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經濟特區2(2 / 3)

從這一指導思想出發,海南今後十年的主要社會經濟發展目標是:

(一)社會生產總值,“八五”期間年平均增長16%;國內生產總值一九九五年要比一九九○年翻一番,年平均增長15.5%,二○○○年力爭進入全國先進行列;國民收入“八五”期間年平均增長15%。

(二)發展外向型經濟,成為出口創彙基地。到二○○○年,爭取成為全國人均出口創彙較多的省份之一,若幹個利用外資成片開發區形成一定規模。

(三)充分發揮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改革試驗區的作用,在經濟、政治體製改革方麵取得更大的成效。

(四)加快貧困地區脫貧致富步伐,“八五”期間全麵實現脫貧,“九五”期間全省各族人民共同走上比較富裕的道路。

(五)成為教育文化事業比較發達,科學技術比較先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製比較健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較高水平的地區。

(六)提高全省人民的素質,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為下世紀初葉海南經濟特區的騰飛奠定物質和技術基礎。

這一社會經濟發展指標,具體展現出一幅這樣美麗的藍圖:

——農業。進一步完善農村經濟體製改革,逐步形成完整的農業生產和流通服務體係,做到農產品生產布局合理,產前、產中、產後各個環節相銜接,保鮮、加工、運輸、儲藏、銷售相配套;初步建立起合理的特區農業生產結構,大力發展經濟作物,著重搞好“菜籃子”工程。在保持種植業穩定增長的同時,加快林、牧、副、漁業的發展;繼續建設農業商品(出口)生產基地,大力發展外向型農業;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業科技服務體係,搞好農業綜合開發試驗區的建設,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搞好這些工作,將使農業產值年平均增長9.6%,其中種植業年均增長5.2%;林牧副漁業年均增長11.5%。

——工業。今後十年,工業將充分運用經濟特區的優惠政策,積極開展外引內聯,加快工業發展進程。以國內外市場為導向,切實抓好包括鶯歌海天然氣利用在內的一批大中型重點工業項目建設,逐步建立起以加工本地資源為主的工業結構;加速工業開發區特別是高科技工業開發區的建設。同時積極發展外向型的加工業,在沿海港口地區創辦一批技術先進、效益較高、外銷能力強、具有一定規模的出口加工區。“八五”期間工業產值年平均增長20.7%;“九五”期間年平均增長13.2%。

——交通運輸和郵電通信。今後十年,島內運輸以發展公路運輸為主,積極發展鐵路運輸和環島水運;島外運輸以海上船運和由火車海上輪渡銜接的鐵路運輸互補發展,同時積極發展航空客運,逐步建成島內外聯係密切,海運、公路、鐵路、民航等各種運輸方式協調發展,機動靈活,四通八達的綜合運輸係統。其中,公路在“八五”期間續建環島東線半幅高速公路272.2公裏;新建海口市環線出口公路。“九五”期間主要抓海榆西線那大至三亞段改造、三亞市繞行線新建等項目。鐵路在“八五”期間將建設湛江至海口的火車海上輪渡工程,與全國鐵路聯網,同時做好建設島內西環鐵路叉河——海口段工程179.3公裏的前期工作。“八五”期間計劃建設那大——洋浦支線58公裏。港口在“八五”期間計劃建設27個泊位,其中20萬噸級一個,1—5萬噸級13個,共新增吞吐能力1616萬噸,一九九五年港口吞吐能力達2537萬噸,二○○○年達到4037萬噸。航空運輸“八五”期間將完成三亞鳳凰機場建設,建立地方航空公司,增加國際、國內航線和航班。

郵電通信的建設將進一步發展,積極采用先進的微波、光纜、衛星接送等現代化傳輸手段,建成優質高效、方便快捷的現代化郵電通訊網絡。“八五”期間,全部實現縣城、經濟開發區的長途電話自動接話。

——公用設施建設。今後十年,大力促進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發展,建築業將逐步成為海南省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之一,“八五”期間建築業產值年平均增長15.7%。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設施配套建設要大為改觀,一九九五年城市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城鄉住宅建設和有關生活設施建設也將有較大的發展,人民的居住和生活條件將進一步得到改善。

——對外經濟活動。在對外貿易方麵,“八五”和“九五”期間,出口總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要分別達到25.4%和38.5%。在利用外資方麵,投資環境將進一步改善,今後十年將更多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資,更好地使用國外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商業貸款,進行開發建設。

——旅遊。今後十年,海南省將逐步建成初具規模的國際避寒、冬泳、觀光、度假和購物的旅遊勝地。到一九九五年計劃接待國際遊客30萬人次;二○○○年計劃接待國際遊客50萬人次。

後記

這本《當代中國的經濟特區》,是集體創作的。

受《當代中國》叢書編輯委員會的委托,由國務院特區辦公室負責組織編寫此書。

經征求有關方麵的意見,國務院特區辦公室聘請有關領導幹部、專家、學者,組成《當代中國的經濟特區》編輯委員會,並在編輯委員會領導下設立了編輯部,進行具體編務工作。參加編輯部的7位成員,來自廣東、福建兩省人民政府特區辦公室、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暨南大學、福建省社會科學院和國務院特區辦公室。

參加本書上下編各章撰寫工作的有王建一等30人(見卷首主要撰稿人)。參加本書附錄部分撰寫和編錄工作的有(按姓氏筆畫順序):毛宗城、王利華、孫誌傑、李海岩、李宏偉、劉培強、劉安東、鄭誌斌、周孟芹、段葵、譚漢懷。參加圖片編選工作的有:周孟芹、張宇、郭麗君。

編輯部成員對全書進行集體討論修改,並由張戈、毛宗城總纂。陳鈴、林其輝、張增強、徐亞平、黃泰和分別閱校了上下編各章。書中的基本數字由尚京生核對。劉培強、周孟芹、鄭誌斌、張宇負責全書校對工作。

在此謹向對本書的編寫給以關懷支持的廣東、福建、海南省和各經濟特區的領導及有關部門,向在本書編寫過程中提出寶貴意見的各位領導、專家、學者,向指導本書編寫的《當代中國》叢書編輯委員會和編輯部,致以誠摯的感謝。

《當代中國的經濟特區》編輯部

一九九二年十月

錄一

沿海開放城市的經濟技術開發區

經國務院批準,在沿海若幹開放城市舉辦的經濟技術開發區,是中國實施對外開放總體部署中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沿海對外開放的重要布局,是沿海開放城市發展外向型經濟的新基地。在它的建立和發展中,參照了經濟特區的成功經驗,故在本書附錄中加以介紹。

一、指導方針和主要政策

一九八四年四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根據中國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的倡議,決定開放天津、上海、大連、秦皇島、煙台、青島、連雲港、南通、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十四個沿海港口城市,從南到北形成了沿海對外開放的主線。中共中央、國務院還提出,作為這些城市實行對外開放的重要措施之一,有些城市可以劃定一個有明確地域界限的區域,興辦經濟技術開發區。

在有關省、市人民政府組織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國務院於一九八四年九月至一九八五年一月,先後批準大連、秦皇島、寧波、青島、煙台、湛江、廣州、天津、南通、連雲港、福州市舉辦開發區;一九八六年八月和一九八八年六月,先後批準上海舉辦閔行、虹橋和漕河涇開發區。

舉辦以上開發區的目的,是充分發揮這些城市的優勢,爭取較快地在一定區域內形成吸收外商投資的良好環境,引進本市需要的生產項目,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科技進步,發展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國家對舉辦開發區規定的指導方針是:

(一)要積極吸收外商投資,舉辦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和中外合作的科研機構,長遠發展應著眼於開發新技術,研製高、精、尖產品,向本市和內地提供新型材料、關鍵零部件,傳播新工藝和科學的管理經驗。起始階段要注重增加出口創彙,努力增強自我滾動發展能力。

(二)要以發展工業生產為主,相應發展為本身服務的第三產業。上海虹橋開發區,經國務院批準,主要舉辦商貿服務業。

(三)要結合本市實際需要,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舉辦輕型的、能耗低、不汙染環境、知識和技術比較密集的項目,對全市工業發展能起先導作用,產品能彌補國內緊缺空白的項目,能充分利用本地和國內資源,擴大出口創彙的項目。

(四)要十分講究經濟效益,建設要全麵規劃,分期實施,從小到大,逐步發展,堅持開發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

(五)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健全涉外經濟法規,改革經濟管理體製,不斷完善服務功能,為吸引外商投資創造比較配套的條件,提供優質服務。

(六)開發區是所在城市的有機組成部分,區內各項建設要與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銜接,依托本市已有條件,不搞“小而全”。要為本市的經濟振興服務。

(七)要劃定明確的區域界限,健全監管機構,實施有效管理。

為了支持開發區的建設,國家從兩個方麵采取了特殊的政策。一個方麵是對外商投資企業比照經濟特區給以優惠待遇;另一方麵是給開發區一些具有“含金量”的政策,並擴大其管理權限。主要內容是:

(一)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經營的生產性企業及科技企業,從事生產、經營及其他所得,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年度起,頭兩年免征所得稅,此後三年減半征收所得稅。地方所得稅的減免,由開發區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決定。凡屬於“先進技術企業”或“產品出口企業”的,還可以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增加優惠。

(二)境外客商從開發區內所投資的企業分得的利潤彙出境外,免征彙出額所得稅。

(三)境外客商在中國境內沒有設立機構而有來源於開發區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稅的以外,都減按10%的稅率征收所得稅。

(四)開發區本身設立的單位、企業及區內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自用的建築材料、生產設備、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交通工具、辦公用品、管理設備及境外客商攜帶進口的安家物品和交通工具(在合理數量內),均可免征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五)開發區內企業生產的出口產品,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均免征出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但用免稅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生產的產品內銷時,應照章補稅。

(六)開發區範圍內新增加的財政收入在一定期限內免除上繳任務,留給開發區作為發展之用。這一政策原定自批準之日起五年內實行,後又決定延長到一九九三年。

(七)對開發區建設基礎設施所需進口的機器、設備和其他基建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和產品稅(增值稅)。此項措施原規定執行到一九九○年為止,後又決定延至一九九三年。

(八)對開發區建設所需投資,國家給予信貸資金的支持,並對部分開發性貸款給予貼息。

開發區是參照經濟特區經驗舉辦的,又與經濟特區有區別:

第一,在管理體製上,經濟特區是地方行政區域,享有相當於省一級經濟管理權限。有的就是省級單位,有的在國家計劃中單列。經濟技術開發區是在所在市的領導和管轄下,實行某些特殊經濟政策的區域。

第二,在產業結構上,經濟特區是以工業為主,工貿結合,包括農業、旅遊、商貿、金融、房地產、其他第三產業全麵發展的綜合性經濟區域;經濟技術開發區則以發展工業生產和科技項目為主,設立外貿、金融、儲運、物資、商業及生活服務設施,主要為本身的生產、經營、生活提供服務。

第三,經濟特區內不論是生產性的還是非生產性的外商投資企業,都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開發區隻有生產和科技性的外商投資企業才能享受這一所得稅優惠。

第四,經濟特區進口的生產資料和部分生活消費品及市場物資,分別實行免稅或者減半征稅優惠;開發區對進口生產資料,科研用品和外籍人員安家物品等實行免征關稅和工商統一稅優惠,進口生活資料及市場物資不減免稅。

二、穩健起步,奮力開拓

(一)認真選擇區址,做好全麵規劃。開發區既是本市總體發展規劃中的組成部分,又有相對的獨立性。因此,區址選擇事關重要。每個開發區的區址,都是先由所在城市提出若幹方案比較論證,經省人民政府審核,國務院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然後經國務院正式批準。幾乎所有開發區的選址,國務院領導同誌都親自踏勘過。開發區的選址,大體遵循以下原則:1.服從城市的總體規劃,設置在城市的長遠工業發展規劃地帶上;2.優先考慮對外運輸、供水、供電等條件;3.以老城市為依托,盡量接近原有市區或城鎮;4.盡可能少占用耕地良田,減少居民拆遷工作量;5.地質承載能力較好。當然上述所有條件難以完全具備,隻能在綜合權衡中選優。比如天津開發區的選址,是從四個方案比較中確定的,雖不完全理想,但是它靠近塘沽新港,不占良田,這兩條是很大的優點,符合天津實際。

選址確定之後,進行全麵規劃,包括總體發展目標、產業結構安排,區內建設布局、開發規模和分期實施步驟等等。

(二)分期分批建設。國家在審定各開發區總體開發建設規模的同時,就明確提出堅持量力而行,分期分批展開的原則,並對各開發區首期開發麵積做了具體規定。一九八五年初,確定的各開發區首期開發麵積為23.7平方公裏,相當於規劃開發麵積的五分之一。當年國務院提出壓縮基本建設規模後。國務院特區辦公室於十月初專門在天津召開第一次開發區工作會議,遵照國務院指示精神,在各開發區的首期開發麵積中又規定了一個起步工程麵積,總計15平方公裏,要求首先建成建好,防止鋪大攤子。由於貫徹了全麵規劃,分期實施,從小到大,逐步發展,開發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的方針,使開發區的建設立足於紮實可行的基礎上,得到健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