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劃生育領導管理機構的曆史變化(2 / 3)

3.第三屆(1983年12月至1988年1月)。1983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發布第10號令,任命王偉為國家計生委主任,免去錢信忠的主任職務。1985年8月,國務院任命常崇煊、彭玉為國家計生委副主任,免去周伯萍,季宗權的副主任職務,免去栗秀真的顧問職務。1989年12月,國家計生委機關的行政編製增加到140人,下設辦公廳、宣傳教育司、綜合計劃司、外事局、人事處、機關黨委等部門。

這一時期的主要事件有:(1)1984年4月,中共中央批轉國家計生委黨組《關於計劃生育情況的彙報》(中發[1984]7號文件)。文件指出:要把計劃生育政策建立在合情合理、群眾擁護、幹部好做工作的基礎上,要繼續提倡一對夫婦隻生育一個孩子,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工作的具體政策。對農村繼續有控製地把口子開得稍大一些,按照規定的條件,經過批準可以生二胎。(2)1986年3月,首次召開了全國計劃生育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大會,樹立了31個全國計劃生育紅旗單位。(3)1986年5月,中共中央批轉《關於“六五”期間計劃生育工作情況和“七五”期間工作意見的報告》(中發[1996]13號文件)。(4)1986年12月,國務院召開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省長(主席、市長)參加的全國計劃生育工作會議。會議討論了到本世紀末控製人口的目標,提出將原定“12億以內”改為“12億左右”。國家計生委和國家計委經過測算研究,於1987年編製和頒發了全國人口總數到本世紀末控製在12億5千萬以內的計劃。(5)1986年以後,全國開始了第三次人口出生高潮,各地進一步加強了計劃生育工作。

4.第四屆(1988年1月至1998年3月)。1988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發布第64號令,根據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決定,任命彭佩雲為國家計生委主任,免去王偉的主任職務。同年7月,國務院任命吳景春為國家計生委副主任。同時期,中共中央批準彭佩雲為國家計生委黨組書記,吳景春為黨組成員。1988~1991年,國家計生委主任為彭佩雲,副主任為常崇煊、彭玉、吳景春。1991年2月,國務院任命楊魁孚為國家計生委副主任,10月又任命劉漢彬、蔣正華為國家計生委副主任,免去常崇煊國家計生委副主任的職務。1991~1994年,國家計劃生委主任為彭佩雲,副主任為楊魁孚、劉漢彬、彭玉、吳景春,蔣正華;黨組書記為彭佩雲,黨組副書記為楊魁孚、劉漢彬、黨組成員為彭玉、吳景春。1994年1月,國務院任命李宏規為國家計生委副主任,免去吳景春的副主任職務;10月又任命張維慶為國家計生委副主任。同時期,中共中央先後決定李宏規為黨組成員,張維慶為黨組副書記。1995年2月,國務院免去劉漢彬國家計生委副主任的職務。這一時期,國家計生委主任為彭佩雲、副主任為張維慶(常務),楊魁孚、彭玉、蔣正華、李宏規;黨組書記為彭佩雲(1997年7月中共中央決定張維慶任國家計生委黨組書記,免去彭佩雲的黨組書記職務)、黨組副書記為張維慶(至1997年7月)、楊魁孚,黨組成員為彭玉、吳景春、李宏規、江亦曼(1996年8月任命)。1996年12月,國務院任命張玉芹為國家計生委副主任,免去彭玉國家計生委副主任的職務。同時,中共中央決定張玉芹為國家計生委黨組成員。1997年7月後,國家計生委黨組書記為張維慶,黨組副書記為楊魁孚,黨組成員為張玉芹、吳景春(1997年10月前)、李宏規、江亦曼。

1988年機構改革時,國家計生委機關行政編製(含工勤人員)擴大到190人。機關設辦公廳、政策法規司、規劃統計司、宣傳教育司、科學技術司、財務藥具司、外事司以及人事處(1991年在辦公廳掛人事司牌子,1996年2月調整單獨設立人事教育司)和機關黨委。1993年確定機關行政編製150人(不含紀檢、監察、審計等派出機構和後勤、老幹部機構的編製)。

這一時期的主要工作和重大事件有:(1)穩定現行計劃生育政策。198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專題討論,1991年中央9號文件再次明確為: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提倡一對夫婦隻生育一個孩子。國家幹部和職工、城鎮居民除有特殊情況經過批準可以生第二個孩子外,一對夫婦隻生育一個孩子。農村也要提倡一對夫婦隻生育一個孩子,某些群眾確有實際困難,經過批準可以間隔幾年以後生第二個孩子。為了提高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文化水平和民族素質,在少數民族中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要求和做法由自治區和所在省決定。(2)根據既嚴格控製又切實可行的原則,製定了“八五”和“九五”人口計劃,提出了到2000年把全國人口總數控製在13億以內、2010年控製在14億以內的目標。(3)1991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加強計劃生育工作嚴格控製人口增長的決定》(中發[1991]9號文件)。(4)從1991年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每年一次聽取計劃生育工作彙報,連續9年召開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負責同誌參加的中央計劃生育工作座談會(1998年增加環境保護工作,1999年又增加資源保護工作),強調黨、政兩個一把手對計劃生育工作負總責、新自抓,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製。(5)總結和推廣計劃生育同發展經濟,同幫助農民勤勞致富,同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的三個結合、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的經驗,1995年國務院召開了計劃生育工作“三結合”經驗交流會。(6)總結了堅持“三不變”(現行計劃生育政策、既定的人口計劃目標、黨政一把手新自抓負總責不變),落實“三為主”(宣傳教育、避孕、經常工作為主),推行“三結合”,實現“兩個轉變”(由僅就計劃生育抓計劃生育向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采取綜合措施解決人口問題轉變,由以社會製約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導向和社會製約相結合,宣傳教育、綜合服務、科學管理相統一的機製轉變)的工作思路。(7)抓基層,打基礎,健全計劃生育服務網絡。1993年國務院表彰了49個、國家計生委表彰了76個共125個計劃生育工作先進縣,開展了爭創計劃生育合格村活動,提出基層計劃生育工作做到“四有三落實”。(8)抓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和城市計劃生育工作改革。1991年經國務院批準國家計生委頒布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1992、1996年兩次召開城市計劃生育工作會議,頒發了專門文件。(9)先後專題研究了科學技術、宣傳教育、幹部隊伍建設等項工作,召開了專門工作會議,製發了做好這方麵工作的指導性文件。(10)組織了三屆(1993、1995、1998年)“中華人口獎”遴選活動,33位在計劃生育事業和人口科學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士獲此殊榮,1996年授予6位人士“計劃生育科技功臣”稱號,多次表彰了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5.第五屆(1998年3月至今)。1998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次會議通過任命張維慶為國家計生委主任。這一時期的委員會副主任是楊魁孚、張玉芹、李宏規。1999年1月,國務院任命趙炳禮為國家計生委副主任,免去蔣正華、李宏規國家計生委副主任的職務。這一時期委員會副主任為楊魁孚、張玉芹、趙炳禮。黨組書記為張維慶,副書記為楊魁孚,黨組成員為張玉芹、趙炳禮、江亦曼、趙白鴿(1999年1月任命)。

1998年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國家計生委進行了機構改革。機關公務員編製由150人(不含工勤人員)減為120職能司(廳)7個,即辦公廳、政策法規司、計劃生育財務司、宣傳教育司、科學技術司、人事司、國際合作司,另設機關黨委、中共中央紀委檢查委員會派駐國家計生委紀檢組和監察局。

國務院重新確定國家計生委的職責是(1)擬訂計劃生育的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起草人口與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草案;協助有關部門製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2)研究中國人口發展戰略,根據國務院確定的人口控製目標,製定全國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製定全國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計劃;負責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國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3)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組織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4)製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5)綜合管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製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和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劃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6)編報中央級計劃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劃生育藥具需求計劃;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固定資產。(7)製定計劃生育係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8)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和有關人口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計劃生育國際援助項目。(9)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這一時期除完成了機構改革,1999年上半年進行了“三講”教育(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外,在業務工作上,主要是執行和落實上一屆領導班子部署的工作和任務,重點抓了計劃生育“三為主”工作,製定了2000年全國基本實現“三為主”的規劃和2000年育齡夫婦享有初級生殖保健的規劃;抓了計劃生育產業開發的研究與論證;抓了基層計劃生育工作中放任自流、造假數字或嚴重強迫命令等突出問題的整治等。計劃生育工作在原有基礎上健康穩步地向前發展。

二、地方計劃生育管理機構的變化

1964年1月,國務院召開專門會議,成立了計劃生育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各直轄市和多數省有先後成立了計劃生育委員會或領導小組,並在衛生部門設立辦公室,配備專職幹部;部分市、地、縣也設置了相應的機構和人員。不久“文化大革命”開始,這些剛建立起來的機構被迫撤銷,計劃生育工作處於癱瘓狀態。

1971年7月國務院批轉《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國發[1971]51號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革命委員會認真抓好計劃生育工作。衛生部門要在現有編製內設一個小的辦事機構。”據此精神,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於1973年7月成立,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以及所屬的地(市)、縣也先後成立相應的領導管理機構。1978年,中共中央批轉《關於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的報告》(中發[1978]69號文件)要求:縣以上要建立和健全計劃生育辦公室,配備精幹得力的工作班子,人員列入行政編製;公社配備計劃生育專職幹部,在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自此以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地(市)、縣相繼建立充實和加強了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廣東、河北、河南、天津等14個省、直轄市的計劃生育辦公室單獨設置,成為人民政府的職能辦事機構。全國城市街道、工廠、農村人民公社(鄉)先後普遍建立了計劃生育工作機構,配備了計劃生育專職幹部(一般公社1名,5萬人口以上的大公社2名),從而初步形成了從國家到省、地(市)、縣、鄉的五級計劃生育領導管理機構。

1981年3月,國家計生委成立。1982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發[1982]11號文件)要求:“要健全充實各級計劃生育管理機構,省、地、縣建立計劃生育委員會或相應的機構,根據需要配備精幹的領導班子和相應的工作人員,列入行政編製;公社要配齊專職幹部,現有人員經過考核符合條件的按幹部管理,大隊和生產隊要有一名領導幹部抓計劃生育工作,並妥善解決他們的誤工補貼。”據此精神,計劃生育管理機構進一步加強,管理網絡由公社(鄉)進一步延伸到生產大隊(村)和生產隊(組)。經過80年代90年代的發展,形成了健全的地方計劃生育行政管理網絡。

省、自治區、直轄市: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設有計生委(海南省為人口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和國家計生委的指導下,負責管理本地的計劃生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和本地黨委、政府製定的計劃生育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本地的計劃生育法規,規定;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計劃;深入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指導地、縣、基層工作;宣傳計劃生育,推行避孕節育措施,培訓計劃生育幹部;負責向黨委、政府報告工作,提出決策建議;協同有關部門努力完成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規劃和人口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生委機構設置主要有辦公室、宣傳教育處、政策規劃處、科學技術處、財務藥具處,人事處等,人員編製少的有30~40人,多的有80~90人,大多為50~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