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南方壯、彝、苗、瑤諸族1(2 / 3)

(十四)傣族

傣族自13世紀以來,分別被稱為白衣、白夷、百夷、夷、擺夷等。聚居在西雙版納、德宏、耿馬、孟連4個地區,散居於瀾滄江東西兩岸各縣。元明時在傣族地區推行土司製度,在德宏、車裏、元江等地設立了許多土司機構。清朝雍正年間對內地區域的元江、景東、鎮源等地的傣族土司實行改土歸流,派流官進行直接統治,但在邊疆傣族地區仍保留著土司統治。大約從12世紀末傣族社會開始向封建領主製過渡,14.世紀初各地傣族皆進入領主經濟發展階段,18世紀初內地區域的傣族,如景東、新平、元江等地,在改土歸流後己進入封建地主經濟的範疇。18—19世紀初,德宏傣族的領主經濟有了較快的發展,有的地區地主經濟已占較大比重,但領主政治仍然存在。直到清朝末期西雙版納傣族的封建領主經濟保留得還比較完整,領主製的許多特征都依然存在。

(十五)佤族

13—16世紀的佤族被稱為哈刺、古刺、哈杜,17世紀以來又被稱為嘎喇、哈瓦、卡瓦。主要分布在騰衝、德宏、臨滄、鎮康、耿馬、孟定、西盟等地。明朝時佤族“居山嶺,種苦養為食……然民不勤於務本,不用牛耕,惟婦人用钁鋤地”,“耕種雜糧外,捕獵為食”,已從唐宋時的狩獵采集為主的經濟生活過渡到以農業經濟為主的發展階段了。但農業生產技術還相當落後,是一種隻種旱地的刀耕火種農業。各地佤族的社會發展是不平衡的,清朝時“生卡佤”、“熟卡佤”的稱呼就是其不平衡的反映。受漢、傣族影響較多的阿佤山邊緣區和鎮康地區的佤族發展較快,到19世紀初就已進入領主經濟和地主經濟階段。而阿佤山中心地區的西盟佤族則比較落後,還處在原始農村公社解體向階級社會過渡的發展階段。

(十六)布朗族

13世紀時布朗族被稱為蒲人或蒲蠻,分布在瀾滄江以西,今保山、德宏、臨滄、思茅、西雙版納等地。明代以來居住在永昌、順寧的蒲人有了顯著的進步,已由原始的采集、狩獵進到定居的鋤耕農業,“蒲人,皆居山巔,種苦養為食”。順寧的蒲人在明代階級分化已較明顯,已出現了貴族上層,明初,蒲人阿日貢曾被任命為順寧土知府,明代中葉以後,順寧改設流官,說明順寧的蒲人已進入了地主經濟的發展階段。但是居住在瀾滄江以西的瀾滄、西雙版納等地的蒲人發展緩慢,“持木弓以禦強暴,不事農畝,入山林采草木及動物而食。食無器,以芭蕉葉借之”。到清代才先後由狩獵經濟轉入定居農業,而且還隻是刀耕火種的農業,尤其是西雙版納的布朗族(蒲人)仍處在原始農村公社的末期階段,村社是由幾個氏族組成的地緣單位,因此氏族組織依然繼續起作用,血緣的紐帶還沒有完全廢除。

(十六)德昂族

在清代以前德昂族屬於濮人、樸子蠻、蒲人的一部分,清代才從蒲人中分化出來,被稱為崩龍,“崩龍類似擺夷,……多居山巔,土司地皆有之”。主要分布在德宏境內各縣。大約在元代德昂族被迫遷入山區以後,在困難的條件下開辟了水田,種植水稻及旱地作物。同時還大量種植茶樹,對德昂族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政治上德昂族長期受到傣族土司的統治,有的還受到景頗族山官的統治,所以在社會政治組織方麵多受傣、景頗族的影響,沒有形成自己的社會政治製度。

二、中東南各族

中、東南地區包括長江中、下遊,珠江流域全部和台灣,海南島等地。是講漢藏語係壯侗語族與苗瑤語族語言各民族(不含傣族)以及其它一些民族的主要居住地,從17世紀中葉以來,清代的滿族統治者不僅奠定了我國的現代疆域,而且在不同時期,或通過當地土官、土司,或通過流官直接統治,加強了對民族地區的控製。中、東南地區的各民族經過千百年的發展,到此時均已最後形成,分布地域大致與現代相同,他們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有了相當程度的發展。

(一)壯族、布依族

講壯侗語族壯傣語支語言的僮(壯)、仲家(布依)傣等民族、除了傣族主要居住在雲南省以外,居住在廣西和滇東南的僮族,在清代,漢稱普遍使用“僮人”的稱呼,此外還有俍(狼)人、土人、依人等不同名稱。居住在黔南、黔西南一帶的仲家,又有夷家、夷族、水戶等不同漢稱呼。他們主要從事農業,種植水稻、玉米、麥類,紅薯等。清初廣西壯族地區約有大小土府、州、縣128個,土官、土司是當地的封建領主,統治下的僮族等各民族人民是依附於土官的農奴。勢力強大的泗城軍民府岑氏土官,不僅統治著紅水河南岸包括廣西淩雲、樂業、百樂、西林、田林、鳳山、隆林等僮人地區,甚至也統治著紅水河北岸今貴州省興義的一部分及安龍、貞豐、冊享、望謨、羅甸等縣的仲家人地區。在岑氏土司宗族及黃、王等姓土目、甲目、亭目、土舍等土官統治下,泗城土官的世襲領地一部分成為印田、蔭免田、把事田、勞役田、祭祀田等,作為各級土官直接經營的私田,由附近各村農奴無償耕作,大、小土官們坐享其成;另一部分作為公田,以份地形式分給農奴耕種,不能典賣,農奴以服各種各樣的勞役、兵役或繳納租賦作為耕作份地的負擔。土官的劃地為牢的封閉統治和剝削,不利於民族地區的發展。從1727年(雍正五年)開始的大規模改土歸流以後,廣西絕大部分土官被革除,由清朝委派流官直接統治,隻剩下43個弱小土官,直到1929年(民國十八年)才先後陸續改流完畢。但流官統治並未能改變僮、仲家人民的命運,他們作為依靠幫工,租佃為活的自由農民,遭受著沉重的地租、畜租、勞役、賦稅與高利貸的多種剝削,仍然過著貧困艱辛的生活。

(二)侗族、水族、仫佬族、毛南族

講壯傣語族侗水語支語言的有洞苗(侗)、水家苗(水)、姆佬人(仫佬)和茅灘(灘,音難,毛南)人等。他們的族稱,也都在清代史籍中先後出現,標誌著作為現代民族的侗、水、仫佬、毛南等民族最遲在17世紀已經形成。主要居住在黔東南和廣西北部地區的洞苗、侗(狪)家苗、洞人,是古代僚人的一部分,與宋代的“仡伶”有一定的淵源關係。據研究,認為“仡伶”名稱相切,與侗族自稱“幹(gaeml)相近。可能是以漢語雙音記載古代侗人自稱的結果。《宋史》西南溪洞諸蠻下曾載:虞溪、靖州等地有仡伶(犵狫)人居住。他們有楊、吳等姓氏,民間善於一二百人的合唱,未婚男子以金雞羽飾發,其習俗、姓氏等也是與洞苗、侗家苗相同的。從明代開始有“峒人”、“洞蠻”的名稱,其居住地區,多為帶“峒”、“洞”、“硐”的地名。清代除了有“洞苗”、“侗家苗”、“洞人”等名稱外,還認為他們與“伶”(狑)人相同,一些地方誌所紀錄的清代伶人語言,其詞彙的發音和詞意均與現代侗族語言基本相同。往上溯源,侗、苗與僮、仲家一樣,亦是古代百越的一部分。

貴州省荔波縣及其附近的“水家苗”,其族稱最早見於明代,王守仁的《月潭寺公館記》中已有“”()的名稱。明末鄺露:《赤雅》(1635年)卷上“人”條稱“——亦僚類”。表明其先人亦為僚的一部分。“水”為水族自稱“雖”的音譯,其先民曾居住邕江流域的“岜雖山”一帶。唐代開元年間,曾置撫水州,下轄京水、撫水、多逢、古勞四縣,其地在廣西省環江與貴州省荔波等地。從撫水州顧名思義,水族的名稱可以一直上溯到唐代(公元8世紀左右)。水族的先人,與駱越的關係十分密切。但從民間傳說、族譜記載以及曆史文獻中關於其先人曾“調北征南”、“調北填南”的情況來看,水族也可能融合了一部分從中原遷來的漢人在內。長期以來,水族發展了自己的文字,基本上用於鬼師的占卜等書,因其部分字體類似漢文反寫,所以水文又有“反書”之稱。其總字數不很多,字體大抵有象形字,類似古代甲骨文、金文和漢字等幾種。例如:(月);(刀);(鳥);(甲);·(寅);·(卯);(丁);(艮);(子)等等。它既反映了水族有著自己曆史悠久的傳統文化,又反映了他們與漢文化之間的密切關係。

主要集中居住在廣西羅城東門、四把、黃金一帶及附近宜山等縣的姆佬人,也是古代僚人的一部分。因羅城縣的一部分舊稱天河縣,故又有“天河僚”之稱,他們與宋、元、明時散布在今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東北部的伶人也有著密切的關係。清李宗昉《黔記》卷三載有“木佬苗”(狇狫苗)之名,他們散居於貴州省“清平、都勻等地”各府縣,有王、黎、金、文等姓。“木佬苗”的居地、姓氏、習俗,均與羅城縣姆佬人不同,所以“木佬”是否為“姆佬”族稱的同音異寫,還需要作進一步的研究。清代前期,羅城縣被劃為44堡,堡設堡目,目下領兵,實行堡兵製度。附近天河縣姆佬人地區則設堡目1人,轄堡兵32名。其後將堡目改為千總、把總,進行更直接的統治。當時的姆佬(伶)人,種山捕獸、采藥、負薪易粟食,生活十分窮困。

廣西省環江縣上南、中南、下南(俗稱“三南”)等地的茅灘人,其名稱在宋代記載中已經出現。周去非:《嶺外代答》卷一“宜州兼廣西路兵馬都監”條載:“有南丹州安化三州一鎮,又有撫水、五峒、龍河、茅灘、荔波等蠻”。《宋史·蠻夷傳》亦有“茆灘”蠻的名稱。《元史》“思州軍民安撫司”所轄有“茆灘等團”,“新添葛蠻撫司”有“茅灘……等處”。明、清時期“茆灘”名稱也史不絕書。它不僅是族體的名稱,也用作地名或行政區域單位的名稱,這反映了“茅灘”名稱的流傳久遠。在18世紀中葉以來的《譚家世譜》,墳墓碑記中開始出現“毛難、土苗地方”、“毛難甲”,“來毛難安處”的記載,此乃毛難族名稱的正式出現,據占毛難族人口80%以上的譚姓家譜載,始祖譚三孝在明嘉靖(16世紀中葉)年間從湖南省常德府武陵縣輾轉遷來毛難土苗地方,與當地人通婚,繁衍生息,發展成毛難族。由此可見,毛難族的來源,主要是當地僚人士著外,也不排除融合了外來的成分在內。清光緒年間,毛難族地區屬思恩縣的右團管轄。光緒年間,單獨設毛難甲、屬思恩府鎮寧鄉。“甲”又分上、中、下三“額”:額有“團總”;以下又分若幹“牌”,“牌頭”一般管轄10戶左右。當時毛難族主要從事農業。特產“花頂蓋”,“竹笠極細密”,在清代即已十分著名,反映了毛難族人民高超的手工藝水平。

(三)黎族

聚居於海南島五指山、黎母山及其附近的黎族,自17世紀以來,生產有了一定的發展,不少地區耕種水田、一年兩熟,農具技術與外界無異,還種有多種雜糧。但發展是不平衡的,在中心地區,“不識耕種法、亦無外間農具”,還保留有原始共耕合畝組織,由父子兄弟的父係血緣家庭組成共同勞動、共同分配的原始耕作團體。當時社會以養牛多寡區分貧富,富者擁有牛達數百頭,他們用十數頭牛為代價交換一麵銅鑼,以珍藏銅鑼的多少作為擁有財富的象征。有的黎峒,人煙稠密,崖州的官坊、頭塘,抱由諸峒有居民,或千餘家、或七、八百家,說明有些黎族地區已相當繁盛。

講苗瑤語族語言的苗、瑤、佘等族的名稱,在12世紀即已出現,到17世紀時,這三個民族的居住地區已大致與現代的民族分布相接近,基本上形成佘族偏東南,瑤族居中,苗族靠西北的形勢。清代記載出現多種多樣苗,瑤的名稱,苗族有花苗、紅苗、白苗、青苗、黑苗、高坡苗、黑樓苗等名稱。田山疆《黔書》有“三十種苗圖說”、八案理苗同知陳治有“八十二種苗圖說”,李宗昉所著《黔記》所列苗名亦有近50種。其中有的是苗族的支係名稱,有的卻是其它民族被誤歸入苗族之中的,如侗家苗,水家苗,仡佬苗等等。在李來章《連陽八排風土記》、周存義《平瑤述略》以及各地方誌等中也出現有八排瑤、過山瑤、平地瑤、盤古瑤、大板瑤、箭杆瑤、頂板瑤等等名稱,均反映了清代已出現苗、瑤族內部比較複雜的情況。對廣東、福建的兩省舍族,則往往出現舍、瑤名稱並用的現象,也說明了佘、瑤民族之間密切的血緣關係。這一時期的苗、瑤、佘族,除了少數居住平地以外,絕大部分都居住山區,以種梯田或刀耕火種為生,有的還過著遊耕的生活。苗、瑤族群眾逐漸向西南遷徒,有的跨出國界,到了越南、老撾、泰國等國的山區,成為跨境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