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景光明路曲曲
粉碎“四人幫”以後,廣大幹部群眾強烈要求認真糾正“文化大革命”及以前的左傾錯誤,但是遇到了嚴重的障礙。當時擔任中共中央主席的華國鋒雖然在粉碎“四人幫”的鬥爭中有功,事後也做了有益的工作,但在指導思想和一係列重大問題上繼續犯了“左”的錯誤。當時分工主管思想戰線工作的中央負責人也有類似情況。這就為新聞工作和新聞界自身的撥亂反正,造成了很大的困難。這個期間,新聞界在鄧小平等一些老一輩革命家的正確指引和支持下,采取了一些正確的做法,抵製了錯誤的東西,在困難中開展了撥亂反正的鬥爭。
“四人幫”垮台以後,許多新聞單位積極揭批“四人幫”利用新聞媒介進行陰謀活動。中央廣播事業局發表題為《人民廣播的政治方向不容篡改》的文章,《紅旗》雜誌編輯部發表文章《搗亂、失敗、滅亡的記錄》,清算姚文元利用新聞媒介製造反革命輿論的罪行。新華社記者發表述評,揭露“四人幫”利用新聞照片以售其奸。上海《解放日報》、《文彙報》發表文章,揭批“四人幫”及其追隨者操縱上海這兩家報紙鼓吹反革命政治綱領的罪惡活動。《人民日報》發表文章,揭批該報在被“四人幫”控製時期的反動編排。一些文章揭露了姚文元的《評新編曆史劇〈海瑞罷官〉》、高炬的《向反黨反社會主義的黑線開火》、“兩報一刊”的《把新聞戰線的大革命進行到底》等臭名昭著的文章的出籠經過,清算“梁效”、“羅思鼎”等寫作班子犯下的罪行。在新聞工作自身的撥亂反正中,當時著重批判了“四人幫”的“幫八股”和“假、大、空”文風。《人民日報》一九七七年二月發表的《打倒幫八股》文章,指出“幫八股”的主要罪狀是:又臭又長、套話連篇;專橫武斷,帽子亂飛;隱晦曲折,含沙射影;弄虛作假,欺騙群眾。《解放軍報》一九七七年十月到一九七八年十月曾經三論《從“假”字開刀整頓文風》,論述假報道的表現、根源及治理辦法。這個時期新聞理論、新聞指導思想上的撥亂反正,側重批判林彪、“四人幫”極力宣揚編造假的事實為“路線”服務的新聞觀。
在當時主持中央工作的華國鋒“左”的錯誤指導下,一九七七年二月七日《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紅旗》雜誌兩報一刊聯合發表的社論中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要堅持擁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要始終不渝地遵循。”這就是著名的“兩個凡是”觀點。這個錯誤觀點,使撥亂反正受到嚴重阻礙和壓製。周恩來逝世一周年,有關的新聞紀錄影片稱周恩來總理為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主管思想宣傳工作的中央負責人汪東興提出“堅決要洗掉”,而且通知各報不得使用這一提法,理由是周恩來逝世時的悼詞中沒有這個提法,而那個悼詞“是毛主席看過兩次的,不能改”。在周恩來逝世兩周年時,《人民日報》發表了外交部撰寫的一篇紀念文章,稱周恩來是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此文發表前經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先念看過,但中央有關負責人仍然責備《人民日報》不該用這個提法。
一九七七年九月,《人民日報》的兩位記者在參加高等院校招生會議期間,了解到很多人對“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幫”炮製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紀要》中提出的“兩個估計”(即十七年的教育戰線是資產階級專了無產階級的政;十七年培養的學生大多數是資產階級知識分子)很不滿意,就把“四人幫”炮製《會議紀要》的來龍去脈寫成材料,報到中央。鄧小平批示,對於“兩個估計”應當翻案,應當公開批判。於是,《人民日報》發表了該報記者的文章《“兩個估計”是怎樣炮製出來的?》和教育部提供的文章《教育戰線的一場大論戰》。文章以有力的事實說明,教育戰線十七年紅線是主導,而不是“黑線專政”;知識分子是革命力量,而不是革命對象。接著批判了“文藝黑線專政”等謬論,清除“四人幫”加在文藝、出版、衛生、體育、組織、宣傳、統戰、“公檢法”、工會等戰線上的多種罪名,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歡迎。撥亂反正使人們從過去盛行的個人崇拜的精神枷鎖中解脫出來。而這同“兩個凡是”的觀點是矛盾的,人們在思考檢驗真理的標準是什麼。
鄧小平正式恢複工作以前,已經在一九七七年四月十日寫給中央的信中,針對“兩個凡是”的觀點,指出必須準確地完整地掌握毛澤東思想體係。同年五月,他明確地指出“兩個凡是”是錯誤的。同年七月,他在中共十屆三中全會上的發言中強調,不能夠隻從個別詞句來理解毛澤東思想。
從一九七八年五月十一日開始,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一場關於真理標準的宣傳、討論。這天,《光明日報》在一版以特約評論員名義發表了《實踐是檢驗真理唯一標準》一文。這篇文章是在南京大學哲學係胡福明來稿的基礎上,經《光明日報》修改,而後在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胡耀邦支持和指導下,由中央黨校理論工作者修改定稿。它由新華社於頭一天向全國播發,《人民日報》、《解放軍報》,還有7家省市報紙,與《光明日報》同日全文刊登。到五月底,全國共有30家報紙轉載此文。文章重申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基本原理,尖銳地提出“四人幫”加在人們身上的精神枷鎖遠遠沒有完全粉碎,對“四人幫”設置的“禁區”,“要敢於去觸及,敢於去弄清是非”;要勇於研究新的實踐中提出的新問題。這是一篇思想解放的宣言,它從根本理論上否定了“兩個凡是”的錯誤方針,引起了廣泛注意,影響很大。六月二十四日,《解放軍報》以特約評論員的名義,發表了由中共中央黨校人員撰寫,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秘書長羅瑞卿支持並親自修改的文章《馬克思主義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文章針對有人對《光明日報》文章提出的種種責難,如什麼“理論上是荒謬的、思想上是反動的、政治上是砍旗的”,“散布懷疑論、不可知論”等等,逐條加以批駁。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經過幾個月的準備,於一九七八年十一月開始播出《理論與實踐問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講話》(共13講)。
這時,華國鋒指示中共中央宣傳部門對這場討論“不表態”、“不介入”,汪東興也在若幹場合指責這篇文章的矛頭是指向毛澤東思想的,批評刊登《光明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的報社領導人沒有黨性。但是在鄧小平、葉劍英、陳雲、李先念、胡耀邦、聶榮臻、徐向前、羅瑞卿等一批老一輩革命家的支持下,新聞單位大張旗鼓地開展了真理標準的討論。在半年的時間裏,中央和地方的報刊,發表了大量的文章。其中許多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解放軍各總部、各部隊的領導人寫的文章或講話,支持和讚成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個觀點。這場討論,衝破了個人崇拜和“兩個凡是”的束縛,重新確立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這是思想路線上的撥亂反正,並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勝利召開作了思想準備。
真理標準的討論,使人們渴望為“天安門事件”平反。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新華社播發了《中共北京市委宣布一九七六年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動》一稿,受到廣大幹部和群眾的擁護,在國內外引起強烈的反響。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召開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形成了以鄧小平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衝破了個人崇拜和“兩個凡是”的束縛,拋棄了“以階級鬥爭為綱”這個不適用於社會主義社會的“左”的錯誤方針,作出了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並且實行改革開放的戰略決策。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工作中的偉大轉折,開創了中國社會主義發展的新時期。中國的新聞工作也開創了新的局麵。
一、新聞報道重點、中心的轉移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這帶來了新聞報道重點的轉移,即從以階級鬥爭為綱,轉移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這是根本性的變革。對經濟改革的有聲有色的報道,是從農村改革的報道開始的。早在一九七八年初,新華社、《人民日報》等新聞機構,針對當時有人在農村繼續推行“窮過渡”等“左”的東西,宣傳了農村恢複行之有效的政策。如尊重生產隊自主權,實行定額管理,開放集市貿易,發展正當的家庭副業,保護自留地,等等,為農村改革作輿論準備。一九七九年一月,《安徽日報》和安徽人民廣播電台,根據廣大農民的迫切願望,宣傳包產到組的聯產計酬責任製。同年八月八日,《安徽日報》發表《農村經濟管理的一項重大改革——鳳陽縣農村實行“大包幹”辦法值得推廣》的報道。“大包幹”效果顯著,被農民稱為“治窮的妙方”。新華社記者一九八○年初寫的調查報告《火山在蕪湖爆發》,揭露了當地一些幹部強迫農民退出“包產到戶”而引起的“罷割、罷耕”事件的真相。稿件發表後,曾遭省內一些人的指責。經過有關方麵複查,結論與記者所寫相同。一九八○年四月,《人民日報》發表文章《聯係產量責任製好處多》,介紹安徽的“責任到人”的經驗。經過與“左”的傳統觀念的反複鬥爭,到一九八一年初,“包產到戶”、“包幹到戶”在《人民日報》上公開出現。
中國農村改革的迅速發展和巨大成功,原因很多,新聞界的積極報道、熱情支持,是重要原因之一。許多農村基層幹部和農民把《人民日報》等報刊發表的有關文章剪貼起來,作為“定心丸”和政策依據。
農村改革方興未艾,城市改革也拉開了序幕。一九八四年五月,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決定,在農村改革取得巨大成功的基礎上,進行城市經濟改革。《人民日報》於五月三十一日發表《更上高樓又一層》的社論說,改革已經成為中國當代發展的大趨勢,它把強大的活力和動力賦予我們的事業,推動各方麵的工作更上高樓又一層。
城市改革比農村改革複雜得多,需要衝破更多的舊觀念的束縛,才能對經濟體製進行根本性變革。新聞媒介通過典型報道等方式,促進人們更新觀念,推進改革。《經濟日報》一九八七年連續四十多天作了“關廣梅現象”的有關報道,並就社會上對本溪市8家商店承租人關廣梅所持的不同看法,展開了“租賃製企業家究竟姓‘社’還是姓‘資’”的討論。這對於澄清當時人們對改革性質的認識起了重要作用,對國家經濟體製改革和新聞自身的改革也有所推動。
在城市經濟體製改革中,一批開拓型的企業管理者成為社會矚目的新星。但是,在一段時間裏,這些人中的相當一部分境況不佳,甚至被審查、免職。《中國青年報》一九八六年四五月間發表係列報道《青年廠長經理改革啟示錄》,通過大量材料、數據,分析改革者受到不同遭遇的原因,從體製到思想,從客觀到主觀,有血有肉地加以剖析,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新聞媒介對深圳經濟特區以及其他開放地區所取得的突出成績進行了大量的、多角度的報道。這些報道對於促進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建設沿海經濟特區,發展外向型經濟的戰略的落實,對於實行改革、開放、搞活的方針,都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二、關於解放思想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宣傳報道
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為了解放思想,需要進一步打破個人迷信的束縛,分清重大的理論是非。一九七九年一月十三日,《光明日報》發表了題為《階級鬥爭“任何時候”都是“綱”嗎?》的文章,否定“以階級鬥爭為綱”這個不適用於社會主義社會的口號。以後有許多報刊著文對此進行深入的理論分析。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光明日報》發表文章《徹底批判林彪、“四人幫”惡意推行的“左”傾路線》,指出他們推行的路線的性質是“左”而不是右,一度流行的“假左真右”的提法並不妥當。新華社向全國播發了此文,全國大多數省級報紙都采用了。以後又有文章提出林彪、“四人幫”是一夥反革命的陰謀家、野心家,進行了許多反革命的罪惡活動,但他們公開推行的卻是一條極左路線。
隨著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一場平反冤假錯案的活動開始了。一九七九年初,《北京日報》發表原《前線》雜誌編輯部部分人寫的文章《一場驚心動魄的反革命奪權事件——論“三家村”冤案》。各種新聞媒介先後發表大量文章,介紹劉少奇、彭德懷、陶鑄等人的豐功偉績,揭露林彪、“四人幫”瘋狂迫害無產階級革命家的罪行。
在這同時,新聞界進行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宣傳報道。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的一段時間,在理論界和社會上存在一些思想混亂,少數報刊在這期間也散布了許多錯誤觀點。如有的報刊除鼓吹“一切向錢看”,肆意貶低中國傳統文化,宣揚民族虛無主義以外,還否定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貶低社會主義公有製的優越性;美化資產階級自由、民主及其政治製度。在這種情況下,報刊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組織一係列文章,理直氣壯地宣傳四項基本原則的基本內容、精神實質及其在指導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偉大意義,批駁了資產階級自由化觀點,從而澄清了一些思想混亂。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根據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從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起,播出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講座》。這個《講座》共26講,約12萬字,由馮文彬寫了《開篇的話》,鄧力群、廖蓋隆等參加撰寫講稿,取得了很好的宣傳效果。
三、精神文明建設和法製建設的報道
鄧小平提出的“教育全國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是中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方向。一九八二年頒布的憲法對於精神文明建設有明確規定。中共十二屆六中全會製定了《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決議指出,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為物質文明的發展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為它的正確發展方向提供思想保證。新聞媒介對於精神文明建設作了許多報道。從一九八一年起,全國許多新聞媒介廣泛宣傳“五講(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講道德、講秩序)四美(心靈美、語言美、行為美、環境美)”活動。針對人們歎惜“雷鋒叔叔不見了”,《中國青年報》發表社論《再論雷鋒》,闡述了八十年代學習雷鋒的特殊重要意義,以及怎樣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貢獻力量。《人民日報》以《八十年代更需要雷鋒精神的大發揚》為題摘要轉載了這篇社論。全國其他許多報紙也轉載了這篇社論。
新聞媒介著力報道為社會奉獻、為他人服務的好人好事。如報道農村青年組織助耕隊,為困難戶耕地;報道一些先富起來的農戶主動捐款修橋、鋪路、辦學校;報道建設文明村鎮的活動;報道城市青年和學生在文明活動日走上街頭為居民服務;報道青少年尊老愛幼、精心照料殘疾人;報道各地人民捐獻錢物支援災區、支持社會公益活動。蘇州姑娘杜芸芸把接受的10萬元遺產捐獻給了國家,《新華日報》及時作了報道。新聞媒介對欒、蔣築英、羅健夫、鄧稼先等優秀的知識分子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先進事跡,對為國為民不怕犧牲的英雄人物和英雄集體,如跳進糞坑救人而犧牲的軍醫大學生張華、在華山不顧自身安危奮力搭救遇險遊客的第四軍醫大學生等,都作了充分的報道。對在廣西、雲南前線為保衛祖國進行自衛還擊戰的將士們的英雄事跡,新聞媒介更是不惜篇幅加以宣揚。
在對於先進典型人物的報道中,重視實事求是原則。例如,對於張海迪、朱伯儒這些突出的先進人物的報道,不僅寫出他們的高尚思想和行為,而且如實反映他們在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矛盾。在報道一些人勇敢地從水中救人、從冰窟中救人的同時,也常常批評現場中某些人的冷漠、旁觀的態度。這些做法使報道真實可信和富有感染力,改變了過去報道先進人物時人為地拔高、誇大等錯誤做法。
教育科學文化的建設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方麵的報道日益加強。一九八三年《人民日報》發表《中華民族的新覺醒》的長篇報道,反映六屆全國人大代表們和六屆全國政協委員們對中華要振興、智力要開發的強烈呼籲,引起了強烈反響。
幾乎所有新聞媒介都注意報道法製建設。對憲法草案、刑法草案、國營企業法草案、行政訴訟法草案都作了報道,並供全民開展討論。中央電視台報道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辯論破產法草案的場景,這是過去沒有的。中央電視台播放了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審判,受到國內外關注,影響很大。在普及法律教育中,新聞媒介不但宣傳公民應該履行哪些法律義務,還告訴人們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正當權利,這對於促使人們學法用法,加強法製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盡管新時期精神文明建設的報道成績不小,但總的來看仍有不足。比如,有些報刊對“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等高尚思想持否定態度。有一個時期對“艱苦奮鬥”幾乎不提,而對高消費則過分渲染。思想政治工作未得到應有的重視,很少報道有說服力、有創造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對於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想僵化及封建主義思想殘餘,也都缺乏持續有力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