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綱規定的考試範圍為:
技能。
A.設計。
a.必要的觀察。
b.設計的簡要說明。
c.研究(對問題進行分析等)。
d.產生可行的設計思想。
e.選擇和組織。
f.評價。
B.製作。
實施和實現。
C.交流。
a.對最初萌發的設計思想及其發展的記錄。
b.與其他人交流設計思想。
知識。
A.材料和組件。
a.特性。
b.種類。
c.形狀、價格等。
d.處理。
e.工具和設備。
f.原理和概念。
B.社會中的設計。
a.設計和技術活動對社會、環境和經濟問題的影響。b.設計師、工藝師和工程師在工業和社會中所起的作用。
(2)CDT(技術)考綱。
與CDT(設計和實現)考綱一樣,CDT(技術)考綱也首先介紹了考試的目的和17個評定目標,以及考試的計劃安排。但整個考試由九個試卷和一個實際設計組成,即試卷一:設計;試卷二:基本核心內容;試卷三:材料;試卷四:電子學;試卷五:數字微電子學和計算機控製;試卷六:結構;試卷七:氣體力學;試卷八:機械;試卷九:儀器;實際設計。考綱規定:試卷一、二和實際設計必考,還必須從試卷三~九中任選兩個選考。
考綱規定的考試範圍為:
設計技能。
a.分析。
b.說明。
c.選擇答案。
d.選擇答案。
e.人類工程學。
f.美學。
g.製造模型。
h.樣品。
i.評價。
j.費用。
k.科學素質和圖形交流。
l.實驗室技能。
m.製作產品技能。
知識。
a.材料和組件。
b.能量。
c.能源。
d.安全。
e.係統控製。
f.計算機。
g.運動類型。
h.技術與社會。
i.現代生產技術及其意義。
材料(試卷三)。
a.材料的實際用途。
b.材料的構造技術。
c.材料的分類。
d.材料的性質。
e.材料的試驗。
f.材料的結構。
g.改變材料性質的技術。
h.材料的第二級處理。
i.材料的腐蝕。
電子學(試卷四)。
a.實際用途。
b.構造技術。
c.簡單電路。
d.簡單開關。
e.晶體管做開關。
f.晶體管做放大器。
g.振蕩電路。
h.光敏電路。
i.熱敏電路。
j.延時電路。
k.多諧振蕩器電路。
l.光效放大電路。
m.表麵裝置。
數字微電子學和計算機控製(試卷五)
a.實際應用。
b.構造技術。
c.電子係統和組件。
d.邏輯電路。
e.時鍾。
f.計數。
g.微機。
h.用於控製目的的BASIC語言。
⑥結構(試卷六)。
a.實際應用。
b.構造技術。
c.結構的種類。
d.實際的負荷和反作用。
e.轉動力。
f.結構要素的種類和性質。
g.底座結構。
h.材料。
i.力。
j.結構中的連接。
k.杠杆原理。
l.結構的試驗。
⑦氣體力學(試卷七)。
a.實際應用。
b.單缸。
c.雙缸。
d.控製活塞的速度。
e.傳感器。
f.延時。
g.邏輯功能。
h.自動換位。
i.連續控製。
j.線性運動的量度。
⑧機械(試卷八)。
a.實際應用。
b.一般的概念。
c.杠杆。
d.運動的傳遞。
e.軸承和潤滑。
f.螺旋機械。
g.運動的守恒。
h.運動的控製。
⑨儀器(試卷九)。
a.測量。
b.電子儀器係統。
c.轉換器。
d.顯示器。
e.信號處理儀。
f.實際應用。
g.構造技術。
(3)CDT(設計和交流)考綱。
整個考試由四份試卷和一個課程作業組成,即試卷一:基本核心內容;試卷二:工程或技術交流;試卷三:技術解釋或交流;試卷四:建築風格與環境;課程作業。
考綱規定範圍如下:
設計技能。
a.找出問題。
b.進行必要的說明。
c.研究。
d.分析。
e.綜合。
製作技能。
a.模型和實物大模型。
b.評價。
交流技能。
a.利用儀器。
b.試驗和規劃。
c.畫草圖的技能。
d.利用草圖的幫助。
e.徒手書寫的使用。
f.表達。
g.客觀的描圖。
知識。
a.投影方法。
b.幾何和計算。
c.數據圖表。
d.標準與慣例。
e.材料與組件。
f.控製。
g.能量。
社會中的草圖。
除了上麵介紹的內容以外,還有一些選學內容,大都是與繪圖、製圖有關的,由於篇幅所限,這裏就不再贅述了。
3.英國中學技術課程的設置情況
在英國,學生從11歲進入中學階段學習,沒有年級的概念,16歲結束普通級階段的學習,可以就業,也可以升入第六學級學習。11~14歲年齡階段的學生開始參加一般的設計活動,包括一些實際動手的作業。他們根據設計過程的不同要求,選擇和使用各種不同的材料。設計工作包括調查、繪圖和評價,其中滲透了許多技術概念。
14~16歲的學生在廣泛地學習了一些技術課程之後,可從CDT(設計和實現)、CDT(技術)以及CDT(設計和交流)三門課程中選學。這三門課程的基本內容都是“設計和製作”,但側重點各有不同。
16歲以後,學生進入第六學級,學習高級(A-level)課程,他們將進行獨立的設計工作。這一階段課程的重點是研究、探索最佳方案,展示和實現。如果第六學級是一年製的,則學生所學的技術課程為“設計和製作”的延續。目前,一般地說,CDT課程所用時間約占平均全部課程時間5%。通常11~13歲的所有學生每周有2課時的技術課(每周共40課時)。大約有一半的14~16歲學生每周有4課時的CDT課程。第六學級的學生學習設計或技術課程的人數、時間很不相同。
一項調查結果表明,90所學校中隻有兩所把技術課程作為必修課,其餘88所學校開設的技術課程均為選修課,但14~16歲學生學習CDT課程以後,可以參加GCSE考試。
4.幾種實際開設的技術課程
前麵我們介紹英國中學技術課程的國家標準和課程設置情況,下麵我們談談實際開設技術課程的情況。
(1)單元課程。
有許多中學,技術課程以單元課程的形式開設。所謂單元課程,就是把教學內容依照其內在的聯係,組成相對獨立又彼此聯係的一個個單元,在教學時,可由學校或教師選擇其中若幹個單元進行教學。例如,這些單元的名稱有:“結構”、“機械”、“電子學”、“人類工程學”、“美學”,等等,當然,在單元課程中,有些單元是必修的,因為它們屬於基礎知識,例如“問題解決”、“能量”、“控製”,等等。
在學習一個單元或學習完一個單元時,要求學生將學到的知識運用到一個“小設計”之中。例如,在“機械”單元中,學生學到了齒輪軸承、聯動裝置等知識,要求他們借助於工具箱完成:
A.設計和製作一個兔籠門,它能讓兔子進去,但兔子進去後,門會牢固地關閉。
B.設計和製作一種機械,當汽車接近車門時,這種機械能自動打開車庫的門。
再如,當學生學習了“結構”單元課程後,就要求他們進行這樣一個小設計:架設有一定跨度的橋梁,使它可以承擔一定重量。或設計和製作一個起重機臂,使它可以承擔一定的重量。很顯然,當學生們進行這樣的設計和製作時,他們要用到所學的知識。
當學生學習了幾個單元課程以後,就要求他們進行一個“大設計”。通常,要求解決的問題是學生自己提出的。例如,一個學生這樣描述他們的自動開門係統:“本設計的目的在於幫助那些乘坐輪椅的殘疾人順利地進出門。這個裝置是一個帶有電磁插銷的自動開門係統,該係統可以很方便地安裝在任何一個鉸鏈結合的門上,並且費用盡可能地低廉。”