯得很不確切,而且容易給人以誤解。
1.2現行生育政策的可行性
從中國的實踐看,婦女生育率的下降起步於生育政策的形成。70年代推行的“晚、稀、少”比較切合中國的實際,群眾容易接受,執行效果很好。但80年代初推行的“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卻脫離了中國的實際,群眾不易接受,因而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很大的阻力是很自然的事。於是乎從1984年開始不得不“開小口子”,以減小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所遇到的重重阻力。從實際執行效果看,有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了現行生育政策,這說明現行生育政策在總體上還是基本可行的。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在推行現行生育政策過程中沒有遇到什麼麻煩,實際上現行生育政策在農村就遇到了相當的阻力。目前,現行生育政策與群眾生育意願之間仍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隻要這種差距存在,在政策推行過程中遇到阻力是自然的。中國之所以要製定生育政策,其最根本的原因就在於此。
1.3現行生育政策的合理性
如上所述,中國現行生育政策基本可行,但可行並不意味著就一定合理。從1984年開始各省份對生育政策進行了某些調整,力求做到既體現嚴格控製人口過快增長的要求,又兼顧到群眾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同時也要保證其可行性、合理性與客觀公正,以減少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阻力。應該說現行生育政策較“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政策前進了一大步。但這並不能掩蓋現行生育政策所存在著的一些不合理因素,這些因素主要表現在:一是城鄉分體;二是漢族與少數民族在生育權利上的差距過大,難以體現公正、公平的原則;三是從表麵上看照顧再生育一個孩子的部分條款考慮得仔細、周全與合理,實則是缺少周詳考慮的緣故,某些省份計劃生育條例的頻繁修訂就說明了這一點;四是某些規定過於複雜,基層不易理解或實際操作較難。所有這些,需要我們在未來的生育政策調整過程中逐步加以解決。
2生育觀、生育意願與生育意願調查
2.1生育觀與生育意願
人們的生育觀是長期形成的,並最終在生育行為上表現出來。這種生育觀一經形成,具有很強的慣性,要想在短時間內徹底改變是極其困難、甚至是不可能的。法國等西方國家雖然采取鼓勵生育的政策,但婦女生育率仍呈下降的趨勢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現在有人簡單地將按政策生育作為自身的生育意願看作或等同於現代生育觀念,認為孩子生得越少越好,這實際上與孩子生得越多越好同樣是錯誤的。“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無性別偏好”才是構成現代生育觀念的主要內容。
自70年代初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以來,人們的生育觀念已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主要體現在期望生育子女數量的減少。大量的生育意願調查結果表明,期望生育孩子數量較以往明顯減少,但與現行生育政策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至少生育二個孩子與兒女雙全”構成當前育齡夫婦生育意願的主體。一對夫婦生育二個孩子是目前及今後一段時間內大多數人的最低要求。
2.2生育意願調查
同人口抽樣調查一樣,生育意願調查的結果也是令人懷疑的。計劃生育政策的宣傳與施行,使人們在生育上形成一種思維定勢。迫於目前的形勢,人們很難想象國家會允許他們按自己的願望去自由地選擇孩子數量,因此在回答有關生育意願問題時,多少受現行生育政策的影響與幹擾,從而表現為一種有條件的生育意願(喬曉春,1999)。
因此,在生育政策調整問題的研究中進行一定數量的生育意願調查是必要的,但對於調查結果要結合其它資料加以分析,切不可僅依據生育意願調查的結果就作出生育政策的調整以及如何調整的決定。
3人口控製目標、生育政策及其相互關係
生育政策一般是按照人口控製目標製定的,而人口控製目標主要又是依據社會經濟發展對人口發展的要求確定的。因而一個既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人口發展的要求、同時又符合客觀實際的人口控製目標,是製定一套切實可行生育政策的前提。
雖然社會經濟發展對人口發展的影響是巨大的,但這並不是說人口發展完全由社會經濟發展所決定,人口發展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與自身的發展規律。僅按照社會經濟發展目標、而不顧及其它因素對人口發展的影響與實際可能來確定人口控製目標的做法有時會出問題。我國在這方麵是有個教訓的。人們的生育行為是長期形成的,具有很強的慣性,要想在短時間內完全改變是不可能的。我國80年代初推行的“一胎化”政策最初是依據到2000年把我國的人口控製在12億以內這一目標而製定的,由於種種原因,使得12億以內的目標難以實現,其後把人口控製目標修改為12億左右,現在則變成13億以內。
在一個科學的人口控製目標確定以後,對各種可能的生育政策方案進行模擬或仿真是必要的,它可以告訴我們在不同的生育政策條件下未來人口發展變化的可能結果。以往我們在這方麵做的不夠。但現在又出現這樣的傾向——由人口控製目標逆推生育政策,並依據逆推的結果而輕率地作出生育政策在數量上應定位在什麼水平上。如有一部分人依據生育率在2.0時的測算結果不突破未來總的人口控製目標,就認為中國的現行生育政策應該定位在一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上(梁中堂等,1998)。這種將一項“基本國策”的製定僅僅建立在技術性預測基礎上的做法是不夠嚴肅和慎重的,甚至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這裏牽扯到一個容易使人引起混淆的問題——政策生育率和實際生育率及兩者之間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