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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統計

▓中國海關統計的沿革

中國的海關統計已有一百三十年的曆史。自一八五九年(清朝鹹豐九年)起,中國海關就開始編製進出口貿易統計,並出版統計刊物。舊中國的海關統計經曆了兩個時期:一八五九年至一九三一年的七十二年,是手工編表時期。由各地海關根據進出口報關單手工分類登記,計算編表。其中,一八五九年至一八六三年期間,由主要通商口岸的海關分別編印海關統計刊物。自一八六四年起,開始彙總和編印全國海關統計刊物。此項工作在一八九三年前,由上海的江海關兼辦,一八九三年後,海關總稅務司署設立統計科,由統計科負責全國海關統計的彙總、編表和出版刊物等事宜。一九二八年,國際聯盟通過了國際經濟統計公約,要求各國劃一編製統計的方法,並提早公布統計數字。國民黨政府為加入該公約,提高中國統計在國際上的地位,海關總稅務司署於一九三一年購買了中國第一套統計機器。自一九三一年八月起到一九四九年十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十八年,是機器編表時期,改變了由各關手工編表上報的辦法,由各地海關把進出口報關單徑寄總稅務司署統計科,用機器編製種種統計,減少了人工登記、計算、編表中的差錯,縮短了編表時間,增加了刊物內容,出刊時間也大大提前。新中國成立以前,中國的海關統計積累了近百年中國對外貿易實際進出口的資料,能為研究舊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變化提供重要的和準確可靠的數據。但是,由於舊中國海關被帝國主義所控製,海關統計也成了為帝國主義政治、經濟侵略服務的工具。海關統計刊物的首要部分是稅收情況的詳細報道,並將非關稅性質隻為擔保中國“賠款”而劃歸海關管轄的內地常關稅收也列表統計(一九三五年以後,又列出一九一一年以來海關常關稅收及其所負債務與賠款表),作為帝國主義國家分贓勒賠的根據。此外,在統計年刊的《貿易報告》中,還詳細報道了中國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交通和人口等方麵的情況以及編有詳盡的國內沿海貿易統計,也為帝國主義幹預中國的政治經濟事務提供了重要情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全國海關統計由海關總署統計部門負責辦理。隨著海關性質的變化,海關統計的性質也發生了根本變化,成為為新中國經濟和對外貿易服務的重要工具。它是海關對進出中國關境的對外經濟貿易貨物編製的統計,是國家的對外貿易實際進出口統計,其發展變化大體經曆了4個時期:

一、從新中國成立到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六年)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對海關統計極為重視。早在一九五○年初,海關總署就設立了統計處,將上海的統計機器拆遷到北京,采取多種方式組織收集統計資料,使一九四九年的《海關統計年刊》於一九五○年脫稿付印,保持了海關統計的連續性。一九五○年十月,周恩來總理在政務院第53次會議上指出:“舊海關”有許多業務行政技術方法是有用的,如海關的統計就是比較可靠的。周總理還親自為《海關統計》刊物題寫了刊名。為適應新中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海關統計取消了一些同對外貿易實際進出口貨物無關的內容,補充、改進了統計指標和商品分類,並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於一九五五年製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海關統計製度》,經國家統計局批準於一九五六年起實施。使海關統計工作走上了科學化、製度化的道路。

在此期間,私商在對外貿易中還占有較大比重,國營外貿公司的統計尚不完善,因而海關統計成為唯一的全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統計,它為中央人民政府編製和檢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及外貿計劃提供了全麵、及時的統計材料。同時海關還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地外貿管理局提供進出口統計和各種專題統計資料,對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

二、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到“文化大革命”前(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五年)

一九五六年國家對私營進出口商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中國的對外貿易全部由國營外貿公司壟斷經營,各公司編製的業務統計日趨健全,出現了海關統計同外貿進出口業務統計並存的局麵。在國家實行嚴格的中央指令性外貿計劃,以及由於帝國主義對中國的封鎖禁運,中國著重同社會主義國家進行對外貿易的形勢下,國家檢查製定外貿方針政策和計劃時,主要使用外貿部門編製的業務統計,海關統計為國民經濟服務作用一度受抑,以至逐步停編了海關統計月報表和季報表,隻保留海關統計年報表及年刊,作為提供政府各部門編製長遠規劃和科學研究使用的曆史資料。

三、“文化大革命”期間到改革開放前(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八年)

十年動亂期間,“統計無用論”的思潮迭起,國家統計局被取消,海關統計也難逃厄運。一九六七年起,以“海關統計同外貿業務統計重複,浪費人力物力,不符合‘精兵簡政’原則”為理由,停止了編製海關統計,一直中斷了十三年,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

四、改革開放以後(一九七九年以後)

隨著對外開放政策的實施,對外貿易體製的逐步改革,貿易方式日益靈活多樣,國際交往越來越頻繁,海關統計的重要性重新被認識。

(一)一九七九年五月,對外貿易部海關管理局成立了“恢複海關統計籌備小組”。同年十一月,全國海關征稅、統計、貨管工作專業會議討論通過了海關統計製度及其實施細則,並經對外貿易部和國家統計局聯合下達執行。同時規定全國對外貿易經營部門統一用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使中斷多年的海關統計自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恢複了編製。

(二)經國務院批準,從一九八一年起,對外正式公布中國進出口貿易情況時使用海關統計數字。自此,中國國家統計局每年發表的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結果公報中有關對外貿易的部分,均使用海關統計。

(三)從一九八二年起,中國《海關統計》季刊的中文版和中英文版作為政府部門對外的刊物,先後在國內外公開發行。

(四)一九八四年,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統計工作的決定》,進一步做到統計數字準確、資料豐富、信息靈通,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海關總署修訂了《海關統計製度及實施細則》。同年,經國家統計局批準,海關統計作為中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統計,定期向聯合國提供。

(五)一九八六年,國務院再次明確公開發表中國的進出口貿易數字以海關統計數字為準。

(六)一九八七年公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又以立法形式把編製海關統計列為海關四大任務之一。

在中國政府的重視下,經過將近十年的努力,海關統計已走向社會,走向世界,進入了新的曆史發展時期。它正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發揮著應有的作用,受到了國內外各方麵的關注。

▓海關統計的方針和任務

一、編製海關統計的工作方針

(一)一九八○年恢複海關統計時,提出海關統計工作必須貫徹“實事求是,科學實用,準確及時,簡明完整”的方針。並強調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製定海關統計的製度方法,海關統計各項數字必須符合實際,符合事實,反對弄虛作假。

(二)隨著海關統計正式對外公布,國際間經貿統計資料的交流日益增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統計工作的決定》的發布,一九八四年全國海關統計工作會議將海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改為:“準確及時、科學完整、國際可比、服務監督”。

1.準確及時。統計是認識社會的一個重要手段。沒有準確的統計,優質服務就難以搞好。保證統計數字的準確性是統計工作的根本要求。海關統計必須如實反映進出口貨物情況,這就需要從統計原始資料抓起,做到有根有據,切實可靠。要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嚴格工作的各個環節,環環把關,保證數字的正確無誤。

為了充分發揮統計信息作為社會經濟信息主體的作用,必須用最快的速度把海關統計信息提供給使用單位。為此,必須強化報出數字的時間觀念,采用現代化技術,提高統計計算、彙總、傳輸、分析和出版刊物的時效性。要做到統計資料及時上報,統計刊物按時出版,統計分析適時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