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之父4(2 / 3)

亞馬孫是在1999年4 月13日宣布要擴建現有的建築麵積達75萬平方米。該公司表示,這個計劃一旦完成並啟用後,將有利於美國整個中西部及東南部的送貨速度,包括像芝加哥、聖路易斯、達拉斯、明尼阿波利斯等地都將因此受惠。

亞馬孫這項計劃立刻得到當地官員的歡迎,認為這項行動顯示出:高科技產業使得鄉村地區也有吸引優厚工作的可能性。堪薩斯州也將提供為數可觀的訓練經費以及其他好處給予亞馬孫公司。

計劃一旦完成,那麼堪薩斯州的可飛維裏,與內華達州的芬莉、以及特拉華州的新堡就會構成亞馬孫書店在美國的三大經銷中心。總公司的人員表示:可飛維裏經銷中心一天的裝送量,比其他經銷中心三天加起來的總量還多。

從亞馬孫的擴建計劃來看,該公司與巴諾書店收購殷葛蘭的優勢,正好是正麵的衝突與競爭。經銷中心的設立,不但要競爭對顧客的服務速度,更是競爭書籍市場的真正霸主屬誰?這座最大規模的分銷中心預計將在1999年秋天啟用,應可順利趕上聖誕佳節的購物熱潮。屆時,雙方的競爭也勢必更加激烈了。

誠如之前貝佐斯考察過音樂商品市場時所看到的,音樂商品市場已經被六家主要的唱片公司掌握了市場。一般的新商號要跨足這個領域的確常有被聯合封殺的危機。但是總會有打破均勢的異軍突起,在唱片音樂界最為人津津樂道的就是CDnow ,總部設在費城的CDnow 與亞馬孫一樣是靠網絡零售的方式起家,而今天已經成為網絡唱片銷售業的龍頭了。該公司是由一對1999年還不滿三十歲的孿生兄弟———傑森。歐林與馬修。歐林所創立,兩人的身價據1998年8 月《時代》周刊估計,分別為6560萬美金。CDnow 當初挑戰所謂的800 磅的大猩猩,而對亞馬孫來說,今天的CDnow 已經成為另外一隻大猩猩了。

當1997年6 月亞馬孫忽然要開始促銷音樂商品的時候,CDnow 與另外一家網絡音樂商品零售業者N2K (總部設在紐約),都對亞馬孫的想法頗有嘲弄之意。

雖然與CDnow 與N2K 公司一樣,獲利對亞馬孫公司仍是一個遙遠的夢,但是從販賣音樂商品以來,亞馬孫即挾其網站交通流量龐大的優勢,立即就成為“數字時代”網絡媒體所說:網站上最忙碌的CD商店。

在此三家激烈的競爭中,以1998年第三季度為例,隻有亞馬孫公司增加了120 萬的顧客,使得其消費顧客總數達到450 萬。而根據1998年7 月22日N2K 公司宣布,在過去的三個月裏,新增了13萬名顧客;而CDnow 公司也在該年7 月中旬宣布,在過去三個月裏,顧客增加137000名。雖然三家公司比較的時間基礎略有不同,但已可看出亞馬孫驚人的成長能力。也因此能使亞馬孫公司在第三季度時,音樂商品的銷售金額總數達1440萬美金。當然,也使得亞馬孫立即就成為網絡上頂尖的音樂商品銷售商店。貝佐斯還曾經表示:“我們對顧客如此快的時間就能選擇亞馬孫作為其光顧的音樂商品店,極表感謝。”亞馬孫強力的業績表現是N2K 和CDnow 公司的財務出現明顯惡化的原因之一。這兩家網絡音樂界的龍頭,更在1998年11月23日宣布合並以共同應對挑戰。

亞馬孫這種向巨人挑戰,並不斷變換攻擊的手法,亞馬孫的這種攻擊節奏在和N2K 與CDnow 兩家公司的競爭中,也呈現出來。

例如,有一陣子為了要促銷一位加拿大籍創造型女歌手莎拉。克勞克蘭推出的專輯———Mirrorball,亞馬孫公司的音樂商店特別提供消費者從網絡上免費下載專輯中的兩首歌曲,消費者要下載前,必須先裝置所謂的LiquidPlayers 軟件。

亞馬孫公司的這項免費下載,是第一家提供下載的網絡媒體。而宣布合並的N2K與CDnow 公司也立即表示要積極投入數字音樂的下載市場。

亞馬孫自從躥起後,將巴諾書店擠落到書籍銷售的第二名;亞馬孫也在推出音樂商品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裏就超越網絡音樂零售的霸主CDnow 公司,更逼得對手必須要與別人結合以抗強敵。而在買下拍賣公司之後,美國媒體即認為,亞馬孫勢必與網絡拍賣業的龍頭eBay公司有場激戰。亞馬孫在每個領域都向最強的業者叫陣,“隻挑最強的下手”似已成了亞馬孫逐鹿市場的作風。

“掌握通路就是掌握商機”,驗證在亞馬孫從書籍擴展到音樂商品的販賣,似乎可見其真意。

一位網絡分析家尼柯。凡德比特指出,亞馬孫書店的真正對手,並不是囤貨滿倉庫的傳統零售業者,而是其他把持著網絡的大門,以及提供許多服務的重量級網絡業者,如雅虎以及美國在線公司。她表示:盡管亞馬孫書店擁有的620 萬顧客令人印象深刻,但是美國在線卻有高達1620萬個顧客的信用卡號碼。

雖然貝佐斯不承認亞馬孫正朝網絡門戶的角色發展,但是美國的媒體仍認為:

“亞馬孫現在的遠景,已遠遠超過販賣書籍的局限了。借由更積極向其他新商品的拓展,用心鑽研執行與分銷的過程,以及提供顧客高度個人化及方便的網絡消費經驗,亞馬孫將以下一代‘門戶網站’的姿態出現,其控製的顧客將超過任何一家網絡公司。”

媒體的看法是,隨著亞馬孫的顧客日益增多,漸漸可以擺脫對“傳統門戶”

網絡公司的依賴性。由於美國在線、雅虎,再加上奮揚網站也都同樣朝門戶網站的方向發展,因此預料在公元2000年時,將會看到一場網絡巨人的爭鬥。

在與諸多業界龍頭的競逐中,與沃馬特集團的糾紛並非是雙方正麵的衝突,而是亞馬孫在與沃馬特直接對壘之前,就已成為對手假想敵的攻擊對象。

沃馬特集團是美國首屈一指的連鎖百貨店,眼見亞馬孫來勢洶洶,索性先發製人,直接控告亞馬孫非法挖牆角,以興訟的方式阻撓亞馬孫攻城掠地。這場官司令人驚訝的是,沃馬特居然指控規模尚小、仍處虧損狀態的亞馬孫公司造成該公司的“經濟損失”。

沃馬特集團控訴的對象除了亞馬孫公司以外,還包括其背後的大股東KPCB,以及亞馬孫投資的美國藥房公司,控訴的罪名則是亞馬孫為竊取該公司商業機密,挖走沃馬特集團15位重要員工。根據沃馬特集團的發言人表示,亞馬孫公司以及藥房公司已經雇用原沃馬特集團的15名員工。貝佐斯則啞然失笑地表示:“即使亞馬孫所有的員工全來自沃馬特集團,總數也不到沃馬特集團員工人數的1 %再除以5.”

這場以大告小的官司,引起商界議論紛紛。不過,貝佐斯也不敢掉以輕心,據說他立即在自家書店裏,就買了三本書,內容全是有關沃馬特集團的故事,貝佐斯想從中了解沃馬特公司的運作。

而這場興訟的關鍵人物,是亞馬孫公司的信息部門主管———理查。達薩爾。

達薩爾原來是沃馬特公司信息係統部門的經理,他在1997年9 月時,被亞馬孫延聘後離職。沃馬特指控達薩爾的罪名除了誘導員工離開沃馬特集團外,同時還指控他把沃馬特集團所謂的“零售鏈”———沃馬特公司專有資料倉儲係統的相關信息,其中包括銷售資料、庫存,以及消費者的購買習慣,交給了亞馬孫公司。部分分析家指出,沃馬特集團的資料庫規模,可以說是僅次於美國政府。因此,這份資料對幫助亞馬孫了解何種產品及服務最能吸引消費者大有助益,而且有助於亞馬孫涉足其他領域。

這場官司觸及美國近幾年很熱門的一個法律問題。一般而言,當公司有確切證據顯示商業機密被竊,或者是某位員工因職位之故,在離職前後為競爭敵手公司效力,而無法避免透露商業機密時,都可以指控員工。在控告亞馬孫的案子裏,沃馬特很明顯地采取兩麵下注,以防損失的做法。

控訴一開始,法律界人士就認為,即使亞馬孫聘雇好幾位前沃馬特的員工,沃馬特要勝訴的機率也十分渺茫。果然,這場訴訟在1999年4 月5 日宣布和解,亞馬孫同意重新指派部分前沃馬特員工的職務,目的是為了不致擔任與在沃馬特時相類似的職位。亞馬孫也表示將退還這些員工從沃馬特集團帶來的資料。亞馬孫發言人科裏指出,所謂退還的資料指的是達薩爾所帶來的“舊文件”。

對於這場沒有賠償損失金的和解,科裏表示:該公司解決這場官司隻是要避免巨額費用以及曠日費時的訴訟過程。他也強調,亞馬孫並未受到這場官司的影響和威脅,就停止聘雇沃馬特的員工。

事實上從許多方麵來看,亞馬孫可能都是這場訴訟的贏家。

●沒有賠償金額。●也沒有要求亞馬孫承認任何的錯誤。●關鍵人物達薩爾仍穩坐其亞馬孫公司信息部門主管的寶座。●和解中沒有任何美國法院頒發的強製命令。

美國有些評論認為:亞馬孫公司並非直接正麵地與超大型的連鎖集團競爭,但卻借由成功在新商業領域的崛起,而造成零售業為之震撼,迫使傳統業者重新思考,是否他們的傳統優勢,包括公司規模、大眾傳媒的品牌廣告、甚至是在傳統商店裏購物的感官訴求,能否足以應付當前的經濟形態。因此,亞馬孫隻是單純想拓展商品種類的想法,就已經造成沃馬特集團的人心惶惶了,在芒刺在背的感覺下,因此先發製人直接控訴。

這件訴訟其實還有一個有趣的詭異現象。今日亞馬孫竄起的過程,其實與沃馬特集團在過去十年前的作為幾乎是一樣的。20世紀80年代,自從超級商店以及郵購業興起之後,使得當時更傳統的商家麵臨經商模式的劇烈轉變。以沃馬特為例,過去十年裏,沃馬特利用電腦的幫助,改變了交貨給消費者的方式,因為隻要直接把貨送交到沃馬特在各地廣受歡迎的銷售點就可以把貨送到客戶手上,今天亞馬孫則是利用了網絡科技的幫助,瓦解了行之多年的零售交易模式,因為亞馬孫以大量的選項及個人化服務,提供至數百萬顧客的手中。亞馬孫其實就是過去十年的沃馬特,同樣都是改變了舊有的商業型態,引領新商業時代的來臨。但是“既得利益者”的沃馬特卻難見曆史重演,“昨是今非”的心態亦是不惜對簿公堂的關鍵。

五六年前網絡其實還是一個極少數人使用的領域,網上主要的使用者是科學家、學術人士,或是所謂的電腦黑客。而到了1998年,據估計全球已經有1 億人開始使用網絡來彼此聯係、搜集信息以及生意往來;更驚人的是,預估在短短兩年之內,上網的人士將會翻兩番,達到2 億人之多。有研究指出,一般而言,網絡的使用者多半年輕、富裕,而且教育程度良好。而網絡上潛在的規模以及蜂擁的情況,已經讓很多研究者將網絡熱潮比喻成美國早期的“淘金熱”再現。

人潮即錢潮,聰明的商人不可能會忽視這塊有潛力的領域。媒體問貝佐斯:

“網絡零售,什麼方麵最令你興奮?未來情況又是如何?”

貝佐斯就如此表示:“最令人興奮的事實是電子商務仍處於發展階段。今天就像是仍處於萊特兄弟剛剛發明飛機的時期,網絡仍在發展初期。”他也表示,網絡在當前根本還處於拓荒期。

巴諾書店網站的總裁捷夫就曾經針對“網絡銷售在公元2000年時,將會占全美零售市場多少百分比?為什麼?”的問題做回答。他認為:“目前,網絡銷售占全美零售市場的比例仍小,但是我們確信,當越來越多人上網,不用多少年,網絡銷售的比例就會日益增加。網絡零售的分析家華特。洛柏曾經預測,公元2010年時,整體零售業績25%會是通過網絡得來的。”

網絡商業的未來到底會多熱,不妨參考下列幾項預測:●專門作市場研究的國際資料公司表示:目前(1998年底)全球網絡人口有1 億,公元2003年將躍增達3.2億。

●一家新成立不久的VisaUSA 公司,對1000名網絡族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單在1998年秋季,就有將近一半的人有意在網絡上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