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業

一、世界郵政改革及發展的總體趨勢

從世界郵政改革來看,其總體趨勢是郵電分營、政企分開,實行企業化經營。為了適應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競爭,歐美許多國家相繼通過修改法律,使國有郵政機構轉變為郵政公司,並且讓其自主經營、獨立核算:國家作為股東以其出資額對企業承擔有限責任,並委托董事會進行經營,企業則在法人財產的基礎上自負盈虧。與此同時,以市場為導向的商業經營原則成為各國郵政企業組織作業和經營的中心,郵政企業走上了多元化經營、靈活經營的道路。

從世界郵政市場的變化來看,傳統的“以國為界”的市場界限正在被打破,郵政跨國經營的戰略日趨明顯。一方麵,服務於郵政商業化、全球化戰略的兼並大戰愈演愈烈:自1996年,荷蘭郵政收購TNT跨國速遞公司之後,又兼並了十幾家大型公司,迅速擴充了實力,業務範圍覆蓋全世界;法國郵政兼並了美國insa運輸公司,收購了DPD歐洲包裹網絡40%的股份,並控製了英國Panic Link運輸公司51%的股份;英國郵政則通過兼並德國第三大私營包裹公司--德國包裹公司和德國第一流的速遞公司Derkurier,而成為歐洲郵政市場的主角;德國郵政同樣不肯示弱,它通過成功收購DHL 25%的股權,英國securior速遞公司50%的股權,購並荷蘭包裹運輸公司Nedlloyd、瑞典物流服務公司ASG及美國國際航空快運公司等“大手筆”,一躍成為國際貨運的NO.1。

另一方麵,以歐盟為首的各國,也開始了縮小郵政業務中的專營範圍,盡可能引入競爭的嚐試。1997年歐盟郵政指導書規定的歐盟國家郵政專營範圍是:350g以內的通信類郵件為國有郵政企業專營,除非競爭者以5倍於基本資費的價格來經營。同時,歐盟宣布,將最遲於2M0年1月1日討論歐盟國家郵政市場的進一步開放,並於2003年開始實施。目前芬蘭、瑞典、新西蘭等幾個國家甚至徹底放棄了郵政專營權限製。但從現在的情況看來,郵政基本業務市場開放所引起的競爭還十分有限,對國有郵政企業的影響也不明顯,明朗的有效競爭格局還遠未形成。不過結合這兩方麵的變化,不難看出世界郵政市場一體化的趨勢,未來的郵政市場必將出現一種多元參與的競爭格局。

1.荷蘭郵政的改革

(1)荷蘭郵政改革的進程

荷蘭是世界上第一個通過改革將郵政民營化的國家。1989年1月1日公司化經營的荷蘭KPN(荷蘭國家郵電公司)宣告成立。KPN公司向政府承諾保證基本信函業務普遍服務的實現,並按照私營控股公司的方式運作。這意味著政府隻掌握少部分股權(占股份的44%)。K則公司依靠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成功地收購了GDEW速遞公司;之後又成功地收購了著名的TNT速遞公司。這項收購活動不僅使KPN中郵政子公司的規模翻了番,也有助於其實現首先開拓歐洲鄰國郵政市場的目標。197年6月,KPN公司一分為二,成立郵政和電信兩個獨立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從而實現郵、電分營。其中經營電信業務的公司沿用KPN的公司名,而經營郵政業務的公司則采用了TNT郵政集團的名稱。1998年1月1日改組後的新股份公司TNT郵政集團正式宣告成立。

(2)荷蘭郵政改革的戰略與策略

荷蘭郵政進行一係列改革的目的是通過市場的作用和經營機製的改革,使微利或虧損的國有企業發展成為一個健全、盈利的公司;從一個內向型的公共事業部門發展成為一個具有競爭力的跨國商業化公司。為了達到上述目標,其所采取的戰略與策略有:

a.無形資產的建立與維護。剛誕生的民營化TNT郵政集團擁有荷蘭郵政和TNT兩個公眾熟悉的商業招牌,公司把目標放在極大地提高TNT品牌的知名度上;

b.民營化的實現,使TNT郵政集團獲得了獨立的經營自主權。針對2003年歐洲郵政市場的全麵開放,公司著手進行了機構重組從而達到搶先對幾個已經開放、且郵政市場發展勢頭強勁的毗鄰國家進行投資,開辦特快專遞、貨運和國際信函等業務的目的;

c.TNT郵政集團把歐洲視為其基本市場,將特快專遞作為公司的核心業務,通過一係列收購與兼並活動成為了歐洲特快專遞市場上最強大的經營者,並期望成為一個大型的全球性郵政公司;

d.在過去五年中,貨運這個增長最強勁的市場在歐洲的業務量平均增長了15%,TNT郵政集團希望保持和擴大其在該市場中的份額,並希望進入電子商務等新業務領;

e.TNT郵政集團將進一步加大其郵政基礎設施中的技術含量;

f.在自身積累和結構調整的基礎上,繼續以強強聯合和兼並重組迅速擴充企業實力,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g.公司領導層認為提高每個職員的專業化水平和素質是為用戶提拱最出色服務的保證,從而形成了高水平的人員培訓體係。

(3)改革後TNT郵政集團與政府的關係

a.與政府的關係。政府在TNT郵政集團中擁有44%的股金。政府可以通過多種管理機製維護它在一個有效運營的郵政集團中的廣泛利益。這些機製包括它在TNT郵政集團中對特別股的擁有,自由選擇偏好股A的權利及持有一個長期無定息股份的權利。同時,政府有權指定TNT監理會9名成員中的3名。

b.荷蘭郵政的特許權。在同等條件下,有為荷蘭國內任何人運送郵件(信函和其他重量及大小在一定限額之內的有址物件)的權力。服從運輸、公眾事務和水資源管理部所製定的各項有關指令。除該《法案》特別指定的上述業務外,還具有運送重量達到350克信件的獨家特權以及可在公共道路設置郵箱、發行印有國王像或“Hetherlands”字樣的郵票的獨家特許權。

c.郵政資費定價製度。按照郵政特許權,普通用戶需付的服務價格與中央計劃辦公室頒布的價格指數掛鉤。價格的修正不可超過指數的浮動範圍。荷蘭郵政有根據市場情況。通過變化的百分比並在價格控製製度的範圍內對個別服務進行調價的自由。此外,可以派外來審計員對資費定價進行稽查。

d.向OPTA的特許權報告。TNT郵政集團必須每年向OPTA(運輸、公眾事務和水資源管理部下轄的電信郵政司)提交報告,表明它們在充分考慮到對社會的責任的同時經營委托業務,行使賦予的權力,而且符合特許權對它們適用的各項要求。

e.為荷蘭郵政設立顧問團。該團由終端用戶和對政府分配給TNT郵政集團的服務項目感興趣的其他社會部門的代表組成。目的在於確保TNT郵政集團對社會履行了義務,滿足了終端用戶的願望,並確保與供應商和其他感興趣的部分有信息交流。

2.德國郵政業的改革

(1)德國郵政改革的進程

由於郵政屬於重要的社會基礎設施,德國采取了循序漸進、分階段改革的辦法。改革之才初,先改變郵政作為政府部門的性質,逐步引入商業化觀念,向企業運作方式轉變,為公司化做好了經營觀念、管理方法、人員素質、規章製度及組織機構的準備。由此,德國郵政經曆了政府部門、國有企業、到1995年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展過程。1997年頒布了新的《德國郵政法》。從1998年年初開始,德國郵政隻專營200g以內的信函。直投業務的專營範圍1995年、1996年、1998年的分別為250克、100克、50克。

(2)公司化後所有權、經營權、管製權問題

國家郵政由政府部門轉變為企業時,政府作為郵政公司的所有者,對其公司的監管不再是日常細致的,而是通過法律、經濟手段,製定總體政策法規,保證郵政行業發展方向。資產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理權都歸公司,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從而使企業擺脫了國家預算限製,僅向國家承擔財務責任。

a.所有權。德國郵政原國有資產經重新評估後,折成股份進入股份公司。並吸收了其他公司資產和個人投資。產權各歸其主,利益按勞分配,形成產權所有者多元化格局,但國家在郵政公司中仍擁有多數股份。德國聯邦機構代表國家擁有對德國郵政公司國有股份的持有權和買賣權;

b.經營權。德國郵政作為郵政業務的提供者之一,除享有小範圍內的專營權外與其他私營公司處於一個平等的經營環境。私營郵政經營公司向管製機構申請執照被批準後,即可經營除專營範圍以外的郵政業務。目前已有73家公司取得了經營郵政業務的許可證,其中21家公司獲準經營全國性業務。這些公司既包括DHL、TNT等大型跨國集團,也包括本地快件公司、文件交換公司等小型公司。這些郵政領域的經營者自負盈虧,遵從相同曲商業法、稅法、勞動法和會計製度。

c.管製權。德國郵政改組為公司後,市場逐漸開放,經營權交給郵政公司和其他私營郵政公司,國家保留行業管理職能。通過行業管理保證普遍服務按政府規定標準執行,並每年向政府彙報監察情況,具有向經營者批準執照申請、取消執照的權力,調節郵政經營者在基礎設施方麵的矛盾,批準某些資費。

(3)公司管理模式

德國郵政發展方向是企業集團。它是多個法人企業的聯合體,集團內部是一種平等的互利關係,內部成員通過產品、人員、技術、資源等產生多方位聯係。母公司用資產控投股關係將成員連接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