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陀螺說到民族遊戲(1 / 3)

從陀螺說到民族遊戲

1986年11月3日,來自日本川崎工廠水島分廠的25名職員,在岡山轉起了一個直徑2.6米,高2米,重360公斤的陀螺,並使其旋轉1小時21分35秒之久。

在馬來西亞的吉蘭丹州流行著一種陀螺比賽。比賽用的陀螺是用硬木製成的,製造費用很高,因為表麵還鍍一層錫,所以叫做“錫陀螺”。陀螺的直徑通常是八英寸,重量分為四種:九斤、八斤、七斤和六斤半。在比賽時用的大多是七斤和八斤的,需要用十尺長的繩子才能把它抽動旋轉起來。

參加比賽時,每隊需準備幾十個陀螺,而真正能在比賽時用得上的,隻不過從中挑選出十六個比較好的,挑選工作在比賽前一天進行。挑選陀螺以它的旋轉速度和時間為標準。

比賽的程序非常複雜。要進行七場的競爭才能決出勝負。而每一場比賽要間隔兩星期,所以每次陀螺比賽,需要十四個星期才能完成。一場比賽中,又分四輪進行,每輪比賽,各隊必須準備四顆陀螺。故而,每隊必須挑選十六顆優秀陀螺出場,才能完成一場比賽。

在比賽以前,各隊都要由巫師主持舉行陀螺祭禮,目的是祈求勝利。除此之外,隊員還要守夜三個晚上,直到比賽開始。

在比賽前的一刻鍾,雙方旋轉第一顆陀螺,以決定哪一方先抽動陀螺。

陀螺比賽大約在上午九點開始,在下午六點半結束。過兩個星期後才進行第二場比賽,陀螺在比賽中的勝負,是由陀螺的旋轉速度決定的。最好的陀螺旋轉時間可達45分鍾左右。

在第七場的第四輪比賽中,最好的陀螺開始一決雌雄。哪一隊陀螺旋轉時間長久,就決定了哪一方獲得最後的勝利。

無論是在時間和金錢方麵,吉蘭丹的陀螺比賽都是被認為最不經濟的。因此,有人建議該州的陀螺比賽規則應該重新修改,以便使這種陀螺比賽成為最省錢、最節約時間、最大眾化的遊戲。

中國民族眾多,陀螺的玩法和製造也各不相同。雲南南澗彝族稱陀螺“油油”,凡男人不管老少都喜歡打陀螺。陀螺種類有平頭、尖頭、圓頭、響翁四種。大小不一,小者5厘米,大者20厘米,鞭索用皮條或麻製成,粗細不均,看需要而定,玩法有:

抽旋。用一帶棍鞭索不停地抽打,陀螺旋轉不停,多為兒童遊戲。

也有大陀螺直徑在10厘米以上,用一數米長的鞭索緊纏螺身抽於地上,比誰轉得時間長,可二人或多人比賽。陀螺對抗,分個人和集體兩種,一守一攻,守者將陀螺抽旋於地為靶螺,攻方在一定距離之外將陀螺抽旋後拋擊靶螺,以滿族俗稱打陀螺為“打冰嗄”。陀螺是木製的,用係麻繩的鞭子不斷抽打陀 螺,使其象一倒立的圓錐體在冰上不停地旋轉。還有木製或鐵製空心陀螺,旋轉起來,發出嗡嗡的聲音。

打陀螺是白褲瑤群眾喜愛的傳統活動。歲末時節,白褲瑤人就到山上砍回金剛木、脫皮龍樹,製作了一個個美觀大方的陀螺,陀螺的頂部平滑,身部半圓形,恰似被攔腰切成兩半的雞蛋,腳尖釘上鐵釘或針。為了耐用、好看,陀螺製成後,還要浸泡在桐油裏二至三個月,或塗上光油,塗上紅綠藍黃顏色,鮮豔奪目。

打陀螺時,先用沙皮樹皮或其他樹皮搓成一米長的繩索,一頭纏繞在陀螺腳尖的上部至下半身,一頭捆在手的虎口上,用力脫手甩開旋放,陀螺便“呼吱呼吱”地在地上旋轉。在南丹瑤寨裏,兒童和成年人都十分喜愛打陀螺。兒童打的陀螺有半斤至1斤重,成年人打的陀螺有1至3斤重。

打陀螺時參加的人分成兩隊,每隊人數相等,打法有近距和遠距及吊打三種。

近距打法由一名選手旋放陀螺,距離一米左右,讓對方的一名選手擊打,按順序,兩隊一對一輪畢。遠距打法,兩隊先協商,規定距離遠近,一般不超過3至5米,後由一隊在規定範圍內把陀螺全部旋放,讓對方逐個擊打。吊打要人數相等,先猜手定旋放次序,未旋放的人用繩索綁死陀螺腳跟,距離可遠可近,旋放後由對方將繩索套在手上吊打,直到打不中為止。三種打法都要計輸贏。如果擊中一個或幾個,就以擊中和被擊中的陀螺旋轉時間的長短計算,旋轉時間長的為勝。然後,由敗的一隊旋放陀螺,讓勝隊擊打。這個時候,觀看的人們就會不斷拍手,捧腹大笑,發出“央羅央羅”的助威聲。

雲南元江等地的哈尼族中,每逢春節、苦紮紮節和十月年時,都開展打陀螺活動。陀螺形態奇特,象一隻蘿卜,直徑10厘米左右,一般用雜木製成。鞭索為2米左右,無鞭竿,由上而下,纏於陀螺上部,抽旋後讓其自轉於地。可分隊比賽,每組對手抽轉陀螺,旋轉時間長的為勝,以得分多的組為勝方,取得了先打權。但勝方的“陀螺神”(相當於隊長,技術較優),一定要勝對方的“陀螺神”,否則算被“陀螺神”“賣”吃了,成為輸方。

打陀螺的第二步,輸方將陀螺抽轉給對方打,勝方從劃在地上的基準線上打出,越線違例。五人或六人的陀螺,隻要打著並轉贏了對方一圈,就算贏一次,然後繼續打下去。最後由“陀螺神”出場打陀螺,如果他的陀螺隻擦著對方“陀螺神”的陀螺而過,不僅靶螺越打越轉,而且自己的陀螺就此而歇腳,全隊則又算被他“賣”吃而成輸方。

哈尼族陀螺還有一種玩法:劃一圓圈(一米左右),一方支靶螺於圈內,攻方用抽旋的陀螺拋去,以將靶螺打出圈為勝。

佤族稱陀螺為“布冷”,可分兩種:

普通陀螺。用硬木製成,直徑5-10厘米,上平下尖,傳統式樣。比賽時人分兩隊,每隊人數不限,但需雙方對等。可雙人對抗,也可集體對抗。集體比賽,“小兵”在前,“頭領”在最後壓陣,技高者公認為“頭領”。打法是:甲方一人將陀螺抽旋同時拋擊靶螺,以將靶螺打翻後自己的陀螺還能繼續旋轉者勝,如擊中靶螺後雙方都在旋轉看誰的陀螺轉得時間長,最後統計小分定勝負。

雞棕陀螺。用硬木製成,直徑6厘米,高約20厘米,頭大身細,形狀如雞棕蘑菇(野生食用菌類)倒置,故稱雞棕陀螺。打法:以鞭索纏繞靶螺,抽旋使之旋轉於地,然後將旋轉的陀螺用鞭索用力拉拋在空中後再用鞭索套成小圈從身後或胯下接住下落的陀螺,接住者可作進攻的一方,接不住的作守方。守方將陀螺抽旋於地作靶螺,攻方在數十步外將陀螺抽旋拋擊靶螺,擊中後比誰的陀螺轉得時間長,每人輪流一次後重新拋接陀螺以決定攻守方。

在壯鄉青少年中,抽陀螺極為普遍。

打陀螺主要是男性青少年玩的,有時也有壯年人參加。打陀螺的時間為每年秋冬兩季,尤以冬季最為熱鬧。

陀螺多用米椎樹或其他木質堅硬的樹枝或小樹杆製成。分大、中、小三種型號。

玩陀螺必須先選好場地。場地多為村中的空曠地方,或大樹下平坦的土坪。

玩陀螺也就是陀螺比賽。有雙人賽、三人賽、多人賽等幾種。雙人賽即甲乙兩人玩,一個放一個打,誰先放誰先打,要兩人同時放,看誰的陀螺轉旋得最久誰就先打。放的用一條麻繩將陀螺從腳到肚繞好,用力轉旋到地上,陀螺轉個不停;打的也用一條麻繩將陀螺繞好,看準目標象飛錘般的將手中的陀螺打出去,打中了就發出響亮的撞擊聲,地上的陀螺被打出老遠,或被打翻在地,放者將陀螺揀起,再放,打者再打。三人賽即由三個人輪流放,輪流打,誰打的次數最多誰就贏。多人賽即分成兩隊或三隊,每隊幾個人,比如每隊有甲乙丙丁四人,比賽時兩隊的甲對甲,乙對乙,丙對丙,丁對丁打,哪個隊打的次數最多就是優勝。

打陀螺不僅是一種娛樂,而且是鍛煉眼力、臂力和打擊衝力的一種優育運動。比賽時圍觀的人很多,那些百發百中的打手被譽為“陀螺將軍”或“陀螺王”,受人尊敬。

以前農村文化娛樂少,打陀螺變成男性青少年最喜愛的一種遊戲。現在農村文化娛樂多了,但許多男性青少年還是喜歡打陀螺玩耍的。

拉祜人打陀螺,將地分為前、中、後三段,一人在前場放陀螺,眾人在後場扔陀螺去打,擊在界內得分,如果擊不中或擊出界外,便轉入中場抽打。苦聰人稱陀螺為“卡扒”,分組對抗,每組有一名老將,采取“兵對兵、將對將”的方式依次進行,甲隊放陀螺,乙隊去打,擊中得分。佤族的雞棕陀螺,係用硬木製成,高約8公分,頭大身細,形如一朵雞棕菌,故名。

打陀螺活動,台灣城鄉都很流行,當地俗稱“打幹樂”,早先隻有木製的,近年出現鐵製、塑膠陀螺。種類多樣,大小迥異,輕重懸殊,小的不及兩,大者超百斤。木陀螺頂寬3厘米,高7至8厘米,鐵陀螺頂寬3厘米,高1厘米。有的陀螺中間開洞,旋轉時嗡嗡作響。抽打用繩長短不一,小如鞋帶,大的粗如手指,長7.8米,淨重3公斤。

旋放方法分水平與垂直二種:前者將纏好繩的陀螺往前拋出再拉回,使陀螺在平麵旋轉前進;後者把陀螺高舉,邊抽拉邊鬆手,陀螺從上往下降,著地旋轉不息。

木陀螺玩法分畫圓和分邊二種。圓直徑一米多,中畫三角形,參賽的人各自把陀螺往圓內旋去,令陀螺在圓圈內旋轉跳動移進。陀螺旋出圓外後,仍繼續旋轉的算活,陀螺在圓圈內原地旋轉,可用繩索將其引出(不得用手)。陀螺倒在圓圈內判“死陀”,放在三角形內,任人敲打,俗叫“釘死幹樂”。分邊賽,參賽者分兩邊,每邊輪流將陀螺抽打在地上,使其在泥地跳動旋轉,如陀螺轉不動,則任對方釘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