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政策及落實情況(2 / 3)

根據黑龍江等4省的獎勵條款和調查問卷分析,獨生子女費享受率黑龍江省為17.0%;甘肅省為3.7%;四川省為39.3%;湖北省為41.9%。甘肅省父母養老保險享受率為4.0%,其它三省無該項獎勵條款。子女醫療保險享受率四川省為8.1%;湖北省為4.6%;其它二省無該項獎勵條款。入托、入學照顧享受率黑龍江省為1.8%;甘肅省為2.2%;湖北省為0.3%;四川省無該項獎勵條款。多分宅基地或責任田享受率四川省為9.2%;湖北省為2.0%;其它二省無該項獎勵條款。優先貸款、扶貧、救濟享受率黑龍江省為4.4%;甘肅省為12.6%;四川省為1.6%,湖北省無該項獎勵條款。優先招工、就業享受率黑龍江省為0.4%;甘肅省為2.2%;四川省為1.1%;湖北省為0.1%。優先優惠承包荒山、荒地、草場或果林享受率甘肅省為4.2%,其它三省無該項獎勵條款。一次性的獎勵費享受率四川省為9.5%;湖北省為3.3%;其它二省無該項獎勵條款。政府給予的其他優惠享受率黑龍江省為4.8%;甘肅省為5.9%;四川省為4.9%;湖北省為2.7%(見下表)。

注釋:①數據來源於“農村計劃生育夫婦的養老問題與對策研究”課題抽樣調查,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2002年11月。

②表中“/”為該省無此獎勵條款。

甘肅省自2000年起開始為雙女戶辦理養老保險,每戶600元,由縣裏出資。表麵上看,這一獎勵政策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雙女戶的優待和照顧,而實際上,600元的保險根本解決不了將來雙女父母的養老問題。待雙女父母60歲領取這筆養老金時,利息隻有200餘元,本息相加總共才有800餘元,如何能承受繁重的養老職責?因此,農村基層計劃生育幹部和育齡群眾都反映,這600元的養老保險隻體現了政策上的優待,並不解決老年後的生活問題。而且,保險單的收藏和保管時間太長,易於損壞和丟失。幹部和群眾強烈呼籲養老保險要為群眾做實事,商業保險行不通,可以考慮其它方式,如為獨生子女戶和雙女戶辦理養老儲蓄,以定期零存整取的方式,先由政府出資為獨生子女戶和雙女戶存儲一筆基金,之後由各戶每隔一定周期續存一定款額,直至獨生子女或雙女父母年長到一定年齡時,方可領用這筆養老金。這種辦法會使計劃生育家庭確實能夠享受到計劃生育的實惠。

上述分析反映出,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政策在黑龍江等4省的落實率極低的,表麵上看這是緣自領取獨生子女證率低,深層次原因則一是領證後獎勵政策落實率低,獨生子女證對群眾缺乏吸引力;二是有些幹部因難以落實獎勵政策而不鼓勵群眾領證。按計劃生育政策的規定,如果不申領獨生子女證,即便是獨生子女家庭,也仍然無權享受計劃生育獎勵政策,這就造成了有政策卻無落實對象的局麵,進而使得獎勵政策對農村計劃生育工作的推動作用極其微弱。

三、落實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政策需要解決的問題和建議

通過對黑龍江等4省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分析,可以看出,盡管各地在落實優待和獎勵政策中盡其所能,作出了很大努力,不同程度地推動了農村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但存在的問題也不少。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方麵:

1、計劃生育獎勵政策應與其它相關政策配套和接軌

計劃生育獎勵政策的執行不是一個簡單的照章辦事的過程,而是一個執行一係列方方麵麵決策的過程。有些計劃生育獎勵政策製定得不切合實際,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某些政策不協調,不一致,不接軌,加之社會分配存在某種程度的不合理,以及各地各級地方政府對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政策的重視程度不同,使政策的貫徹落實不平衡,不完全,不連續,甚至根本得不到落實,計劃生育獎勵政策因此而失去了利益導向的作用。

例如,在落實農村劃分責任田和宅基地應當優先照顧獨生子女戶這一獎勵政策時,農村劃分責任田是按人口劃分,即有戶口就有權劃分到責任田,沒有戶口就沒有權劃分到責任田。這種政策雖使農村的超生子女因落不下戶口而暫時劃分不到責任田,但獨生子女能劃分到責任田卻沒有得到優先照顧。據相關文獻報道,有些農村地區對宅基地的劃分政策是,隻要有農村戶口,男孩就有權劃分到宅基地,女孩則沒有這個權利,劃分宅基地是按照有農村戶口的男孩劃分,而並不是依據是不是獨生子女的標準劃分,所以,獨生子女戶,特別是獨女戶甚至雙女戶在劃分宅基地方麵根本得不到優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